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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話我要說153519311

    個人認為芒果事件只是由客戶索賠芒果引起的而已,真正考驗人性和有意義的地方卻不在芒果那裡。看點和論點有四處。

    二、下跪。女快遞去下跪的原因是什麼?她這麼做想達到什麼目的?

    三、證明。王警官是否有權介入這次糾紛中?他代表警方開具的證明是否恰當?是否合法?

    四、獎勵。你認為女快遞該得到獎勵嗎?公司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這次事件圓通公司該怎麼做?你覺得女快遞有委屈嗎?委屈在哪裡?客戶看到包裹有破損後,怎麼做才是對的?如果芒果並未丟失,而客戶又投訴了,該怎麼處理?女快遞下跪了,客戶是該立即撤訴呢,還是繼續討要公司說法?

    芒果事件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意義非凡。至少說明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生活中與己有關的事件,並有自己的觀點和主張,不再充當看客。積極參與討論並不是壞事,尤比當年的真理大討論一般。只是事件發生這麼久了,始終沒有官方媒體正式質評,老百姓盼望有一個權威性的結論。

  • 2 # 最愛釣魚的不老翁朱如

    顛倒黑白,把水攪渾,社會越亂越好,只要遇到事情,抓住不放,整慘,整殘,整的哭爹叫娘,放可放手,誰叫你犯錯,被我抓到了,第一先通知你本人,第二通知你單位,笫三通知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第四通知派出所,第五如果是政府機關人員,通知紀檢部門,你們說我為了維權,向這幾個部門投訴有錯嗎,這是作為公民合法權益,如果這幾個部門處理不滿意,再向上一級部門投訴,只到高興為止,誰叫你犯錯呢,因為我理,就可以沒完沒了。

  • 3 # 魔之千哨哥

    前提:沒有證據就不能靠猜測和估計下結論,更不能以猜測的為依據再去認定其它的事那樣更會差之千里。

    一、芒果少沒少誰都說不明白,因為能夠提供證據的圓通沒有提供,能夠提供證據的發貨方也沒提供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給出少或者不少結論純屬扯淡。

    二、由於芒果個體重量不小,總重又不大,所以幾個很難湊成整好三斤。快遞單寫的三斤很有可能只是發貨方的一個發貨稱重標準,“這裡說明下一般這種搞活動的商家發貨量比較大都是自己打單貼單快遞來車取走包裝好的貨”而實際裝箱重量會有一些出入,實際重量不是整好三斤,有或多一點或少一點兩個可能,具體這個多出或少於的範圍商家控制的是多少也無據可查。實際的重量也許差一點不到三斤也許三斤多一點,現在明確的就是驗貨時有三個芒果2.7斤,如果這一箱是少於三斤標準浮動的那就是沒少芒果,如果這一箱是多餘三斤標準浮動的那就是少一個半斤左右的芒果。

    三、當事者雙方驗貨後當時應該是各持己見、取貨的因為包裹不完整懷疑少了,快遞網點認為2.7斤差的不多應該沒少。如果他們雙方有一方認同了對方的觀點也就不會有事後張某的投訴。

    四、事件發酵了一個多月了、後面又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 、什麼證明呀 什麼下跪呀 什麼快遞冒充郵政家假快遞呀 什麼圓通罰款機制呀很多問題 那麼是不是還有必要再去追查芒果到底少沒少還有多大的意義?是不是有更嚴重的問題得以解決,避免此等事的再次發生更需要關心。

    五、發件的沒出來說話也許不想趟這個渾水吧畢竟沒傷及他的利益,畢竟圓通站在風口都沒給一個查實求證的說法。

    六、對於當事者幾方很難用非黑即白非對即錯、一方對其他就錯、一方錯其他就對評判,從不同的角度看就會有不同的結論。 譬如:對於張某從寬以待人的角度看顯得計較 從維權的角度看也無可厚非。

    聶某從工作看在積極解決問題、從誠信角度看她不該冒充郵政,也不該對於罰款的事說謊 開始說罰2000後面說沒罰只是給張某壓力 前後不一就有一次說了謊。對於民警開證明,從正義的角度說值得點贊 ,從一個執法者應該以事實為依據 以法律為準繩的角度說,又不符合標準。

    七、現在媒體上有關各方都見不到發聲了,會不會隨著熱度的減少就事就這麼稀裡糊塗的過去了?

    八、如果最應該改變的沒有改變,最應該完善的沒有完善,最應該出來走兩步的保持了沉默才是最大的悲哀。

  • 4 # 溪水長流79828706

    撇清還來不及,當今社會誰願意引火燒身?假如他說假話是四個芒果你認為又誰能證明是四個芒果?查攝像頭?此事已經炒“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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