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黃金辦理公司營業執照即可。辦理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如下: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由全體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體發起人簽署)。3.股東、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股東、發起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股東、發起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影印件。股東、發起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影印件。股東、發起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影印件。股東、發起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影印件。其他股東、發起人的,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覆印件。4.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檔案。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決定或股東會決議,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創立大會會議記錄)。對《公司法》和章程規定公司組織機構人員任職須經董事會、監事會等形式產生的,還需提交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監事簽字的監事會決議等相關材料。5.住所使用證明。6.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涉及發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7.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檔案。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或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件的影印件。擴充套件資料: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第十八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應當提交下列檔案:(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二)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第十九條 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回收黃金辦理公司營業執照即可。辦理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如下: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由全體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體發起人簽署)。3.股東、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股東、發起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股東、發起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影印件。股東、發起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影印件。股東、發起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影印件。股東、發起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影印件。其他股東、發起人的,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覆印件。4.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檔案。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決定或股東會決議,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創立大會會議記錄)。對《公司法》和章程規定公司組織機構人員任職須經董事會、監事會等形式產生的,還需提交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監事簽字的監事會決議等相關材料。5.住所使用證明。6.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涉及發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7.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檔案。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或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件的影印件。擴充套件資料: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第十八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應當提交下列檔案:(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二)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第十九條 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