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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人的讀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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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想飛
不良物業公司該不該收物業費?
業主有享受與物業費匹配服務的權利和義務,繳費並享有對等合格的的服務,這是業主得到保護的《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合同法》賦予的神聖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國內房價水平,動輒數百萬的房產,絞盡腦汁為不交每月區區幾百塊錢物業費的業主少之又少,有那時間在社會上多賺多少鈔票啊?而且中國每一個樓盤的業主都是預交物業費的,對於這種現象,一味強調業主必須交物業費,對提供的服務隻字不提的命題。其心可誅?大家只能呵呵!被不良物業公司的侵權引起的不交物業費行為,是比比皆是,那麼收不到物業費的物業公司不是總結自我反省,而是把責任推到業主身上,合適嗎?大家業主準時準點足額繳納了物業費,卻被不良物業以個別業主特殊需求,全面推翻服務內容和質量,難道不是對其他業主智商的侮辱嗎?不知道自我反省和自我檢討,立即改正。一錯再錯,必將走上被業主遺棄的道路。惡性迴圈!最後收不到物業費就破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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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苦行僧
是的,繳納物業管理費是業主應盡的義務。
業主在購買房屋時取得了該房子的產權,這屬於業主的專有部分。但是業主在購買房屋後沒有相應的附屬設施裝置的支援,房屋是不能使用的;沒有專業的人員維護公共場所環境衛生及鐵序,業主也是無法在小區里居住和生活的。因此,對小區物業共有設施裝置及公共場所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是小區全體業主應盡的義務。
由於科技的進步,人們居住的環境取得了較大的改善,為了保證小區內業主能過上舒適安全的生活,小區通常配置有較多的設施和裝置,這些設施裝置主要有:供電設施、供水設施、照明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電梯、供暖設施、眾活動場所等。這些設施裝置都是需要有專業人士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如果這些設施裝置得不到良好的維修和養護,將會極大地影響業主居住的安全和舒適程度,特別是消防設施和電梯這都是關係到業主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裝置,這些裝置沒專業人士的維護和日常執行管理是不能執行的。因此對小區內設施裝置的維護和管理是帶有強制性的。
業主生活在小區裡,每天產生的垃圾是需要專有人員進行清運的;地面及公共場所是需要由保潔員清掃的;綠化是需要專業的園丁進行修剪、施肥、除草和除蟲的;小區的車輛出入和停放是要有人維持秩序的。這一切也是需要全體業主承擔義務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業主要正常、安全、舒適的居住生活在小區裡,就必須承擔小區內公共附屬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小區內環境衛生和次序所產生的費用。而這些費用就是物業管理費,因此我們說繳納物業管理費是業主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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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TO__OD
物業真的做到應該做的工作,為業主生活安全著想,業主就應該繳納物業費。如果他們只是以此謀利為目的,橫行霸道,那業主們必須團結起來,趕出自己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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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具體原因如下
1.現如今任何開發的房產專案在出售之前都必須招聘物業公司,一個小區樓盤,是必須要有物業進行管理的,因此有物業的小區就肯定需要繳納物業管理費。
2.因為小區的物業是為戶主提供物業服務的,因此業主理應享受小區物業優質的服務,因此業主有支付物業管理費的義務。
3.物業公司的經營同時也具有市場性質的決策性,如果物業公司沒有物業費的收入,將會造成整個物業公司的利潤減少。
4.繳納物業費為人們的生活品質帶來了保障,業主繳納物業費,小區內的治安、垃圾處理、公共裝置以及小區綠化等才會有人管理,從而提高業主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