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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京尚拆遷律師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該《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佈。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九條有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門在報批之前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一)擬定擬徵地專案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的;(二)擬定非農業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方案的。

    《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九條規定,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該《辦法》第十條規定,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時,應當附具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採納情況,舉行聽證會的,還應當附具聽證筆錄。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徵收補償方案是需要徵求公眾意見。

  • 2 #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

    徵收補償方案需要徵求公眾意見嗎?無論是國有土地徵收還是集體土地徵收,徵收補償方案都需要徵求公眾意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土地管理法》規定: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 3 # 使用者105458442700

    1)對房屋徵收決定程式合法性的審查。

    主要包括:

    地方政府在作出決定時是否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了組織論證、及時公佈並徵求公眾意見等程式;

    因舊城區改建需進行房屋徵收的專案是否按照法定要求舉行了聽證。

    (2)對房屋徵收決定本身內容的實體審查。

    主要包括:

    房屋徵收決定中確定的徵收範圍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城鄉建設和土地利用的規劃;房屋徵收決定中確定的徵收範圍是否與建設單位取得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上記載的用地範圍一致;

    房屋徵收決定中記載的事項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中強制性規定的內容等。

    (3)在委託徵收的情形下,被徵收人應當審查接受委託的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是否具有委託手續,以及被徵收的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是不是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五條規定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條件。

  • 4 # 京雲房產律師團

    相關法規:

    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以上法規是關於徵收補償預案公佈的規定,分設為兩款,第一款規定了預案的形成,即房屋徵收部門負責擬定徵收補償方案,並上報至市、縣級人民政府;第二款規定了預案的公佈,要求市、縣級人民政府收到徵收補償預案後,首先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預案進行論證,然後還應當公佈徵收補償預案,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且意見徵集期限不得少於30日。

  • 5 # 脆殼蝸牛

    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擬定的徵收補償方案需要在徵收範圍內公佈並徵求被徵收人意見,徵求意見期不少於30天。

    如果專案的適用法律是該條例,那就必須有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期,而且不少於30天。被徵收人可對該方案提出書面意見。

    徵求意見期結束以後,徵收單位必須對意見進行彙總,修改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及修改情況應在徵收範圍內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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