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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htsg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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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158134898603
就舉個例子,好理解些
用填制紅字記賬憑證(金額用紅字)更正錯誤記錄。這種方法一般用於下面兩種情況:
1.在記賬後發現記賬憑證和會計賬簿記錄的金額有錯誤,所記金額比應記金額要大。更正方法是:將多記的金額用紅字填制一張與原記賬憑證會計科目相同的記賬憑證,並據以登記賬戶,用以沖銷多記的金額,更正錯誤。 例如,採購人員預借出差旅費,付給現金400元。這項經濟業務涉及“其他應收款”賬戶,該賬戶是資金佔用性質賬戶。預付差旅費借記“其他應收款”賬戶。但在填寫記賬憑證時,誤將金額填為500元,
並據此已登記入賬:
(1)借:其他應收款 500
貸:現金 500
更正時,填制紅字記賬憑證,登出多記的100元。
(2)借:其他應收款 100
貸:現金 100
2.在記賬後,發現記賬憑證在會計賬簿所用會計科目或記賬方向有錯誤,或會計科目均有錯誤。更正方法是:先填制一張內容與錯誤記賬憑證完全相同而金額是紅字的記賬憑證,並據此登記賬簿,因此,沖銷原有錯誤的賬簿記錄。然後再用藍字填制一張符合經濟業務內容的正確的記賬憑證,並據此登記賬簿。
例如,採購人員預借出差旅費,付給現金400元。這項經濟業務應記入“其他應收款”賬戶,但在填制記賬憑證時,該填成借記“應收賬款賬戶,並據此已登記入賬:
(1)借:應收賬款 400
貸:現金 400
(2)借:應收賬款 400
貸:現金 400
然後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
(3)借:其他應收款 400
貸:現金 400
你可以按照財政部頒佈實施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一條第(五)款“如果在填制記帳憑證時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已經登記入帳的記帳憑證,在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帳憑證,在摘要欄註明“登出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確的記帳憑證,註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的記帳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現以前年度記帳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帳憑證”,和第六十二條“帳簿記錄發生錯誤,不準塗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必須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更正:(一)登記帳簿時發生錯誤,應當將錯誤的文字或者數字劃紅線登出,但必須使原有字跡仍可辨認;然後在劃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者數字,並由記帳入員在更正處蓋章。對於錯誤的數字,應當全部劃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數字。對於文字錯誤,可只劃去錯誤的部分。(二)由於記帳憑證錯誤而使帳簿記錄發生錯誤,應當按更正的記帳憑證登記帳簿”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