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居留簽證是發給以在日本接受治療等為目的而訪日的外國患者等(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檢查的受診者等)及同伴者的簽證。
不僅限於在醫療機構中的治療行為,從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檢查、健康檢查到溫泉治療等療養的廣泛範圍,根據日本醫療機構的指示進行的所有行為,皆能為接納物件。
(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檢查、健康檢查、診察、牙科治療、療養(包括90天以內的溫泉治療等)。
簽證申請手續的概要
(1) 希望在日本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等的外國患者等,請參照記載於本文結尾部分的登入身元保證機構(國際醫療交流協調員、旅行社等)一覽表,並與其中任何一個機構聯絡,委託受診等安排。
(2) 請透過身元保證機構確定接納醫療機構,並取得“醫療機構發行的受診等預定證明書及身元保證機構發行的身元保證書”(根據需要,也請取得治療預定表)。
(3) 外國患者等在日本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證時,請提交以下材料。(同伴者請提交以下1~3及6。)另外,外國患者等因住院治療必需居留90天以上時,外國患者必須以本人住院的日本醫療機構的職員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親屬為代理人,從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取得以下7“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並與其他提交材料一起提交給為其管轄範圍的日本駐外使領館。
(1) 護照
(2) 簽證申請書
(3) 照片
(4) “醫療機構發行的受診等預定證明書及身元保證機構發行的身元保證書”
(5) 證明具有一定經濟能力的材料(銀行餘額證明書等)
(注:根據外國患者等的國籍,提交材料會有所差異。具體的提交材料,請向管轄您居住地區的大使館或總領事館查詢。)
(6) 戶口簿影印件
(7) 暫住證(只限於戶口不屬於當地管轄區內的申請)
(8)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因住院接受治療,必需居留90天以上時)
(9)“治療預定表”(因需多次治療必需訪日時)
醫療居留簽證是發給以在日本接受治療等為目的而訪日的外國患者等(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檢查的受診者等)及同伴者的簽證。
不僅限於在醫療機構中的治療行為,從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檢查、健康檢查到溫泉治療等療養的廣泛範圍,根據日本醫療機構的指示進行的所有行為,皆能為接納物件。
(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檢查、健康檢查、診察、牙科治療、療養(包括90天以內的溫泉治療等)。
簽證申請手續的概要
(1) 希望在日本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等的外國患者等,請參照記載於本文結尾部分的登入身元保證機構(國際醫療交流協調員、旅行社等)一覽表,並與其中任何一個機構聯絡,委託受診等安排。
(2) 請透過身元保證機構確定接納醫療機構,並取得“醫療機構發行的受診等預定證明書及身元保證機構發行的身元保證書”(根據需要,也請取得治療預定表)。
(3) 外國患者等在日本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證時,請提交以下材料。(同伴者請提交以下1~3及6。)另外,外國患者等因住院治療必需居留90天以上時,外國患者必須以本人住院的日本醫療機構的職員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親屬為代理人,從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取得以下7“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並與其他提交材料一起提交給為其管轄範圍的日本駐外使領館。
(1) 護照
(2) 簽證申請書
(3) 照片
(4) “醫療機構發行的受診等預定證明書及身元保證機構發行的身元保證書”
(5) 證明具有一定經濟能力的材料(銀行餘額證明書等)
(注:根據外國患者等的國籍,提交材料會有所差異。具體的提交材料,請向管轄您居住地區的大使館或總領事館查詢。)
(6) 戶口簿影印件
(7) 暫住證(只限於戶口不屬於當地管轄區內的申請)
(8)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因住院接受治療,必需居留90天以上時)
(9)“治療預定表”(因需多次治療必需訪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