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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胖1826218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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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生不過如此lo
職務侵佔案件報案應提供的證據清單主要包括:
1、單位報案需提供書面報案材料,加蓋公章。
2、知情人員如實陳述案發經過。
3、報案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單位職工的相一關證明材料,如錄用、聘用合同、任命書、工資單及簽收、福利發放及簽收等。
4、涉案的發票、收據、財務帳冊、領(用)款憑證、銀行借貸憑證、物品庫存、出庫、提貨憑證等原件和影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簽名(偽造簽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影印件。
6、犯罪嫌疑人擔任與犯罪有關的職務、職責的證明材料。
7、本罪起點:5000-10000元以上
1、調取有關被害單位的企業註冊登記資料和勞動合同,證實犯罪嫌疑人的職務、身份的證明材料,以確定犯罪主體。
2、犯罪嫌疑人所佔有的財物是否為利用職務上便利的證明材料。
3、調取財物賬目等有關犯罪物件和數額的證據,並由司法會計審計部門作出審計鑑定報告。
4、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關的物證,如用來平帳的假髮票,偽造、變造的有關帳目的憑證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佔財物的去向的證據材料,如揮霍、還債等。
6、追繳贓款、贓物,根據需要進行拍照固定證據,並由估價部門對贓物作出估價鑑定。
7、有必要的對提取的文字材料進行文字鑑定。
8、詢問案件涉及的參與人、知情人、關係人,獲取案件有關事實和證據。
9、審訊犯罪嫌疑人。應問清(1)、犯罪的動機、目的;(2)、犯罪的手段、方法,重點在於是否利用職務之便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有;(3)、犯罪的時間、地點、次數、作案過程;(4)、贓款、贓物的去向;(5)、有共同犯罪的問清預謀、分工情況,區分地位、作用,確認分贓情況等。
刑法條文: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