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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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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狼48440790
美國的國有企業不同於英法等國家的國有企業,也不同於社會主義制度的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起主導地位。
美國的國有企業:聯邦公司。它由聯邦政府全部或部分擁有控制,或由非聯邦政府擁有,但其經營活動受聯邦政府特許資助,受政府控制或監督。是一種“自我維持、自我發展丶獨立經營的法人組織。無論是政府全擁有或私人擁有,都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和權利,擁有自身財產丶獨立承擔資產風險丶以法人名義進行法律訴訟。免受聯邦政府的行政審查和經營稽核,區別於政府的行政機構和部門。目前大概有50家左右。
聯邦公司採用私人制法人代表形式,主要從事商業活動,代行聯邦政府公共職能。是一種既是公法人又是私法人形式的商業組織,但又不同於普通的商業組織。因此也模糊了公與私的界限。
聯邦公司的興衰,與美國政府對經濟生活的干預相輔相成。沒有政府的管理經濟需要,聯邦公司也就不復存在。這種形式起源於羅斯福總統時期的經濟改革,是國家干預經濟的直接結果。聯邦公司的管理因型別不同,明白地說就是政府佔有的份額和行政功能不同而不同,60%以上的董事會成員是由總統任命的,其餘的按法定要求或由聯邦各方代表組成。總統任命的董事,半數以上是各方利益集團的代表,代表著不同階層的利益。聯邦公司有的有董事會,有的沒有董事會。例如:13個公司沒有董事會,其中4個董事長由內閣部長擔任,3個董事長由總統直接任命。一些公司的董事會選任,則直接由聯邦僱員擔任或總經理挑選的人擔任。
據我所知,美國也有國有企業,但很少。例如郵政,不但不賺錢,反而需要國家補貼,美國是私有制為主體的國家,國家忌諱與民爭利,再說在市場化經濟競爭充分的情況下,國企是沒有什麼競爭優勢的,西方是反壟斷的,有《反壟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