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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鐵房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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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苦行僧383
不知道你說的虛假宣傳具體是什麼內容,根據《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能證明該條件成立,若購房者在與開發商協商難以達成共識時,可起訴至法院要求退房。 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
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3/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5/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6/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
7/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8/按揭合同辦理不下來
9/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首先你要儲存證據,證明開發商虛假宣傳的證據這是重中之重。
有人很多人都知道投訴開發商要撥打12315電話,但我必須補充一下,無論你是投訴開發商還是其他違法違規的,是去網站要遠比打電話好使,直接上網搜12315網站平臺去投訴,因為電話是屬於地方管轄,他沒有硬性規定,說必須要答覆你到什麼程度。12315網站屬於全國性官方平臺,由總部直接控制,它對完結是有硬性要求的。
在12315網站投訴,就放心,基本上一定會有答覆,而且你對答覆不滿意,還可以截圖,六十天之內還可以繼續提出複議。之所以這樣,就是國家希望群眾的投訴渠道更加多元化一些,讓咱們有問題有更多渠道反應,要為這個措施點贊,而且親身體會過網站的效果要遠遠大於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