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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花爛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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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德佑房產盧向元
這個還是看什麼事情吧,如果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覺得得罪別人總比得罪自己親戚好一些,但是如果事情比較嚴重,即便你想幫親戚,牽扯到法律,你也無可奈何,所以遇到這種事情,自己考慮一下利害關係吧,孰輕孰重每個人心裡想法不一樣,但是既然做了就要做好,最好雙方都不得罪,自己吃點虧都沒事的,畢竟生活你誰都要面對的。
個人觀點,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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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ennifer穿搭博主
當然是幫理不幫親,因為每個人都會犯錯,如果我們一味的袒護他他只會越做越錯跟本不知道自己是錯是對。那樣他在社會上會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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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浪的時光
分兩種情況:關係差不多的向理不向親,一邊關係好的向親不向理。那些大道理就不講了,99%的人都和我選的一樣,或許嘴上不說,遇事都會這樣做。
正直的道理都會怎麼好聽就怎麼說,正真發生到自己身上的時候就變了,說的好聽的道理就反了。例如,你父母和人吵架,明知道你父母不對,你也會幫著你父母吵。有句話叫,偽君子,真小人。遇事寧願做小人,小人起碼真實,不虛偽。
所以,不論親朋好友遇事對與錯,都要向親不向理。不相干的人遇事,我們就向理不向親。大家都應該做真實的自己,戴著面具生活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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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的那片海
自古以來,凡事向親不向理,必然釀成禍患,小事也可能變成大禍。古代有四進士意氣風發,互相約定幹一番事業為國立功。因其中一人的姐姐鬧家務,他媽逼著他向親不向理,結果徇私枉法,連累的四進士都被下大獄毀了前程。從古至今,這種例子比比皆是。
如今,法治社會,不講道理的人可能一時得意,久而久之必將是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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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鳳146983974
謝謝邀請。居中吧!小時候我覺得我爸媽全對,啥事都是別人的錯,他們在農村裡和人家爭田爭地爭房屋邊界,我會理所當然地認為是別人“欺負”了我們家……(在農村裡生活過的人都應該深有體會,那是經常吵鬧呀!)現在我已人到中年,回首過往,驀地發現我的父母也不是事事都全對呀?他們也有不對的地方噻!因此我爸媽現在再向我“控訴”這個人也壞,那個人也不好的時候,我一般都是默不作聲,要不就是好言相勸,但絕對不會說“你們是全對的”這句話,實在是聽煩了,我就會勸他們凡事放寬心,現在老兩口社保醫保都有了,就應該頤養天年噻!幹嘛計較那麼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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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京西玉人
這個不是選擇題,必須向理。
聽著似乎我是在唱高調吧,絕沒有說大話,唱高調。
人, 一定要有嚴格的是非觀,對就對,錯就是錯,
不能因為是親,就可以縱容,多親多近,錯了就是錯了,沒什麼好說的。
從古至今都是,法理無情,就突出了一個理字,錯了就要為錯的行為付出代價。
我個人的觀點,我就是這樣,所以有了倔的名稱,多了我也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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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八零後諷槽會
說到這個問題,其實蠻難回答,必竟我們都是有情感的,誰能真正做到鐵面無私而不帶絲毫猶豫?
不管是幫理不幫親,還是幫親不幫理,我覺得關鍵字不在“幫”,而在“理”。如果是真的做錯了,那就得認錯,這是對親人或朋友最基本的幫助,幫助對方認清楚自己錯在哪裡。俗話說:人不怕犯錯,就怕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如果一個人連最基本的是非觀念都沒有,何以幫別人?一味的縱容,其實是另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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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陽春的荷塘
這個要看情況而定,從兩個方面來論述吧。
【第一】向理不向親。
大是大非大原則,必須“理”字當先。
一個國家無法不立。社會的安定團結,人民的安居樂業,都靠著一個強大的法律做後盾。是法律賦予了公民平等、民主以及合法權益的保障。
法律和“理”密不可分,法律條文是“理”的依據,“據理力爭”又是法律實施過程的體現,是公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
小到一個家庭,無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公正的家庭才可能齊心協力,興旺發達。
【第二】向親不向理。
俗話說“不聾不瞎,不配當家”,一個興旺的家族既要有嚴格的家規又要顧全大局,這個是當家者的智慧。
親情比什麼都重要,難得糊塗是大度量,為了和睦有時就是那麼“向親不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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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親不向理,還是向理不向親,你選那個?
親情血脈是割不斷理還亂的,法律向理不向親,但是施實起來都讓人頭疼的,一面是自已親人,一面是正義理性。偏袒任何一方,都會與心不忍,但必須的去做親人的工作,講事實,擺道理。認真細緻的開導把事情的重要性擺出來,講明應懂法知法,這樣即維護了理,也讓親人知道理虧在那裡!
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無理寸步也難行!這是個法制的國家,什麼事都離不開一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