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死為國,以義滅身,足垂於後。
——《讓縣自明本志令》
【譯解】:為國獻身,為大義犧牲,足以垂名後世。
此為曹操掃平群雄時的志願。
不得慕虛名而處實禍
【譯解】:不能因追求虛名而招來災禍。
追逐名利,害人害己。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
——《敕有司取士勿廢偏短令》
【譯解】:有德行的人,不一定有作為;有作為的人也未必就有德行。
要用辯證的觀點看待士人的“德行”與“有作為”之間的關係。
士有偏短,庸可廢乎!
【譯解】:有才能的那些人,即使有些短處,難道就因此而遺棄他,不用嗎?
原文後接:“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而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意為像陳平、蘇秦這樣被人四處宣揚有短處的人,都成就了大業,怎能因為有缺點就廢而不用呢!
五
為表不必三讓,又勿得浮華。
——《文心雕龍.章表引》
【譯解】:上表不一定推讓三次,又文辭不應浮華。
《文心雕龍。章表》說:“昔晉文受封,三辭從命。”曹操說,天子授予官爵,人臣上表辭讓,不一定要三次。
六
未聞無能之人,不鬥之士,並受祿賞,而可以立功興國者也。
——《論吏士行能令》
【譯解】:沒聽說無才能的人及不作戰的軍士,都一樣可以得到獎賞的,立功、興國也不是他們這些人。
沒有才能的人,不能立功,無益於國家,不得受祿賞。
七
明君不官無功之臣,不賞不戰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
【譯解】:賢明的君主,不用沒有功勞的臣子,不獎賞不作戰的軍士。國家在太平時期崇尚的是德行,戰亂時期獎賞的是那些有功勞、有才能的人。
八
選明達法理者,使持典刑。
——《選軍中典獄令》
【譯解】:掌管關係人生命的刑法,是大事,要選精通法律的人來擔當。
“夫刑,百姓之命也。”選用執掌刑法的人至關重要。
九
智者之慮,慮於無形;達者所規,規於未兆。
——《作書與孫權》
【譯解】:聰敏的人考慮問題,事前都有計劃和打算;曠達的人謀劃一些事情,都具有預見性。
預則立,不預則廢,有遠見才能成就大事。
十
夫治定之化,以禮為首;撥亂之政,以刑為先。
——《以高柔為理曹掾令》
投死為國,以義滅身,足垂於後。
——《讓縣自明本志令》
【譯解】:為國獻身,為大義犧牲,足以垂名後世。
此為曹操掃平群雄時的志願。
不得慕虛名而處實禍
——《讓縣自明本志令》
【譯解】:不能因追求虛名而招來災禍。
追逐名利,害人害己。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
——《敕有司取士勿廢偏短令》
【譯解】:有德行的人,不一定有作為;有作為的人也未必就有德行。
要用辯證的觀點看待士人的“德行”與“有作為”之間的關係。
士有偏短,庸可廢乎!
——《敕有司取士勿廢偏短令》
【譯解】:有才能的那些人,即使有些短處,難道就因此而遺棄他,不用嗎?
原文後接:“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而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意為像陳平、蘇秦這樣被人四處宣揚有短處的人,都成就了大業,怎能因為有缺點就廢而不用呢!
五
為表不必三讓,又勿得浮華。
——《文心雕龍.章表引》
【譯解】:上表不一定推讓三次,又文辭不應浮華。
《文心雕龍。章表》說:“昔晉文受封,三辭從命。”曹操說,天子授予官爵,人臣上表辭讓,不一定要三次。
六
未聞無能之人,不鬥之士,並受祿賞,而可以立功興國者也。
——《論吏士行能令》
【譯解】:沒聽說無才能的人及不作戰的軍士,都一樣可以得到獎賞的,立功、興國也不是他們這些人。
沒有才能的人,不能立功,無益於國家,不得受祿賞。
七
明君不官無功之臣,不賞不戰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
——《論吏士行能令》
【譯解】:賢明的君主,不用沒有功勞的臣子,不獎賞不作戰的軍士。國家在太平時期崇尚的是德行,戰亂時期獎賞的是那些有功勞、有才能的人。
八
選明達法理者,使持典刑。
——《選軍中典獄令》
【譯解】:掌管關係人生命的刑法,是大事,要選精通法律的人來擔當。
“夫刑,百姓之命也。”選用執掌刑法的人至關重要。
九
智者之慮,慮於無形;達者所規,規於未兆。
——《作書與孫權》
【譯解】:聰敏的人考慮問題,事前都有計劃和打算;曠達的人謀劃一些事情,都具有預見性。
預則立,不預則廢,有遠見才能成就大事。
十
夫治定之化,以禮為首;撥亂之政,以刑為先。
——《以高柔為理曹掾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