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第一條規定,高新企業研發費用(即原“技術開發費”),指企業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高新企業研發專案收入包括:
(一)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二)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三)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裝置、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執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四)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五)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製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裝置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製產品的檢驗費等。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智慧財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七)透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託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研究過程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不需扣除研發過程中銷售研發樣品形成的收入。該樣品對應的成本,屬於上述規定範圍的,可直接作為研發支出。
《企業會計第6號――無形資產》(2006)規定,企業的研發支出應區分為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階段支出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支出滿足條件的應資本化,否則費用化處理。
企業銷售樣品的收入,屬於銷售商品取得的收入。
賬務處理:
(1)領用材料等
借:研發支出
貸:原材料等。
(2)銷售研發樣品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需要注意的是,高新技術企業銷售的樣品,無需結轉成本。
(3)按具體情況,將研發支出資本化或費用化
借:無形資產(管理費用)
貸:研發支出。
財政補貼的賬務處理:
1、國家投資,應當作為權益,計入並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稅務處理同會計處理一致,也不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2、資金使用後要求返還的本金,會計處理應當作為負債,計入借款或其它應付款處理,稅務處理同會計處理一致,也不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3、企業取得的除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其他財政資金,會計處理作為損益,原來規定計入補貼收入,新準則要求計入“遞延收益”或當期“營業外收入”具體處理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注:《關於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對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企業所得稅納稅問題進行了規定。
關於財政性資金的規定如下:
(一)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於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二)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並經國務院批准的財政性資金,准予作為不徵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第一條規定,高新企業研發費用(即原“技術開發費”),指企業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高新企業研發專案收入包括:
(一)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二)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三)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裝置、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執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四)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五)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製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裝置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製產品的檢驗費等。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智慧財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七)透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託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研究過程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不需扣除研發過程中銷售研發樣品形成的收入。該樣品對應的成本,屬於上述規定範圍的,可直接作為研發支出。
《企業會計第6號――無形資產》(2006)規定,企業的研發支出應區分為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階段支出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支出滿足條件的應資本化,否則費用化處理。
企業銷售樣品的收入,屬於銷售商品取得的收入。
賬務處理:
(1)領用材料等
借:研發支出
貸:原材料等。
(2)銷售研發樣品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需要注意的是,高新技術企業銷售的樣品,無需結轉成本。
(3)按具體情況,將研發支出資本化或費用化
借:無形資產(管理費用)
貸:研發支出。
財政補貼的賬務處理:
1、國家投資,應當作為權益,計入並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稅務處理同會計處理一致,也不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2、資金使用後要求返還的本金,會計處理應當作為負債,計入借款或其它應付款處理,稅務處理同會計處理一致,也不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3、企業取得的除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其他財政資金,會計處理作為損益,原來規定計入補貼收入,新準則要求計入“遞延收益”或當期“營業外收入”具體處理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注:《關於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對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企業所得稅納稅問題進行了規定。
關於財政性資金的規定如下:
(一)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於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二)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並經國務院批准的財政性資金,准予作為不徵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