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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高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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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貓鬍子103240101
謝邀,從法律上有贍養的責任,從感情上有很大的扺觸,這是可以理解的,父母末盡養育的責任也是不對的,如果是遺棄更是違法的,但這一切都不能免除你現在供養老人的責任,你可根據他們的經濟狀況和自已家庭的收入水平,給與比較合符情理的膽養費,感情不在責任在,就是透過法律判決,也會負擔一定的膽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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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康樂舅
關鍵是你被父母從小丟棄?是怎麼丟棄的?是不顧你死活丟到荒山野地的?還是送給熟人了?或者是送到了親戚手裡?這個我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法院一定會調查清楚的,這是一個評判的情節!
另外一個關鍵問題是,你是幾歲被丟棄的?三歲以下?還是十歲以下?你們家一共有幾個孩子?幾個孩子沒被丟棄?這又是一個重要的依據!
最後你現在與留下來的哥哥,姐姐還有聯絡嗎?他們在這麼多年後是怎麼找到你的?又是誰與你打官司了,是父母還是兄弟姐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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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咱誰的都不欠
這個破事兒,那就得看誰更狗濫兒了。這己經無法見面,居然還想打官司爭取養老?臉皮八丈厚。對待沒有羞恥的人最無奈,他死活賴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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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寶四喜
已經被丟棄,被遺棄,就不存在養育之恩和贍養義務。但是我們的官府衙門你懂的,只要是涉及到家務事,難免喜歡調節啊,勸解啊,各打五十大板啊之類的,有可能要求雙方都各退一步之類的。但是從法律意義上強制要求兒女養老,我認為是不可能的。當然,我不是律師,你可以在事到臨頭時候問問律師,諮詢一下。我只能是從感情和道德層面幫你分析一下。我覺得,對於惡人和惡行,我們作為受害者,就是有不原諒的權力,就是有記仇的權力,否則,就是對邪惡者的縱容,就是對善良者的犯罪。如果遺棄兒女的都可以理直氣壯要求被贍養,那麼,那些為了兒女含辛茹苦奉獻全部愛和耐心,專心致志陪伴孩子共同成長的家長,該得到什麼獎賞嗎?
虎毒不食子,一個如此狠毒的人,不配得到兒女原諒。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幾千年前孔子就發出了這樣直擊靈魂的叱問啊!!!!!
如果你擔心社會輿論之類的壓力,你可以考慮給他一點錢,但是不用付出什麼感情和時間。因為不值得。
回覆列表
謝邀。此事必須查明白三個問題:一是父母為何遺棄孩子?是事出有因還是惡意遺棄?二是二三十年沒有盡到撫養責任是出生時開始?還是在若干年後出現?在這個時間段孩子又是如何生活的?三是父母和孩子現在分別生活狀況如何?以上這三個問題的不同情況將決定或影響兒子要不要承擔供養父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