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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春奉獻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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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815028377196
上次去黃龍旅遊 不是報的低價團 但是合同上有購物店 絕不強制購物 結果導遊話難聽 什麼必須留下多多錢 必須給我買買買 還說是為了地震災區重建作貢獻 強制購物加道德綁架 我立馬打電話給報團的旅行社 旅行社問我買了沒 說沒買 他說不要買 他們會解決 第二天 導遊乖乖的再也不吧啦吧啦了 你不要和導遊正面衝突 但你一定要在當地就投訴到你報團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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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旅行的鳳凰娜娜
遇到導遊強迫遊客參加行程約定之外的自費專案或者遊客不買東西,遭到導遊辱罵、不讓上車怎麼辦?
第一,可以用手機拍攝導遊的語言行為,也可以讓同車其他人員錄製,以後作為一種人證物證。
第二,立馬和報名籤合同的旅行社工作人員溝通,投訴這個導遊的所作所為。現在旅行社很重視投訴,遇到問題都會積極協調和處理的。
第三,如果情節嚴重,溝通不暢,可以直接撥打當地旅遊投訴電話。也可以直接撥打12301旅遊熱線投訴。
12301熱線(12301旅遊熱線)是由國家旅遊局投資、省旅遊局負責籌建的旅遊公益服務熱線。是全國統一的旅遊目的地諮詢服務電話平臺,面向國內外遊客提供旅遊問訊、提示、投訴及其他旅遊資訊資訊服務。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確遊客消費是分為參加自費專案和購物兩部分。
關於自費專案:報名的時候就要明確選擇的這個旅遊路線有沒有自費專案,最好在合同和行程安排裡面明確標明白。
中端團可能會寫白天0自費,你就要明確晚上會不會再推薦自費專案,晚上自費是自願參加的嗎?大概需要消費多少錢。 一般高階團都是零自費的,那就落實好是不是白天和晚上都沒有自費專案。參加低價團特價團,是否有明確寫明最低消費自費專案多少錢。如果報名約定好,額外交多少自費的錢,那麼你簽了合同就說明認可這個約定了,這個錢沒的說,還是痛快的交給導遊。 關於購物:如果是從正規旅行社報名,行程裡會告知有無購物店,幾個店,這些是很明確。
行程裡有購物店,就配合導遊進購物店參觀遊覽一番。買不買這個是自願的,可是整團買的不好,導遊還是會不開心。他自己賠錢了,不掙錢了唄。 行程裡沒有安排店,那就可以明確拒絕導遊。旅遊出行還需注意:要選擇有經營資質的旅行社。旅行社經營需要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注意檢視證照的有效期。沒有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而經營旅行社業務屬於非法經營。
要簽訂旅遊合同遊客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遊時,一定要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簽訂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旅遊費用中所包含的專案做到心中有數。要注意行程、景點、交通、食宿安排及標準、購物次數、轉團、拼團、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基本內容。如接受自費專案,必須與旅行社簽字確認。要妥善儲存好合同、發票或收據及行程計劃。
要理性購物購買土特產、紀念品時要理性購買。購買貴重物品,如手錶、金銀飾品、玉器珠寶等時要慎重,要看清產品介紹,購買後要索取正式發票。
要依法合理維權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時候必須依法維權,理性維權,避免以過激的行為擴大事態,保證自己人身安全。
切勿貪圖便宜選擇“低價團”低價旅遊團透過降低吃住標準、減少景點遊覽時間、增加購物點強迫消費等方式盈利。一旦選擇低價旅遊團,要付出更多的金錢和精力。
因此,旅遊者在選擇旅遊產品時,應當將旅遊產品的品質、旅遊服務質量和價格進行綜合考慮,合理估算產品成本,勿存僥倖心理。遊客出去旅遊如果遇到強制消費,心裡肯定不舒服,體驗度也大打折扣! -
4 # 阿鼎AD
去張家界,導遊領去購物你不消費他也啃不動你。去內蒙古自治區草原,導遊讓交錢200元看騎馬錶演,叫過導遊私下和導遊商議每人給她60元小費就沒去了,出去玩圖個高興舒心,給小費是導遊服務到位出點小錢有時也是完全有必要的比如在泰國臨回國時我給了領隊2000泰銖讓他和地接私大巴司機爪分不能鐵公雞一毛不拔。這樣,你不會被羞侮也不會被趕下車!我的微信裡至今還儲存著泰國導遊小嶽的微信我們成為了好友。遇到強制消費打什麼110叫警察警察也是分警種的,有時在荒野上因經濟糾紛110能起什麼作用?如在X省打文遊部門的投訴電話還能起點作用。配圖↓泰國的導遊小嶽(我加的她的外國號碼加的好友)她是清邁的原國軍軍後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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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高雲淡zty2019
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留下影片、文字、錄音、照片等證據資料很關鍵,其次受害者要團結一致,不能被分化挖解,據理力爭的同時尋求外力幫助,報警、發影片、找媒體、消協、旅遊局等一切能最快支援搭救的力量,儘量使自己的傷害最小化,權益最大化!一般情況下不建議武力抵抗,畢竟你是一個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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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光谷之藍
對於你的問題我分成2個小問題來回答:1. 被導遊強制消費怎麼辦?2. 不買東西而辱罵不讓上車怎麼辦?我會依次採取如下措施:一、被導遊強制消費
如果消費數額不大,並且導遊態度還算友好,我會勉強接受。別認為我是慫包,任由人擺佈,而是我覺得旅遊的時候沒必要被一些小的不愉快、欺負而過於計較,最後景點沒玩好還扯了一身麻煩。當然吃一塹長一智,以後再也不會接受該導遊以及相關機構的服務。那麼,如果消費數額很在,導遊態度又差,我會依法維權!個人力量太單薄,集合同道的驢友們一起抗議,遇到此種情況,我相信任何一個有血性的人都會站到正義一邊、鬥爭到底的。
二、受辱罵、不讓上車遇到這種情況沒有別的說的,直接報警,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不能讓這種作風繼續危害他人!首先、記錄現場證據,等待警方來處理;其次,除了藉助法律武器,也要藉助網路媒體進行其個人、機構的爆料和曝光;最後,要求道歉並賠償損失,並承諾不再危害其它人。
總之,旅遊遇到欺負一定不能慫,但也不要處處過於較真。當侵害忽微,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當侵犯人權、重大財產時,務必不能慫,藉助法律武器、網路平臺進行維權和曝光! -
7 # Sham84662909
前幾天去青島五日遊,往返機票自定,下飛機籤當地旅遊合同,團費2180。總體來說感覺可以,就是時間有點兒緊,休息不好。流水賬如下:當晚接機入住青島(三星賓館),第二天五四廣場百麗葡萄園趕往乳山,第三天煙臺,第四天威海蓬萊,第五天青島啤酒城金沙灘,第六天早晨送流亭機場。全程無購物,小插曲就是導遊在最後返程推薦山東特產,無非是果脯海苔之類,一百元五罐,二百元包郵,不強制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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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可愛生活家
如果我報的是說好不購物的純玩團,並且已經正式簽過合同。而在遊玩過程中,導遊因為我沒有買東西而罵我並且不讓我上車,我肯定第一時間就聯絡旅行社客服,說明情況,給點時間讓旅行社給我協商解決。如果旅行社還解決不了這個問題,我就直接撥打12301投訴,讓旅遊局再去聯絡旅行社,我相信旅行社肯定會乖乖給我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我是貪圖便宜報的低價購物團,導遊因為我沒有買東西而罵我並且不讓我上車,那我就只能自認倒黴,如果她實在罵的難聽,或者和她理論幾句,我沒有遇見我喜歡的東西,所以我不買。
所以外出旅遊,我們最好不要貪圖便宜,多花點錢報個品質純玩團,和客服確認好不購物,不進店。自己玩得開心,也不用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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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o年老太
在報旅遊社的時候,首先問清楚是不是低價團,強不強制購物?現在國家對旅遊市場在大力的整治,導遊不敢明目張膽的強制旅客消費,旅遊團,大部分是要進店,但是他不會強迫你消費,在和旅行社籤合同的時候,我是要她註明這一點,如果導遊對我不客氣,我馬上會打電話跟旅行社投訴。很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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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遇上了,對不起了,我就不上車了,保留一切證據,等車開走了,先報警,然後打電給當地市長熱線,晚上做一場媒體見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