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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米等於100cm,古代不同時期,一尺長短不同商代,一尺合今16.95cm,按這一尺度,人高約一丈左右,故有“丈夫”之稱;周代,一尺合今23.1cm;秦時,一尺約23.1cm;漢時,一尺大約21.35——23.75cm;三國,一尺合今24.2cm;南朝,一尺約25.8cm;北魏,一尺合今30.9cm;隋代,一尺合今29.6cm;唐代,一尺合今30.7cm;宋元時,一尺合今31.68cm;明清時,木工一尺合今31.1cm。■資料2:古代“尺”有多長尺是古今都有的,但內含的量(實際長度)卻不一樣。如《鄒忌諷齊王納諫》文中曰:“鄒忌修八尺有餘。”如果按今天的尺來計算,鄒忌的身長是2.66米還多,這顯然太高了。很顯然,古代的尺要短於今天的尺。最初的尺指男人伸展的拇指和中指之間的距離,大約是20釐米,所以周代的一尺相當於現在的19.91釐米。以後,尺大致都要加長一點,到戰國時,一尺大致相當於現在的23釐米左右,但是當時各國也不完全一致,如出土的戰國楚尺長22.7釐米。前邊提到的鄒忌是戰國時齊華人,按一尺為23釐米算,他的身高在1.84米以上,這即使在今天,也算高個子了。又《陳情表》中有“內無應門五尺之僮”,作者李密是西晉時人,當時的一尺相當於現在的24釐米,這樣“五尺之僮”也就是身高1.2米的小僮。“五尺”也可沿用前代的說法,而並不是嚴格按晉尺的,那麼,就要在1.2米的基礎上再縮短一點,也就是1.1米左右。與尺比較接近的是咫。咫是婦女手伸展後從拇指到中指的距離,因而稍短於尺。後來咫尺連用,表示距離短,如“近在咫尺”。除此之外,先秦的長度單位還有丈(十尺),尋(八尺),常(二尋),此外還有仞。仞是人伸開雙臂的長度,如《愚公移山》中有:“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萬仞。”後來,又產生了寸以下的長度單位,它們是:分(十分之一寸),釐(十分之一分),毫(十分之一釐),秒(宋以後又叫“絲”,十分之一毫),忽(十分之一秒),微(十分之一忽)。今“絲”與“毫”連用,來源於此。還有“忽”與“微”連用的,也喻指極細微,如《伶官傳序》:“夫禍患常積於忽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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