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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爆料了李天一提前6年出獄的訊息,引起了網上熱烈的討論。然而官方反應速度很快,釋出通告對這一不實訊息進行通報。惡意傳播謠言,造成了對社會的不良影響,我們要認準官方的訊息,不造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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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鴨兜山的風車

    近日,網上流傳著李雙江的兒子李天一入獄四年後提前出獄,被李雙江夫婦安排在國外生活的訊息。一時間網上流言蜚語,眾人猜測其真實性。

    在討論這件事之前,我們先來回顧一下之前的李天一事件。 李天一是著名歌唱家李雙江和夢鴿的兒子。2013年2月,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接到一報警電話,聲稱被人輪姦,而輪姦的犯罪人之一正是李天一。這就是著名的"李天一輪姦事件"。儘管李天一母親到處尋求幫助聲援,但是證據確鑿,法院最終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

    時隔今日,網上突然流傳著李雙江利用其影響力幫助其兒子提前出獄,甚至於被其安排到國外生活的訊息。我想說,真是荒謬之談。

    那時李天一事件影響極其惡劣,驚動全國。作為著名公眾人物的兒子,他的所作所為是多麼令人痛恨,硬生生把一個花季少女的人生給毀了,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是多大。就算他父母有再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幫他提前出獄。

    針對這一謠言,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終於在網上回應,闢謠稱,李天一仍在監獄服刑,並未減刑或假釋。

    還好,這只是謠言而已,不然這怎麼讓人接受,怎麼對得起受害者。當年犯下如此的罪惡,毀掉別人的人生,判他十年已經是很輕了,還想提前出獄是不可能的,公眾也是不會接受的。

  • 2 # 晨光微曉

    育兒,不僅僅是才藝,更需要德行的並行。

    李天一,李雙江和夢歌的兒子,2013年因涉嫌輪姦被判入獄。網上流傳李天一已提前6年出獄因熱議。我感覺:

    1.可能因為名人是非多吧,有些人借名人話題炒作。

    2.大眾也擔心,“萬一真的有某些不平等呢?”所以話題一出都實力圍觀。

    3.也有可能有人無事生非,心存惡意故意炒作。

    其實這就是謠言。沒事就可以都散了吧。

  • 3 # 無法超越的足跡

    李天一的案件在幾年前影響可是非常巨大和惡劣的,當時引起的大眾情緒可是轟動一時,畢竟這種嚴重的違法犯罪的行為造成的影響不可小視,更何況他是名人的後代,父母屬於非常有名的公眾人物,所以造成的影響肯定超過了普通的類似的案件。

    整個案件都是圍繞著是否是自願和非法脅迫強姦來進行,整個過程中是否有透過其他手段方法對受害人以及家屬進行誘導和脅迫不得而知,但是李天一做為名人的孩子帶頭做出了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來,這個案例只是比較典型的反應出來的一些有身份和背景的群體的一些平常的行為習慣,也間接的反應出來這個背景不一般的群體的為人處世的一種直白的表態。

    囂張跋扈為所欲為,這是這個群體的一種潛在習慣,只不過有些做得隱秘有的透過特殊的方式把一些事情掩蓋起來沒有被揭露出來,因為有家庭背景的人從小嬌生慣養和得到了特殊的照顧從而形成了為所欲為的性格習慣,這些行為跟長輩的嬌慣和放縱是分不開的,惹事家人都會透過各種途徑幫解決,使得這些人形成了一種權勢的依賴,做起事情來無所顧忌無法無天,這種人對社會的危害是非常大的。

    比如說這個李天一,還有過去天津的那個他爸是李剛的人,都是屬於這種仗勢欺人的心態,認為自己長輩有身份和人脈,自己不管惹什麼事長輩都會擺平的心態,這種心態的人非常多的,只是出現在Sunny下的比較少,基本上都是被透過特殊的方式掩蓋下去,所以沒有造成像李天一這樣的影響,畢竟民意這個東西殺傷力可是非常強的,沒有幾個人願意正面去硬扛觸碰,所以絕大多數的特殊群體都是比較忌諱事情公佈到網上的。

    李天一的這個行為其實在這個群體裡面不算特殊,只不過他的行為方式做的過火,處理整個事情的方式方法不行,事情鬧大到了網上,導致一發不可收拾,面對造成的惡劣影響他身後面的人都沒有辦法擺平,民意大於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自然是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畢竟這件事在眾目睽睽的監督之下,沒有人敢徇私舞弊,不受到嚴厲的判罰都說不過去,其的行為被研判是符合法律法規的。

    事情過去了好幾年,李天一進監獄服刑也過去了一半的時間,按理說短短的幾年時間在監獄裡如果沒有特殊的立功表現的行為,那是很難減刑的,就算有立功的表現在短短几年時間也不可能減刑一半,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正常情況下是不可能提前那麼多出獄,當然很多事情都有特殊情況,在古代一些富貴達人犯了事經常會透過金錢權利和人脈關係把事情暗地裡化解了,明面上是嚴懲,暗地裡卻已經偷偷的脫身享福了,在古代這種事情案例可不上啊。

    很多時候謠言的出現是非常突然的,但是為什麼突然會出現一些謠言,這些謠言的背後都會有一些特殊的真實行為的版本,畢竟空穴來風這種現象可不簡單,李天一提前出獄的這個新聞一出來立馬引起了大家的關注,監獄管理局的人也發現了這個傳言,第一時間做出了澄清和闢謠,證明李天一還在服刑並沒有提前釋放,謠言不可信。但是這個李天一出獄的傳言一出現讓大家再一次把目光引導到這件事上面,讓大眾關注這也使得萬一有一些人想做動作的心思被強行放棄,社會的共同監督這是好事。

  • 4 # 曾念群

    我不敢說這個謠言充滿著惡意,也許是唯恐不亂者作祟,也許是內心深處的被迫害潛意識作祟,也許是自身機制的敏感,也許是骨子裡的惡意,也許只是不信任的條件反射。其實有基礎判斷的人一看就知道,就是個謠言。

    李天一2013年因為強姦罪獲刑十年,按照刑期應該服刑到2023年。

    鑑於對被傷害人的影響深遠,強姦罪在中國一直都是重罪。

    強姦一次最早出現在唐律中,不僅有強姦案的記載,還有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例。到了隋代,強姦罪已經是十惡不赦之罪。

    其實一直到近現代,強姦罪都是極刑之罪。王小帥《青紅》裡,高圓圓飾演的女主角還沒被怎麼著,他那衝動的男朋友就被槍斃了。

    有段時間俗稱流氓罪。流氓罪一度是我們的重罪,直到八十年代後來,推行法治,才緩和下來。

    李天一犯罪時未成年,獲刑十年,已經夠他吃一壺了。

    為什麼我不信李天一被提前釋放?

    首先法律不允許。按照我們相關法律,李天一服刑期間如果有良好表現,可以爭取減刑。但減刑不是想當然的,有著嚴格的規定和程式,早期一般沒有減刑,中期的減刑,也有時間間隔的規定。

    李天一2013年2月被拘,判刑要晚些,但刑期是從被刑拘之日起算,也就是說,他到今年2月才服刑四年。中國相關法律,減刑是不會超過一半服刑期的,所以李天一表現再好,也不可能服刑未滿五年就出獄。

    再次李雙江夢鴿對兒子最好的保護,其實不是急於撈他出來,而是真真切切地給他銘刻在心的教訓。來到這個世界的每個人都要遵守一定的規章法則,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天大的錯誤都能輕易被抹殺,那這人肯定不會吸取教訓,出來也一樣存在危害社會的高風險。所以對李天一最好的保護,就是讓他服刑期滿,花上十年打磨自己的心性,去懺悔和救贖。

    當然作為一名服刑犯人,他有爭取減刑的權力,如果表現好,提早個一年半載出獄,還是有很多先例的,前提是李天一自己得努力改造。

  • 5 # 魏新峰律師

    其實李天一固然作為紈絝子弟的惡行標杆,被判強姦成立罪有應得,加之母親夢鴿當初護犢心切,高調“維權”,惹怒了網民,令人瞠目結舌,但李天一畢竟是孩子,大家依然從理智上應予以寬容,事實上當初案件審理是本案在是否存在被害人設局,是否構成輪姦上也存在分歧。網上謠傳提前出獄也可以做這樣一種解讀,有人認為當初判重了,如果李天一在獄中表現良好,提前出獄也是大機率事件,當然服不夠5年是不可能的,我們不能把對富人,名人的仇恨發到娃兒身上,我們希望李天一好好改造,早日迴歸社會,做一個有用的人,社會對於改造好的李天一要接納與包容

  • 6 # 雲淡舷窗外

    有人別的不知道,但肯定是在法律方面是業務不熟的。關於刑罰的執行,減刑和假釋的條件,有人肯定是不清楚的。不清楚就信口開河,其心可誅。李天一刑期是十年,就算是減刑到極致,也要服完至少一半也就是五年的刑期,提前六年一看就是假的。試想,把這個無法證實明顯是假的資訊公開給連“輪流發生性關係”都能解讀成為李天一脫罪的公眾,除了造謠惑眾外,還真不好揣測其居心險不險惡。

    如果李天一在服刑期間表現不錯,符合減刑條件,那麼該減就減,並不能說他是誰的兒子就不能減。這也沒必要大驚小怪。法律的適用,對每個人都應該是平等的,這等常識不應該在李天一這裡變成例外。至於李天一可能的減刑是否有不公不當之處,這應該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的事,若有失職瀆職行為,定會被有司明察秋毫。

    說到底,對一個服刑人員如此關注,還是因為李天一的家庭,符合了公眾對特權和權貴的想象,可惜想象總是無法代替現實,造謠更是逼不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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