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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夢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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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漢兒女
從小被送養、現在親生父母來尋、見、那是你的親人、他們當初能送養肯定有他們的難處、誰不愛自己的骨肉、所以、你要理解、一定見哪是生我的親生父母、血濃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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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ate98
不管什麼原因,拋棄就是拋棄了,拋棄那刻已無關係;不要見,也別在養父母面前提;會傷心!
更易會被冠上白眼狼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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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夢yangjiun
當你父母丟下你那一刻起就當你不存在了,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可原諒的,養父母大於生母,有骨氣點好好對待你的養父母,你的一切是養父母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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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梔子花兒
人生有很多十字路口,見或不見,現實都在。
我先講一個關於我家的故事給你聽,相信你最後會有自己的決定。
在我上初中那年,我從家人的談話中知道了,我的四姐出生後不久送了給別人,一是因為四姐前面有3個女兒,二是因為想抱養四姐的倆夫婦沒有生育,同你的情況差不多。據我媽說主要原因是第2個,而不是我的父母想丟棄四姐。
抱養四姐的兩夫婦,同你的養父母一樣,含辛茹苦供四姐讀書,初中畢業後四姐考上了中專衛校,畢業後,分配回來了家鄉醫院。
抱養並不是拋棄,是成全養母一方在那個五、六十年代,父母除了勞動,讓孩子們有口飯吃,我想是沒有什麼過多的去關心子女的,雖然四姐的養父母一家與我家相隔不遠,但好象父母也沒有去看望過什麼,只是偶爾碰面可能會問問,自從我懂起,也沒見過四姐來過家裡,只是身體多病的母親時常去醫院看病,回來時常常會說:還好蘭子(四姐的小名),在醫院上班,每次都陪我去看醫生,連藥費也幫我出。
在我上高中時,四姐出嫁了,嫁到離家鄉很遠的地方,母親派大姐,二姐送去了賀禮,自己卻在房間傷心的哭了半天,不知是對四姐的不捨,還是想起四姐從小就沒在身邊的往事。
不忘生育之恩,為家擔當之後逢年過節,四姐,四姐夫他們回養母家時,也都會來家裡看望父母和我們兄弟姐妹,帶來了他們的歸期喜悅,也給了母親一份莫大的安慰。
為了分擔父母的辛苦,生活過得不錯的四姐,還把我和小弟接到他所在的縣城讀書,讓我們終於考上了理想的大學。
如今我們姐妹九個不離不棄,雖相隔甚遠,但從不離心,春節無論多忙,都要回家團聚,我的故事分享完了。
也許你該不該見生父母,最想要解決的是你自己的決定。你是為優秀的老師,相信,答案也在你心中。退一步海闊天空,希望你能撥開烏雲,看見自己果斷的決定,也無論決定如何,不要讓生活因此而煩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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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煙柳扶風
你見或者不見,他們都在那裡望著你。
所以希望你遵循三個原則:一、尊重你養父母的意見,畢竟在你的心中最主要的是怕傷了養父母的心。只要你能讓他們安心,見或不見應該聽取他們的看法。從文中看出,你養父能夠告訴你真相,說明他是個開明和勇敢大度的人,他的意見應該對你有很好的幫助。
二、不要糾結過去。不管親生父母因為什麼放棄你,已經過去了成為歷史,你已經健康的長大了,不要用仇恨的目光來審視他們。弄清他們的目的再作決定,畢竟血濃天水呢。如果有物質的東西要送給你,還是不要輕易拒絕。呵呵。
三,如果他們給你帶來了巨大的經濟負擔,建議你一切以養父母優先的原則順序來處理經濟上的支出。畢竟當初是養父母把你養育成人的,付出了心血和勞動。你首先要回報和贍養也應該是把你養育成人的人。親生父母並沒有撫養你,現在再來摘桃子也得有個先來後到吧。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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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十三哥喂
個人認為,親人之間最堅固的紐帶不是血緣,而是“愛”。
不然為什麼要交“親人呢?”親人的含義應該是親愛的人。
時代的重男輕女,很多時候也沒有改變這種愛,而僅僅是因為想要一個男孩,就把女孩子送走,我就不知道他們的“愛”到底是什麼了。
雖說將孩子送走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在覺得多數的情況下,送養的本質其實就是棄養,為了一己之私而對一個無辜的生命進行了放棄。
只有極個別的送養是出於愛:比如發生了大饑荒或者別的什麼原因,自己都要餓死了,無力養活自己的孩子,這時,無論是送,還是賣,本質上是出於“愛”為了給孩子找一條活路。
除此之外,所有的送養都不是出於“愛”。
也別說什麼送養孩子是為了做好事,讓失去孩子或者沒有孩子的人享有天倫,別信,千萬別信,因為小孩子不是小貓小狗。
瞭解了這個因果,事情就好處理了。
其實作為一個成年人,是可以理智的處理好這件事的。與親生父母見面,並沒有對不起自己的養父母,這些事可以大大方方的說。但在本質上,必須掌握一個原則,你的養父母才是那個愛你,把你養大,承擔了父母義務的人。
至於你的親生父母,只不過是血緣相似而已,可以見面,但僅此而已了。而且事出反常必有妖,這時候突然提出見面,只怕沒什麼好事。
不要被道德綁架,有人愛說什麼“畢竟是你的親生父母”,別搭理這種人,畢竟以後需要見面所造成的一切結果的是你,而不是他們。
祝你人生美滿,做出正確的決定。
讀初中時我爸就告訴了我,我是從小抱養的,那個時代重男輕女,計劃生育都很嚴重,我是親生父母家的第二個孩子,是個女孩兒,親生父母那邊想要一個男孩兒,決定把我送出,養父母這邊因為意外,失去了他們的小女兒,媽媽精神恍惚,需要個孩子安慰,就在我出生後的第六天把我抱來了,沒有奶粉,沒有奶水,養父母含辛茹苦的把我養大,供我讀大學,現在已成家,成為了一名人民教師,親生父母打聽到了我的聯絡方式,給我打電話想來看我,我見還是不見? 見,對不起我的養父母,不見,也沒那個狠心,好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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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當初無情無義拋棄了親生骨肉的女兒,可見你的親生父母絕對的冷血程度,然而今天又想方設法想見你,為什麼二十多年以前不來見你呢?其目的何在??如果是懷著把果樹養大來摘果子的絕對不見!退一步講,你本著人民教師的職業也不該見,假如見了以後相處起來也尷尬不好處~第一傷養父母的心。第二遺棄已註定你們之間成為了一種破碎了的關係。雖然有懷胎十月之情,但很明確是下男孩賭注之本意!相互知道就好了,最好還是別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