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1、檢查所分工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行使權力的情況,重點檢查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專案投資決策和大額資金使用情況。
2、巡視所分工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廉政勤政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3、受理對所分工部門(單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物件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4、按照市紀委、監察局賦予的許可權,對所分工部門(單位)及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物件違反黨紀、政紀問題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
5、按照市紀委、監察局的統一安排,對所分工部門(單位)開展效能監察。
6、受市紀委、監察局委託開展專項考核和檢查。
7、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對分工的七個責任部門領導班子黨風廉政責任制建設和機關效能的監督檢查工作。
2、完成委局領導批辦和分局自辦案件的查處工作。
3、組織制定分局月、季、年度工作計劃、方案。
4、組織制定並完善分局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業務規範和工作流程。
5、抓好乾部隊伍建設,紮實推進分局學習型組織建設和崗位目標責任制的落實,不斷提升分局幹部素質,推動共同願景的實現。
6、完成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標準
1、工作目標明確,計劃制定及時,具體責任明晰,措施保證有力,可操作性強。
2、分局內部各種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科學規範,運轉高效、順暢。
3、瞭解掌握所分工的七個監督單位的黨風黨紀狀況、黨員幹部廉政情況、易出現問題的風險點等,領導和協調監督檢查工作。
4、對分局自辦案件和領導批辦的信訪案件,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措施得力,保證辦案效率和質量。
5、搞好分局自身隊伍建設,保證分局內部協調統一,人員無違法違紀行為。
6、善於總結工作實際,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創新,保證新的工作機制高效執行。
8、無重大工作失誤。
職能
1、檢查所分工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行使權力的情況,重點檢查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專案投資決策和大額資金使用情況。
2、巡視所分工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廉政勤政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3、受理對所分工部門(單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物件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4、按照市紀委、監察局賦予的許可權,對所分工部門(單位)及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物件違反黨紀、政紀問題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
5、按照市紀委、監察局的統一安排,對所分工部門(單位)開展效能監察。
6、受市紀委、監察局委託開展專項考核和檢查。
7、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對分工的七個責任部門領導班子黨風廉政責任制建設和機關效能的監督檢查工作。
2、完成委局領導批辦和分局自辦案件的查處工作。
3、組織制定分局月、季、年度工作計劃、方案。
4、組織制定並完善分局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業務規範和工作流程。
5、抓好乾部隊伍建設,紮實推進分局學習型組織建設和崗位目標責任制的落實,不斷提升分局幹部素質,推動共同願景的實現。
6、完成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標準
1、工作目標明確,計劃制定及時,具體責任明晰,措施保證有力,可操作性強。
2、分局內部各種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科學規範,運轉高效、順暢。
3、瞭解掌握所分工的七個監督單位的黨風黨紀狀況、黨員幹部廉政情況、易出現問題的風險點等,領導和協調監督檢查工作。
4、對分局自辦案件和領導批辦的信訪案件,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措施得力,保證辦案效率和質量。
5、搞好分局自身隊伍建設,保證分局內部協調統一,人員無違法違紀行為。
6、善於總結工作實際,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創新,保證新的工作機制高效執行。
8、無重大工作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