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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重點241

    居民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與小區物業業主、居民的矛盾由來已久,有的衝突非常激烈,由此引發的經濟糾紛、刑事案件時有發生,已經成為影響社群居民正常生產、幸福生活,影響社會和諧、安定團結的潛在重大隱患,非治理不行。

    一、所有權與管理權嚴重分離、脫軌:理論上開發商在小區物業銷售完成,物業產權辦證移交給產權人後就完成了自已的使命,小區的管理權應該在當地社群管理委員會督導下由業主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接管小區管理權並組織或者外騁專業物業管理公司承擔小區的日常、平面管理工作,物業管理公司接受業主委員會領導、對業主委員會負責。但是我們現大多數小區“業委會”及其物業管理公司的組成是由開發商變易而來,代表原開發商利益,是開發商賺了業主、管控業主、繼續盤剝業主現象,是個“所謂的業委會”,並沒有一個真正的業主委員會,導致物業所有者沒有小區物業管理權,小區物業管理者沒有物業所有權,物業業主不能當家作主,反而被“邦工”盤剝、管理、欺負的怪現象。

    二,要根除這個怪胎、剷除這個毒瘤,要從源頭抓起。開發商的完全移交是重點,在政府監督下規範、合法、合規操作是關鍵。當地政府各相關部門:如社群、公安、消防、司法公證、規劃局、土地局、房管所、工商、稅務、水務局、貸款銀行、電力、通訊…等等,都要一併規場、依規、依法移交。政府不能缺席、不能懶政,移交合同、協議要多方簽字,進行公正。絕對不允許開發商轉移、變賣、截留侵佔小區公共財產、配套設施;決不允許開發商與政府官員、職能部門有任何利益勾聯,防止腐朽黑手伸向小區,防止黑惡勢力產生。凡這項工作沒有嚴格、認真做好的小區,大多埋下糾紛、安全、不穩定隱患;凡沒有以此規範操作的重新按此再操作,直到解決問題為止。

    三,認真依法、依規、民主選舉業主管理委員會和小區黨的基層組織;註冊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實行業主委員會負總責,物業管理公司執行日常、平面管理,經營公司負責經營(裙樓、會所、學校、幼兒園、酒店、停車場…等);物業公司管理不經營,經營公司經營不管理,都向業主委員會負責;業主委員會向全體業主負責,接受社群管理委員會及其政府各職能機構監督領導。把小區業主委員會建設成真正的、健全的群眾基層組織並把黨支部同時建立在小區。

    只要我們各級政府、黨的組織,依法依規,一切以群眾利益出發,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就沒有發現不了、解決不了的問題。群眾利益、社群安全是天大問題、頭等大事,必須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依法依規迅速處理,必須把矛盾化解、防範於未然。

  • 2 # oasis28

    業委會都是一些非法買賣,出租,炒地下車位的業主,是與物業,街道侵佔業主公攤面積一夥的犯罪分子! 這部分業主本來也是受害者,竟然也能昧起良心,跟物業,街道一起去打劫其他業主,相信與權力一起犯罪,就能獲利,將法律踩在腳下。

  • 3 # 路過平凡

    許多朋友跟帖,所有人的回答都基於自己的經歷。我的提問也是自己的經歷。如果職業房鬧成立了業委會,大家看看背後有什麼!

    我們小區經歷的,幾乎是模板。下面是從其他網站複製過來的,分享給所有朋友

    職業物鬧:“職業維權”背後的產業鏈真相

    物業管理圈 前天

    小貓gif動圖引導關注

    現在醫鬧已經過時了,“職業維權”才是這個時代的流行。“

    職業房鬧”百度一搜一大把,“職業物鬧”則是新登場的朝陽產業。

    為何維權有增無減?

    大量的“維權經費”都用去哪了?

    為何規模越大的社群越容易受到維權?

    為什麼都想要更換物業公司?

    為什麼大品牌和大樓盤更會出現維權事件?

    為什麼維權的人都不願意退房?

    看完下面的真相,你就會明白,這是一條“維權產業鏈”,而你,會不會就是這條產業鏈上的一顆任人擺佈、煽動的棋子呢?

    一直以來,不少業主們都有一個疑惑:我之前覺得我買的樓盤還算滿意,挑不出多少毛病來,怎麼入住以後,我的房子就變得那麼差呢?

    其實這並不是業主們的錯覺,而是入住後,一些有心之人就趁虛而入,心懷鬼胎地蠢蠢欲動——“職業維權者”們開始行動了。

    讓我們具體來看看職業維權者們是怎麼運作的,這條“維權產業鏈”是怎麼形成的。

    “維權”七步曲:

    1、潛伏

    2、製造矛盾

    商品房本身是一件商品,都可能存在瑕疵,物業管理方面可能存在各種漏洞。

    一般物業、業委會都願意合法、合理改進。但是“職業維權者”就抓住一個業主們比較集中反感的方面,把業主們的訴求無限放大,誇大負面影響,整理小區的主要“罪狀”,列出給業主們看,震懾住大部分業主。

    3、煽風點火

    當業主們被“職業維權者”們所描述的後果所震懾時,他們就開始鼓動維權。一般用的藉口無非就是爭取合法權益、懲治無良物業、業委會等等。

    這個時候,“職業維權者”們還會為業主們出各種想法,做橫幅、寫大字報、發傳單等等,煽動業主們向物業、業委會施加壓力。

    4、佔據先機

    到這一步,“職業維權者”裡就有負責帶頭的人出來,要搶在所有人之前去和物業、業委會做第一次正面接觸。

    為什麼要這樣呢?是因為他們要在業主面前樹立帶頭大哥的形象,獲取業主們的信任,也要在物業、業委會面前樹立自己就是業主代表的形象。

    這樣一來,他們就成了物業、業委會和真正業主之間溝通的“橋樑”,壟斷了資訊往來,怎麼溝通都是由“職業維權者”們說了算。

    5、激化矛盾

    一般來說,物業、業委會都會按照規章制度來辦事,即使是反映了問題,也不可能馬上對業主訴求有一個明確的反應。

    所以,前幾次與物業、業委會的接觸一般是不會取得什麼實質性進展的。“職業維權者”們就利用這一點,製造物業、業委會不想解決問題的輿論氛圍,盡情抹黑、醜化工作人員,將物業、業委會放在與業主水火不容的對立面,讓業主們對物業、業委會失去信心,任由這群“職業維權者”們擺佈。

    6、篩選業主

    當“職業維權者”們覺得業主們的情緒被調動的差不多了,就會另起爐灶,建立所謂的“維權群”。要進入這個群,他們設定了比較苛刻的條件,如要主動公開個人的住房資訊、要交“維權經費”等等。(維權經費一般為每戶或者每人100元至1000元不等,後期還會巧立各種名目,伺機繼續收取經費)

    他們是在篩選那些能夠接受這些苛刻條件並留下來的人,這些人才是他們想要的目標人群,因為這些業主一般分辨是非的能力較弱,而且不願意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可以成為這些“職業維權者”們的擋箭牌。

    但凡對於他們行動有一絲懷疑或者不肯接受條件的業主,他們會立刻將其從維權群裡踢出去,因為這些業主不容易受他們的控制,可能會影響到他們的利益。

    7、正式“維權”

    這一步就是經常在新聞當中可以看到的,“職業維權者”們帶領著被篩選出來的真正業主,在物業、業委會、小區、社群、街道或者上街進行各種各樣的花式“維權”,拉橫幅、喊口號、穿T恤等等,目的是為了逼迫物業、業委會妥協。

    “職業維權者”的根本動機——產業鏈帶動下的利益與金錢!

    肯定有人會問,那這些“職業維權者”們的最終目的是什麼?製作橫幅要錢、列印傳單要錢、購買T恤要錢,還要費時費力去和物業、業委會較勁,他們圖的是什麼?

    讓我們拿起計算器,算一算“職業維權者”們心裡的小算盤吧。

    1、維權費用

    收入:

    支出:

    維權材料——主要包括橫幅、T恤、傳單、擴音器、口罩等,按照800人參與維權的規模計算,人均50元的標準可以將維權隊伍包裝得非常豪華了。好了,這部分成本是4萬元。

    公關——在提倡正能量宣傳的今天,想要把一條負面資訊擴大化,不花點公關費用那是不行的,請客吃飯,紅包等等還是需要的,這部分費用可大可小,關鍵是沒有收據和發票,費用就難以核算了......你懂的。

    不對啊,這麼簡單的數,騙得了業主嗎?放心吧,“職業維權者”們會列出清單,浮誇地提高每項材料的價錢,誇張地列出各項工作的進展費用來誤導業主們,這樣他們就能賺取中間的巨大差價,這幾十萬元的差價就是“職業維權者”們的穩賺不賠的高額利潤。

    “職業維權者”們還會多次說明“維權經費”已經所剩不多或者使用完畢,為了這次維權他們付出了巨大成本和身心精力。

    如果維權事件上了電視新聞,“職業維權者”們還會告訴業主:為了這次維權事件能夠上給更多的人和有關部門關注到,他們花費了大量的經費打通了一些關係,耗費完了“維權經費”、“新聞經費”等等,麻煩大家繼續籌錢。

    2.“中間商賺差價”

    前面說過,“職業維權者”們已經在業主面前樹立起了帶頭大哥的形象,這個“帶頭大哥”當然會去談判了,公開的談判場合,當然是一副正義凌然、扛著炸藥包炸碉堡都無所畏懼的形象了,但是在私底下的場合呢?你猜對了,他們就是索要好處。

    索要好處一般可以分為四種:

    1)物業、業委會妥協但不給好處

    即使這一個問題解決了,他們沒有得到好處是不會罷休的,他們會把矛盾聚焦到之後的問題上,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2)物業、業委會既妥協又給好處

    這就很簡單了,“帶頭大哥”向業主們宣佈維權勝利,高高興興分道揚鑣,既得了好處又贏得了威望。

    3)物業、業委會不妥協但是給好處

    “職業維權者”們拿了好處就作鳥獸散,這樣一來,溝通的橋樑中斷,剩下的想安居樂業的真正業主們也不再有那個精力去折騰維權的事宜,就沒什麼後續了。

    4)物業、業委會既不妥協也不給好處

    這種情況下,“職業維權者”們就會在“維權”的過程中不斷地挑釁,對工作人員進行侮辱,挑戰正常人的底線,如果當中有年輕氣盛的小夥子忍受不了動了手那就正中他們的下懷。對於這樣的事情他們輕車熟路,分寸拿捏的很好,不會留下什麼把柄。況且自己本身也沒有太大的損失。

    什麼?你還沒有明白他們會索要些什麼好處?眾所周知,每個小區都有各種各樣不完善、需要改進的地方,這個時候,某一位“職業維權者”就閃亮登場了,他會跟物業、業委會說,“小區我可以找出無數個問題出來,讓業主罵臭你,但是你放心,我可以幫你擺平這些業主,但是你看小區的某些個業務能不能..........”你懂的

    3.物業服務收入

    好了,在揭示完這些蠅頭小利之後,真正的大戲登場,讓我們跟“職業維權者”們一起,來憧憬這場“維權財富盛宴”吧。

    “職業維權者”們一旦樹立起了帶頭大哥的形象,就會進一步尋找契機,引爆業主與物業、業委會之間的問題和關係,這時候帶頭大哥又會搶先一步跳出來帶動業主們成立新業委會,利用其樹立起來的“威望”,力爭在未來的業委會當中擔任響噹噹的角兒,下一步呢?更換物業公司咯。

    如果成功更換原有的物業公司,他們就會極力引薦或者暗中操作和自己有相關利益的物業公司一起參與競標,而參與競標的物業公司都會是他們有關係的物業公司。

    按照一個30萬㎡社群,物業費為1.6元/㎡·月的標準計算,每年的物業費總額為576萬,還不包括商業部分。

    在確立了新的物業公司之後,接下來,“帶頭大哥”們,會授意新的物業公司降低物業服務人員的工資標準,降低服務標準,開源節流,一年下來,可以省回不少資金呢,省下來的錢會去那裡?你說呢?

    再說了,小區的廣告欄、電梯廣告、道閘廣告都由他們負責了,這其中的商業利益都是按萬元為單位來計算的,這樣一來“職業維權者”們的利益更是一本萬利。

    或許你會說,他們要是敢這麼做,我們也一樣可以換掉他們的物業公司呀,你想多了,人家本來就不在乎服務質量,大不了賺一年的利潤就拍拍屁股走人咯,反正錢已經賺到手了。

    最最關鍵的,換物業是有陣痛的,甚至長痛,停水、停電、垃圾成堆是必然,如果政府部門積極參與,大概按三個月計算吧,多數基本上小區就報廢了。在“職業維權者”們的操縱下,頻率提高N倍。受苦受難的就是廣大業主。

    隨著時代的進步,職業維權者們也在不斷學習,不斷創新,為了能讓這個產業更加穩當,他們也創造了很多自治組織,甚至取個比較偽官方的名字,比如XX社群建設研究中心業主專業委員會,借某社會科學屆聯合會名義,成立一個讓人以為是政府單位的組織,更有利於部分不良用心的職業物鬧長期隱藏和利用。

    統稿:曉 樂

  • 4 # 愛莫不助

    在上海,原來的業委會還是挺敬業的,是業主們選出來的。自從居委會參與之後,體系就亂了,排序成了居委會,物業,業委會。可想而知,業委會成了什麼。。。我們小區前業委會審計時被內部人士舉報查出購買了n萬卡,賬目是慰問小區保安,實際是把業主的錢當做了錢袋子,做了八項規定不能做的事。業委會主任的年補貼竟達到了7萬多,還有好多問題,金額都不小,查實到現在,啥說法都沒有,當初保持良心的不知道是不是會後悔。。。選舉成了擺設,設計了一個沒不同意,就默認同意的規則,不同意?哦,沒收到!天吶,還是在上海!

  • 5 # 春天的我18

    在看看,沒有人能夠管,更沒有人管得了,的霸氣的工商銀行,天王老子它第一,什麼法律,什麼政策,都不放在眼裡,霸道過分的所作所為,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我2015年4月在天津市南開區紅旗南路王頂堤工商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購買後發現是非法集資產品,馬上給95588打電話諮詢,沒過多久王頂堤工商銀行就把該工作人員調走了,後又要他帶著問題辭職,至今一直在給95588反映問題,根本沒有人理會,這件事情沒人管了,至今已經4年我一直在找。但是一直沒有解決,工商銀行就是這個混蛋管理邏輯。人調走了,在要他辭職,就不是你工商銀行所為了嗎,光天化日下就敢這麼幹。現在的工商銀行已經完全變質了。不是過去的那個公平正義值得信賴的工商銀行。非常希望有人給予指點,有關部門的介入。深查其根源,弄清不正當的關係,為什麼有關部門,有關人員敢於這樣膽大包天。包庇縱容。和賣非法集資產品的工作人員是不是一夥的,這些人從中得到了什麼好處。並給予法律的制裁。賣非法集資產品不重要。重要的是包庇縱容。處理問題的工作人員是可怕的。感覺這是一個團伙或者一個集團,不然不可能處理的這樣天衣無縫。環環相扣。希望有關部門介入。對害群之馬,應該繩之以法。不讓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

  • 6 # 講者理正義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 7 # 使用者6024010039861

    現在社會居民之間交流少,而別有用心的一夥業主,有組織的選舉業委會,只要有20人左右足以控制選舉,如果再有居委書記支援萬無一失,如果書記是貪官業委會的公共收益保不住了。

  • 8 # 九智使用者164809192984

    我是業主我覺得物業是應該有的!我們哈爾濱天鵝灣小區物業就很好!符近幾個小區都成立了業委會攪的小區不得安寧形成了惡性迴圈!教訓啊,我們小區98%業主主動交納物業費且良性迴圈,我們小區也有一小幫人企圖成立業委會透過實名制投票表決最終,讓廣大的業主給否了,少了諸多麻煩和費用。關於有無物業服務問題我認為; 堅決不同意取消物業,應加強物業,用法律手段管理物業!,肯定的說居民無法也無能力自治,都是短期行為眼前利益l!小區將垃圾成山,養雞鴨狗氾濫,種地圈地無止境,鄰里矛盾加劇!所謂業委會將組織不明真象百姓鬧政府,使百姓與政府對立加劇愁官恨官!

    物業應步入正軌,用法律制約,決不能受業委會干擾。

  • 9 # 閒雲野鶴段克468

    回答了:

    這種現象確實有存在,主要是出工不岀力,混時間拿工資,沒有真正盡到自己的職責,甚至睜隻眼,閉隻眼,一心只盼交接班,工作就是走形式,裝樣子,沒有真正把小區的工作當成自已份內的事來做,沒有主人翁精神。

  • 10 # 雲上的外星人

    關鍵看是助紂為虐的假業委會,還是真正依法依規的真業委會,假的為什麼猖獗,業主不齊心,無法律、民主、維權意識和勇氣或者諸多顧慮,“假”業委會其有後臺支援,是誰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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