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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知道女兒早戀,和班主任聯絡,請班主任多關注,結果女孩懷孕,直到臨產家長才發現。現在女孩在家帶娃,家長要求學校負責,這事班主任有責任嗎?家長應該讓學校負責嗎?如果要負責學校該負什麼責任?歡迎大家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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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沂水劍俠

    16歲女孩懷孕,應查明原因,如果是強姦,那由公安處理。如果是自願,那就由自由及那個使她懷孕的男孩負責!學校不承擔責任!

  • 2 #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現代快報訊(記者 錢念秋)今年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岑溪市某中學一名16歲高二女生,在醫院產下了一名女嬰。她的父親黃先生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去年他得知女兒在談戀愛後讓班主任多留意,並隨時反饋情況給他。但直到女兒臨產給他打電話,他才知道女兒與同校男友發生關係後懷孕了。女兒的事讓這個貧寒的單親家庭一時間陷入了困境。2月25日,現代快報記者和黃先生取得了聯絡。記者瞭解到,黃先生是岑溪市人,目前女兒已經停學在家,生下來的孩子也在家中撫養。黃先生說,目前孩子出生一個月不到,健康情況十分不好,背部還因為生病起了泡,但是家裡已經沒有錢讓女兒和孩子進醫院療養了。“我們是單親家庭,家裡經濟來源少,我經常外出打工,很少和女兒見面,這也是我這個做父親的不是。”黃先生告訴記者,女兒2017年9月起就讀於岑溪市某中學,此後一直寄宿在學校。2018年4月,黃先生從女兒的同學口中得知,女兒在學校和一個男生談戀愛了。“我知道這件事以後,就打電話給女兒的班主任,讓老師多加註意。”黃先生表示,當時老師答應,以後女兒有任何情況都會告訴他。但是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從女兒懷孕到臨產,竟然無人發現這個情況並告知黃先生。女兒直到開始肚子疼後,才將這件事告訴了父親。黃先生趕緊聯絡了親友將女兒送到當地衛生院,並在1月31日將孩子生下。“我把女兒託給了學校,卻釀成了這個結果,所以現在我只希望學校能負起這個責任來。”黃先生表示,因為這件事他沒有時間去工作了,事發後他找到學校和教育局進行協商,但是得到的回覆都是此事與他們無關,無奈之下,黃先生選擇將此事在網路上曝光。

    以上就是真個新聞的大概情況。

    說真的,我上高中那會也見過一次這種事兒,這都多少年了,不過不同的是當時孩子並沒有生下來,女孩也因此留級了一年(家裡還是挺強大的,一般來說肯定就會被開除了)。

    學校、老師有責任是需要有前提的

    我認為是有責任的,但是這得有個前提!

    1、女孩懷孕期間是否上學了?

    2、如果上學了老師、學校為什麼沒有發現孩子的變化?

    3、如果孩子沒去上學,那麼老師、學校是否盡到了通知家長的義務?

    高中通常也是住校的,我不認為挺著個大肚子上學會沒人發現,而且女孩在這之前是否存在夜不歸宿等情況呢?這一系列的問題我覺得老師不跟家長通氣是不太可能的——笑話,這個年代學生在校外出事兒都能怪到學校頭上,這要是在校內人都不見了那還聊得?得多大的心、得多麼的不敬業才能做到熟視無睹?

    單憑這一面之詞是沒法說學校是否有責任的。

    父親的邏輯很奇怪

    按道理說這事兒是不是應該先去找男方吧?

    我覺得是個正常的父親首先應該先把那個兔崽子打一頓再說才比較合理的吧?

    而且“黃先生說,目前孩子出生一個月不到,健康情況十分不好,背部還因為生病起了泡,但是家裡已經沒有錢讓女兒和孩子進醫院療養了。“我們是單親家庭,家裡經濟來源少,我經常外出打工,很少和女兒見面,這也是我這個做父親的不是。”看到這段記者寫的內容,給我的第一感覺竟然不是同情,而是想到了估計男方家也沒錢,所以只能把槍口對準學校了!

    而且“我把女兒託給了學校,卻釀成了這個結果,所以現在我只希望學校能負起這個責任來。”邏輯更是可笑,學校是欠了你多大的人情,你說“託付”學校就得全天24小時看著你孩子啊?

    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你們做父母的沒有盡到責任沒教育好孩子——難道學校還能教你孩子談戀愛、早孕?你到好,就因為之前自己跟老師說過讓老師留一下,然後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賴上了?

    我覺得這事兒是不對的!

    小孩生病了,你得先去找孩子的爸爸去!

    當然了,除非你能保證你孩子自始至終都是在學校裡住著的,或者說你孩子外出住了但是學校從來沒通知過你(我相信這個根本不可能)!

    總結:因為目前資訊比較有限,而且都是孩子父親的一面之詞,所以沒法準確的判斷,因此就“責任”問題來看,我覺得現階段可以肯定的是父親有責任!男孩有責任!男孩的父母有連帶責任(男孩應該未成年)!而學校是否有責任則要取決於學校是否自始至終沒作為過!但是就我個人經驗來看,這事兒是指八九跟學校、老師真的沒啥關係!

    寫在最後:我覺得這個事兒除了“責任”這點,最重要的還是應該讓我們看到幾個關鍵詞“單親”、“貧困”、“女孩”……在過去我們往往會想到的是不學習、打架什麼的,往往只會把關注點放到男孩們的身上,但是這件事情讓我重新意識到,父母的問題給孩子導致的傷害是不分男孩、女孩的!而任何一種傷害都可能是一輩子的!

    當上姥爺的黃先生在為自己過去的責任缺失而承受原本不該承受的負擔,女孩也因為父母的問題走向了一條坎坷的路,而另外的那個男孩恐怕也不會好過了……誰贏了?

    一個都沒有!

    雖然黃先生在很努力的想辦法來解決家庭目前的困難——比如想讓學校出錢,但是我個人覺得有點難。真是困難的話,小孩子的病也不能耽誤,可以考慮求助當地民政部門或者求助於社會。除非你能證明學校在這件事情上有過錯,否則你的行為只會讓很多人感到更加氣憤而已。——即便你找媒體曝光,那也是要講證據、講法律的!不管這個記者來頭有多大!

  • 3 # 帥小西De

    事情已經發生,指責學校、孩子、家長都無濟於事,之前小西初中時就有個女生懷孕,然後退學,前2年回去時同學聚會聊到日子過的很苦,當時隔壁班的同學/孩子父親根本不承認這個事情,兩家鬧過幾次,還是湊合著結婚。

    小西覺得女生可能體型偏胖,老師可能未發現。之前也發生過女生在廁所產子的事情,學校青春期教育根本沒有普及,甚至故意避諱這些事情,導致女生自己都沒有發現自己是懷孕,而不是發胖。16歲,自我約束不夠,家長在外打工,再加上是單親家庭,很多事情孩子爸爸不方便講,自己也沒有足夠的判別能力,早戀過程中沒有把握尺度,是這件事情發生的主因。

  • 4 # 高考志願流老師

    16歲女孩在學校懷孕,直到臨產家長才知道,看到這個問題,我忍不住想罵孩子的家長,是的,是想罵孩子的家長,想罵家長你就不“長眼”麼,而不是罵老師,但按整件事情來說,老師是有責任的,學校是有責任的!(1)懷孕到臨產,需要7到10個月,有過孩子的人都知道,女孩的肚子會變大,食量會變大,喜歡睡覺!

    看到懷孕到臨產,需要7到10個月,大家應該知道我想說什麼問題了吧!在這期間,你作為孩子的父母就沒發現端倪麼?難道這10個月內你就沒見孩子麼,你就沒發現你女兒的肚子“越來越大”!(2)既然家長跟老師說過孩子有“早戀”現象,那老師更應該關注學生,堅決杜絕學生早戀,可你呢?並沒有和家長及時溝通,老師肯定要負一定責任!

    家長已經提前和老師打過招呼,那麼老師就應該多管理學生,多注意學生變化,像這件事,學生懷孕很明顯能看出的,但老師並沒有發現,或者是發現了沒和家長去聯絡,這是老師的失責!

    高中時期,老師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時刻警惕學生的內心情感,多與學生溝通!如此事,老師應該和學生定期交流溝通,至少得一週一次吧,可老師並沒有這麼做!(3)主要問題還是學生身上,這裡我勸誡大家不要呈“一時快感”,耽誤自己終生夢想!

    高中時期,可叛逆但不可“玩火自焚”,圖中女孩就有點過了,高中就要多讀書,考大學,人生才更精彩無限!

    針對高中生懷孕臨產一事,家長、孩子要負主要責任,校園老師負次要責任,無論誰負責任,事已經發生了,但願未來學生能更好愛自己,一心夢想上大學!

    對於此事,你怎麼看?

  • 5 # 實體店老王

    曝不曝光又能怎樣?這次我選擇站在學校這一邊,不是我這個人偏袒學校,而是這次的事件最應該為這個女學生買單的就是家長和孩子的父親。

    事件經過大致是這樣的,我們假設為16歲高二女生的名字為A,A的父親聽A的同學說A與男生談戀愛了,然後打電話給A的老師讓其多留意,老師當時也同意了,並且隨時反饋情況給家長,但老師也不可能貼身檢視或監督一個學生啊。

    我就在想,老師該怎麼去留意這個事情?又該怎麼去阻止事情的發生?或者說該如何時刻的反饋給家長?老師的工作說複雜不復雜、說不簡單也不簡單,但老師的工作範圍也僅限於在學校的上課的這段時間,而且每個班級的學生都是幾十人,老師也不可能隨時盯著一個學生。

    雖然老師可以阻止A與其男朋友在一起,但卻沒辦法阻止兩人發生性關係啊,哪怕不允許他們在學校見面,但也阻止不了兩人在校外發生什麼。而且最最有意思的一點是這個女生A從懷孕到降生,老師一點都不知情,這也是我覺得不可思議的地方。從字面上看可能大家都會認為老師沒發現存在過失,但有沒有想過老師該如何問詢?問A是否與男朋友發生性關係?問A是否已經懷孕?我覺得這都是不現實的,要知道中國的性教育與啟蒙都還沒有那麼開放,問這種問題的老師如果被家長知道了,搞不好就是刑事案件。雖然A一直寄宿學校,但是對於老師來講,並不是什麼問題老師都可以問的。

    最讓我在意的是A的父親說的那番話,A是單親家庭,父親常年在外打工,除了靠父親打工賺錢之外,家境貧寒且無其他經濟來源,其父親也承認是自己的不是。但這又有什麼用?留守兒童問題一直都存在,既然父親知道上網,知道曝光,那也肯定看到過留守兒童問題類似的報道,為什麼自己就沒有想明白問題的根源不在於老師,而是在於父親的不在身邊?雖然父親為了生活外出打工,但這不能作為推卸責任的藉口。

    更讓我意外的是孩子的父親,A的男朋友卻沒有被追責,凡事都講究個邏輯思維,既然孩子的母親A已經生下了孩子,那麼孩子的父親也應該被找到啊。這是讓我不能理解的地方,雖然A在學校寄宿,但老師也沒有權利干涉孩子的行為,與其說老師有責任不如所孩子的父親和孩子的姥爺都有責任,反正我認為老師和學校是沒有責任的。

  • 6 # 小王陪閨女

    向法院起訴解決。

    1.要求孩子的父親的監護人撫養孩子。

    2.自己撫養,由父親的監護人付撫養費到孩子18歲。

    3.要求賠償。

  • 7 # 毫米

    先梳理一下時間線:

    該女生2017年9月進入岑溪某中學讀高一;

    2018年4月家長髮現其與本校另一男生早戀,告知老師,老師承諾有任何情況會通知家長;

    2019年1月31日,女生在家長陪同下,於當地衛生院生下孩子。

    家長認為,將女兒託付給學校,結果釀成這樣的結果,希望學校承擔起責任來。但學校認為此事與學校無關。家長無奈之下,選擇將此事於網路曝光。

    我的觀點如下:

    一、依照“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如果家長認為女兒懷孕,與學校管理不善有關,那麼,家長必須舉出有力證據,證明受孕時間發生於學校,或者能證明女兒與男生曾在校內發生性關係。

    本案例資訊不夠充分,這所學校週末和節假日是否放假,學生是否會中途回家,都不得而知。但這很重要。如果是,則無法排除女生受孕於校外的可能性。

    二、女生早戀懷孕,屬於不倫行為,自己肯定刻意隱瞞。懷胎十月,直到臨盆,女兒肚疼難忍,家長才知道直相。可見其隱瞞之深。

    沒有哪位家長不特別關心自己的孩子,但孩子懷孕這麼久,家長竟然沒有發現,怎麼能苛求及時老師發現呢?

    雖然女兒大部分時間都在學校,這是事實。但老師也不止管你一個孩子,老師也有很多其它工作。更重要的是,老師跟青春期的女生,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在女生小心翼翼遮掩的情況下,老師沒有發現其懷孕很正常,不能因老師曾說過打包票的話,而將責任全推到老師頭上。

    三、發生這樣的事,學校說完全沒責任也是不可能的。至少,兩名未成年人都是學校的學生,發生早戀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學校沒能及時發現並制止,導致發生不可挽回的結果,應該負有管理上的責任。

    這件事不難調查清楚。梳理兩名學生的社交關係,走訪同寢室學生,調取校園內攝像頭,調查周邊旅店入住登記,定會留下蛛絲馬跡。然後順藤摸瓜,真相就會大白。

    只是我不理解,家長這樣大張旗鼓地鬧,目的是什麼。

    發生這樣的事,首先是家長自己的責任,家長應該反思。然後考慮下一步如何處理,才能將此事件對女兒的傷害減到最小。

    找學校和教育局協商,將事件釋出於網路,是想到從學校得到賠償嗎?

    好吧,就算學校迫於輿論壓力,給付了家長滿意的金額,但事情鬧得這麼大,女兒今後怎麼做人?

    我的看法是,孩子是無辜的,既然已經生下來了,最好送給男生家裡撫養,要對方負責。如果對方不同意,只能自己養著。

    錯已鑄下,生活不可能回到從前的樣子。這兩名高中生,最好的結局是,將錯就將,達到法定年齡後直接結婚。若不能,就接受衝動的懲罰吧!

  • 8 # 基哥CW

    元芳,你怎麼看?

    大人,肯定是某個男生所為!

    嗯,也不盡然,要把多種情況考慮到!

    嗯,是大人,莫非是你???

    …………

  • 9 # 靜靜助學

    16歲女孩在學校懷孕,直到臨產家長才知道,這樣的問題實在太奇葩了!懷胎十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怎麼這位父親就不知道呢?下面我們來看看事情的原委:

    原來這名女生生活在單親家庭,父親黃某為了生活長年在外打工。為了方便孩子上學,從2017年9月起黃先生就把女兒送到了岑溪市某中學就讀,此後一直寄宿在學校。2018年4月,黃先生從女兒的同學口中得知,女兒在校與一男生談戀愛後,讓班主任多留意,並隨時反饋情況給他。當時,老師也表示有任何情況都會告訴他。但是,讓人想不到的是,從女兒懷孕到臨產竟沒有人發現,也沒有人通知他。女兒直到開始肚子疼後,才告訴父親真相。目前,該女生已產下一名女嬰。

    單親、貧困戶、16歲,有病的嬰兒……所有這些詞組合在一起是不是讓人唏噓不已?對於這個家庭,可謂雪上加霜,誰該為這場悲劇買單?黃先生向學校討說法,最初學校表示這件事與學校無關,黃先生一氣之下,把此事發到了網上。目前,岑溪市教育局已經和家長溝通,並提出瞭解決方案。至於如何解決,目前還沒有訊息。

    但是,無論如何,我覺得學校老師應該負主要責任。首先,學生是長期寄宿在學校,學校就應當起到教育、監管的責任。很顯然,在本件事中,老師是失職的。學生談戀愛固然不對,但是學生懷孕,作為老師朝夕與學生相處,竟沒有發現任何端倪,可見老師是多麼的粗心,也說明老師很少關注,關心這個學生。而且老師從未和孩子的父親聯絡過,可見其多麼的失職!

  • 10 # 一葉知秋有仙則名

    16歲女孩在學校懷孕,到底怎麼回事,我們首先來看下女孩父親的說法。

    女孩是單親家庭,在校和本校男生髮生關係懷孕,女孩父親覺得老師沒有及時告知家長。

    女孩父親要求學校負責對嗎?孩子教育是家庭和學校共同努力的結果,雖然現在說對錯有些晚了,但分析一下背後的原因,至少可以給後來人一個警醒。

    女孩父親的責任在哪?學校有教育孩子的責任,家長同樣有教育孩子的責任,雖然該家長事前知道孩子早戀並跟孩子班主任溝通讓班主任都注意點。但既然知道孩子早戀,作為家長就應該防患於未然,要多注意孩子,多和孩子溝通,而不是完全交給老師,家長才是孩子的監護人,監護人都不管了,完全交給老師也說不過去。我覺得這是家長的錯誤,事先沒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出事了才想起來,讓老師負責。

    當然,學校也是有責任的,青少年正處於性啟蒙期,學校應該加強管理和疏通,而不應該是官話,應該多瞭解學生的一些動態,不僅僅是學習方面。首先,按家長說法,其女兒是在學校而不是校外發生關係的,如果是真的話,學校這一點是失職,有管理上的漏洞。第二,女孩臨產班主任才發現,可能有女孩體型臉龐或因個人原因可能不太明顯,但老師如果對家長的話放在心上,多問問的話,可能早就發現問題而不至於像現在這麼被動。

    同時,這是不是說明老師平時也有不到位的地方,該女生是不是和其他同學交流較少,單親家庭孩子可能有交流方面的問題,老師是不是和這個女生交流也較小。

    這個問題,家長和學校老師都有各自的責任,現在關鍵的怎麼把對女孩的損害降到最低,怎麼防止以後再出現這類問題,這才是最重要的!

  • 11 # 竹影山房

    應該負責,太應該負責了!誰叫學校不一天二十四小時校裡校外派人跟著呢?跟不上你又沒有其它辦法,那就負責到底,幫他們在學校舉行個盛大的婚禮,孩子也養著,家長也養著,誰叫她是你們學校的學生呢?

  • 12 # 如今不興這個

    如果女孩在學校買了彩票中獎了,她家屬絕對不說和學校有關係。無論什麼事,無論自己是否佔理,反正自己吃虧了就不行,能訛就訛,訛不上也沒成本。如今的中國真是惡人無賴遍地開花。

  • 13 # 志強364

    生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情。教育應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責。我想這女生做出荀且之事,也未必一定就在學校,即使在學校,老師也未必發現得了,那為什麼不假設就發一生在社會的某一角落,或發生在學生的家中?如此看來此家長就不應以單親,打工為由,把包袱一腳踢給別人,這做法世人認可嗎?

  • 14 # 雨季不再來Mary

    學校的功能太全了,要教你文化,要教你技能,還要教你品德,還要管你吃喝拉撒,興趣愛好,還要管你戀愛,還要管你生不生孩子………!

    那還要家長幹什麼?

  • 15 # 冬日暖陽209202365

    學校應負次要責?自己當家長的都不關心自已的女兒,女兒生理的變化當母親的能看不出來嗎?出了這麼大的事,首先是平時家教家風的問題,怎樣做一個女孩,女孩該注意那些方面,怎樣面對早戀,女孩在旱戀中怎樣學會潔身自好,保護自己,這些都是父母,尤其當媽的必須做的。現在的孩子性成熟早,網路發達,思想開放,傳統教育缺失,很放縱自己,遊戲人生,很隨便,學校要加強學生的生理課方面的教育,必須嚴管。

  • 16 # 縉麓冷禪

    說句公道話,這種醜事擱在網上,這家父親也真是不拿女兒的名譽當回事。這種武斷、短視的人,自己沒耐心教好小孩,索性推給學校,出了問題,就不惜代價去訛錢。這種人也配為人父母?而且,估計在這件事上苛責學校會形成這樣的反面示例,以後凡是談戀愛的學生一律開除。滿意了?

  • 17 # 李繼弘192887390

    謝邀,學校畢竟不能行使監獄式監管,無權強求學生穿貞節短褲,學生定力缺失不聽老師告誡若想越界,旁人實難防範。再言,基本可以界定這種行為是在校外發生的。學校管天、管地無法抑制少女蠢蠢欲動之心。家風?家庭教育哪去了?待出事撒潑打滾賴學校,遲了。校方未先究你違紀,傷風化已顯人文關懷。

  • 18 # 二哥拾影

    這個問題還真的是各抒己見,肯定會有很多人譴責這位家長,子不教父之過,這樣的事怎麼能讓學校負責,應該是尋找導致這個女孩懷孕的同學,因果關係都沒整明白,這孩子是誰的,就向誰要孩子的奶粉錢以及相應的賠償,不能啥事兒都往學校身上推。

    一個高二的學生雖然還屬於未成年人,但這種是非應該清醒,說起高中生懷孕,這也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你可以問問附近的醫院,每年都有很多高中生做人流,要是把這筆賬都算到學校讓學校進行賠償,學校豈不是很難辦,尤其是那些你情我願的行為學校如何防止?

    當然作為學校肯定要進行必要的宣傳教育,正確引導,而且高中生也到了談戀愛的年齡,這是由孩子的生理所決定的,但即便這樣也難以杜絕高中生懷孕的事,尤其是這種在學校留宿的孩子遠離父母,如果在學校談戀愛,發生親密接觸的可能性很大,因此發生這樣的事,這個女孩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這件事也有其特殊性,比如這個女孩屬於單親家庭,父親還要打工養家,對女孩子也不便管教,並且發現孩子有早戀的行為後,告訴老師讓多留心,沒想到該來的還是來了,女孩懷孕了並生下了小孩,當然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女孩的父親竟然沒有發現自己女兒懷孕,如果懷孕兩三個月父親沒發現說得過去,但懷孕七八個月了甚至臨產還覺察不來,這個當父親的也太不關心孩子了,因此要說做父親的沒有一點責任,全部推給學校讓學校承擔,真的讓人難以接受。

    對於這樣的事,只能怪自己的孩子不爭氣,女孩孩子都生了,也不見孩子的父親來看望,看來這並不是令人羨慕的愛情,而只是一種衝動,一種好奇。當然這對女孩造成了很大生理和心理的傷害。

    自愛,自尊,自律,這對於高中的男生女生尤為重要。

    最後,當地教育局也與家長進行了溝通,並提出了處理方案,並且家長聲稱事情已經得到解決,只是具體細節不便透露。我想給這位高中女生的父親說,當然現在已經當爺爺了,這種事還是別往網上曝光了,真不光彩。

    這件事有個疑問就是從女兒懷孕到臨產,竟然無人發現這個情況,女兒直到開始肚子疼後才將這件事告訴了父親,併產下了小孩。看來孩子有個媽媽是多麼的重要,不說了,且行且珍惜吧!

  • 19 # 榨汁小二郎侃法

    16歲的女孩在寄宿制學校上學期間與同學發生關係導致懷孕,直到臨產家長才知道,現在女孩在家帶孩子,女孩家長要求學校負責。看完整個事件的經過之後,我真為這個16歲的高中女孩感到惋惜。本應該是處於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候,擁有無數人最羨慕的遠大前程,卻可能因為早戀產子而輟學回家。

    在我看來,上述事件的第一責任人應該是女孩的父親。首先,在法律上女孩還是未成年人,她的父親是女孩的法定監護人,對女孩負有保護、監督和教育的職責。女孩發生上述事情,顯然與其父親未盡到監護人職責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其次,根據報道可知,女孩來自一個單親家庭,本來就缺少母愛。她父親一直外地工作,也沒有經常與女孩見面,只是偶爾給老師打個電話問問女孩的情況。對女兒的學習和生活關心不夠,因此很難說這樣的父親是一個合格的父親。

    當然,學校也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作為一個寄宿制學校,學校和班主任老師應該比普通的學校更加關注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狀況。當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應該及時瞭解原因,幫助學生解決困難。從懷孕到臨產大約得十個月的時間,而且懷孕期間會有比較嚴重的妊娠反應,如果班主任老師工作在認真一些,應該能夠發現女孩的狀況。

    最後,我覺得現在女孩的父親應該把主要的時間和精力放在自己女兒身上。想辦法幫助她儘早走出困境,尤其是要注意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要讓這個事件影響了孩子以後美好的前程。

  • 20 # 丁香88577228

    (1)懵懂無知的孩子們不懂事!熊孩子背後一定有不靠譜的父母親。1.孩子得不到父母親的關愛。因為“缺愛”而盲目尋找“關愛”。2.有很多父母親自己濫情不檢點,成為懵懂無知的孩子們“模仿”的榜樣!3.懵懂無知的孩子們嚴重缺乏“性知識教育”,因為“好奇”而“犯錯誤”!!!

    (2)懵懂無知的未成年孩子們不懂事,可以理解,也可以“循循善誘”的引導糾正。但是,“作為心智必須成熟的已成年人”兩家的父母親們不懂事,就不可以原諒!!!1.必須承認:自己的孩子犯了這麼大的錯誤,竟然“沒爆發就沒發現、就不知道。而且竟然沒有方法應對,一味著甩給需管理幾十個學生們功課的老師”!作為孩子們的父母親,是非常不關心孩子的,也是非常失職的!

    (3)但凡“心智成熟的已成年人”,都有“敢於直面慘淡人生的勇氣”!而不是怨天尤人地推卸責任!

    (4)事情已經發生!已成事實!已經存在!就要想辦法盡全力“將傷害降到最低點”!因為:1.兩個年僅十幾歲的未成年孩子們的人生還很長。2.那個無辜的幼小生命的人生還沒開始。3.各自的一大家子“日子總還得好好過”。。。

    (5)方案:請參考。

    1.兩家家長協商:那個無辜的幼小生命由“哪邊”的家長幫助守護照顧,“另一邊”家長支付合理的費用。

    2.將各自懵懂無知的“小媽媽小爸爸”分開轉學,讓十幾歲的孩子們完成學業並各自找到工作拿到薪資。

    3.等“小媽媽小爸爸”已經能夠撫養自己的孩子時,就將無辜的小生命歸還給他們自己。

    4.能結婚就打結婚證結婚。不然就只當是“離了婚的單親家庭”:一方出資撫養費,一方守護照顧孩子成長。

    (6)回過頭來規勸現在不理性的父母親們:1.動靜越大、鬧得越兇,問題沒解決,還越多人看熱鬧看笑話。2.同時,也暴露了“自己的不學無術、教導無方”!...象“無頭的蒼蠅,一頓亂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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