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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家都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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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微de
兩個精神病,神神秘秘的把別人小孩害呢,都是幾十歲的人呢,未必對一個九歲的小孩下得了手啊?還無冤無仇的,簡直人神共憤!你們要靜悄悄死死遠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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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內江白芨
這兩個畜生就是因為自己沒有生兒育女,因為這女人嫁兩次都沒有生育。證明這女人就是沒有生育能力。加上兩個人都是到處借錢騙錢,又不能辦結婚證,成不了真正的夫妻。所以他們已經走投無路了,死之前想帶走一個孩子。剛巧遇到這樣一個和那女人相像的女孩子,所以章子欣就成了他們的陪葬品。可憐的孩子遇到這樣的爺爺奶奶貪錢,害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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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挪威的森林32232458
首先兩個租客好吃懶做、混吃等死、騙錢不還等因素造成有家不能回,有親不能認的結果。所以在已經無路可走的情況下產生自殺的念頭。還有這兩個租客至今沒有結婚,舉辦一場死亡婚禮是他們最後的心願!但最可恨的是把小女孩拉上當死亡婚禮的花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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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彩月39332861
兩租客是想一個花童陪伴他們一個完美的婚禮吧。可憐了花季一樣的小孩兒,岀現這樣的悲劇,真的心疼啊,事情已岀,願小姑娘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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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ghgfdwsdxcg
父親早已經和母親訂好,過幾天過來辦離婚手續,因父親想懲罰做母親的,不讓她見到女兒,故意讓租客帶走女兒出去遊玩,並且和租客達成協和議費用,但這件事必須瞞著爺爺奶奶。由於妻子並沒有想見孩子的強烈願望,父親很失望沒有讓妻子得到懲罰,同時租客又藉機拿此事敲詐父親,和父親鬧翻,租客撕票,殺死女孩,父親前去把租客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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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5107223451
女租客嫁了兩個人都沒能生孩子,是不是邪教? 兩個人抖音也看了幾個月遊遍三十多個景區。然後說希望下輩子還能遇到? 暗示找個小孩一起自殺,最後家長著急 男租客才說被 小孩的父親害死了,所以她們就投河自盡?然後下輩子再遇到就能生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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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模擬積體電路
案情猜測:兩個租客本已窮途末路,在杭州偶然遇到這個小女孩就預謀去賣掉換錢。騙去福建廣東一帶找買家,可能跟幾個買家都談崩了,本不多的錢也快花光了。兩人絕望了,把氣撒在孩子身上,就殺了小女孩,然後兩人再自殺。
兩人本就是騙子,不是什麼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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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沉痛悼念墨茶
個人猜測,那兩個把孩子帶去與另一人交易,結果第三者把孩子帶走了,錢沒給,這兩人覺得無路可走也沒得到錢,為了報復第三者,引起轟動,所以自殺,而第三者也沒有想到此二人會自殺,引起了全華人民與警方的高度關注,為了明哲保身,第三者將孩子殺害製造出假象,自己金蟬脫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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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真言真諦1
其實有一種可能,是小女孩在河裡游泳不幸被淹死了,她們沒法交代給她的家人,所以就決定自殺,來謝罪吧!這是我的感覺和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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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簡愛58063
從大量的記者採訪中可以得出結論!這對野狗男女,不是什麼好東西,都不務正業,騙吃騙喝!拉了一屁股的債,也無心工作掙錢,估計早有預謀本想到處遊玩,等錢用光再自行了斷,!那知遇到章子欣一家,覺得小女孩乖巧,拉個墊背的!從說讓子欣去上海當花童,已看出這兩個禽畜已預謀把子欣帶上一同去死!也是,只有這樣不負責任的一家子才把孩子交給陌生人。可憐了小子欣,望以後投胎找個愛你的爸爸媽媽吧!淚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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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鎮李瘋兒
這兩人應該是走投無路,早有自殺之心,然後商量自殺前全國旅遊,走到哪裡算哪裡,等身上錢用光,無力週轉時兩人在一起自殺,至於為何要拉上一個小女孩陪命,很可能是在旅遊途中臨時起意,或者是直到遇到這一家人後才有這樣的想法,一家三口到了下面多完整。剛開始他們帶走女孩應該都沒有急著在七月七日弄死,可能還想帶著這個新認的“女兒”到處多玩玩,直到小女孩父親準備報警威脅了,這兩人才提前在七月七日一起赴死,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打算送小女孩回家,而且行蹤暴露,只要孩子父親和警察找到就沒機會了,只有提前赴死。小女孩父親不催促,可能這孩子還能多活些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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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蟀濤濤
如果是個正常人,我會想著最後風光一把,搶劫多點錢去揮霍,去找女人,會吃一輩子沒有吃過的東西,但是正常來說不會想去殺個孩子,即使有寫愛好,戀童什麼的,也不會去騙個孩子出來,然後殺了!根本不合理!我認為二個可能最大,尤其第一個可能!1就是邪教,不知道大家還記得陳果嗎?一個美麗像畫一樣的女孩,自焚了!邪教徒的信仰很厲害,啥事都做的出來!第二個可能不大,就是他們想賣孩子,結果孩子不小心死了,然後夫妻知道難逃就自殺了!其實第二種可能我自己都說服不了自己!或者說還有第三種,就是還有一個在暗處的人,或者和他父母有仇,在暗處操作一切!這個人能量很大,能逼著別人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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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華龍新觀點
杭州被租客帶走的女童已找到遺體,默哀!
關於事件的追蹤和迷案預判推理,分析如下:
申明:此文章純屬推理,可以選擇拍磚、批評、不信!並祝願小女孩天堂安好!
此案件推理分析:
小孩生存機率變小,受害於出租男女的機率極大;受害時間在7日19時至22時的3個小時之間,地點在象山海域附近;殺害溺水的可能性最大,屍首可能仍在海域中。
7月13日,終於在象山海域找到女童遺體,吻合先前預判。
為此,繼續分析作案動機:
一、排除拐賣的可能性,理由如下
第一,出租男女不隱瞞身份。
第二、出租男女在失蹤前不斷與失蹤女孩親人互動。
第三、女孩年齡偏大,已明事理。
第四、出租男女雙雙自殺。
二、排除父母做局
因為父母沒有因為搶奪孩子撫養權的動機,更沒有牟利的動機。
三,兇手嫌疑人:出租男女
分析理由:
1、出租男女的境況都表明他們經濟艱難、無臉歸家、生無可戀。
2、男女雙方殉情已經蓄謀已久。
因為無論是出租房屋前買票準備離開淳安的時間,還是答應女孩爺爺回家的時間,包括承諾女孩父親歸家的時間都是7月6日,而女孩失蹤和出租男女自殺都在6日的後一天,即7月7日。
顯然,這個時間是男女雙方早就協商預定的不變更的殉情時間。
3、男女雙方殉情的地點一直在踩點和變換中。
出租男女的殉情地點,他們事先協商大概地點是一個風景秀麗的地方,所以他們的行蹤從雲南、福建、杭州、寧波等地的名勝風景區,一是生前的旅遊滿足,二是夫妻生前寄情,三是踩點殉情地。
他們可能最後選定殉情地是淳安千島湖,事後發現千島湖並不合適,準備乘機離開,準備另擇地點。
但是,當發現小女孩章子欣後發生了改變,特別是可能一方殉情意志不堅定,被另一方懷疑逃生可能,因此,他們認為還有可能在預定的殉情時間裡,可以滿足其變態心理,明確了作案動機,後精心佈局。
他們騙走小女孩章子欣有三個作案動機:
第一、滿足其生前作父母的親子心態。
第二、滿足其某種變態信仰或者是某種歪理觀念。
第三、在雙雙殉情前,先共同實施犯罪殺害小女孩,實現義無反顧和防止一方違背約定而逃避殉情的行為發生。
從出租男女溺水殉情用衣服纏繞一起,逐步走向深水區,可以說明了他們已經生死同結、義無反顧、絕不反悔逃避的殉情行為,以此實現他們的生前承諾。
不與女童同地殉情是避諱,是害怕回憶女童被害情形。
事件回顧:
事件人物梳理:
租客男:梁某華:男、43歲、廣東省化州市人。
家有妻室,家有上初中男孩和未上學的女孩,因前幾年養雞虧本欠債而離家出走,10多年來從未回家,哪怕是父親離世也沒有回家料理。
後與租客女以夫妻名義同居。
租客女:謝某芳:女、46歲、廣東省化州市。
兩次離婚,無小孩,騙取親人數十萬元鉅款未還,多年離家失去家人聯絡,親人記恨,不敢回家。
後與租客男以夫妻名義同居。
章子欣: 9歲,淳安縣千島湖鎮青溪村人,5歲母親離家出走,父親離家打工,跟隨爺爺、奶奶留守家中,缺失母愛和父愛。
7月4日被出租男女以作花童為名帶走,至今未歸,牽動全華人的心。
女孩母親:與女孩父親打工相識,結為夫妻,後生下失蹤女孩章子欣,5年後因夫妻性格不合,離家出走,直到女孩7月8日失蹤的這一天,辦理了離婚手續。
女孩父親:在女孩母親離家後,一直外出打工撫養女孩,當出租男女表示要帶走女兒去上海參加婚禮時,得知訊息表示反對,但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其女章子欣在其爺爺、奶奶同意後被帶走。
女孩爺爺:淳安縣千島湖鎮青溪村從事農業,自產自銷水果,結識了有意接近的出租男女,並把自家一層房子出租給上述出租男女。
前不久,出租男女聲稱退回了7月6日回家的車票,並請求租住在小女孩家中。
出租男女梁某華和謝某芳以夫妻名義居住其家,並取得了缺失父母愛的女孩章子欣和她爺爺的信任,並於7月4日將女孩帶走淳安,直到女孩失蹤事件發生。
女孩奶奶:與章子欣的爺爺一家相依為命,輕信出租男女帶其孫女作花童後給回報為由哄騙,最後讓其帶走了小女孩章子欣。
事件時間梳理:
7月4日,女童章子欣被兩名租客帶離杭州淳安
6日,三人出現在寧波海曙區的一酒店 7日上午,三人退房離開酒店
7日17時許,三人經過寧波象山一酒店門口
7日19時許,三人出現在松蘭山往爵溪街道的路上
7日22時許,兩名租客出現在松蘭山往爵溪街道的路上,未見章子欣身影
7日23時許,兩名租客在爵溪街道乘計程車離開
8日,兩名租客的屍體浮在寧波鄞州區東錢湖上,兩人用衣服綁在一起
7月10日18點40左右,象山海岸線,發現了孩子的市民卡。
7月12日,警方和海域方面擴大搜索範圍,女童仍下落不明。
7月13日下午3點,警方宣佈女童遺體在象山海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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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電影第一臺
會不會,本來兩租客,本來就是厭世,想找個時間雙雙自殺的,然而出於一直女方沒有孩子,一直想找個孩子陪幾天玩玩,好了了心願,好了就帶回去,再去自殺的,結果可能,女孩爸爸,不信任他們,在微信還說了一些氣話,比如不馬上帶回來就報警什麼的,或者其他更氣人的話,結果把他兩激怒了,就乾脆拉小女孩陪葬,就在景區那裡給殺了,當然也可能真的女孩在玩的途中出了意外,但可能性不大,因為這也太巧合了。從租客,各地旅遊,不吝嗇花錢,應該自殺是早有預謀的,要在走之前看看世界,還有找個女孩,陪伴最後幾天,了卻最後心願。 再次翻看整個過程,我現在還是傾向於,整個事件就是預謀的,租客一早便是預謀自殺,還要拉個小孩一起上路的,從尋找小孩,有計劃的租房,帶走小孩到處走,就是為了尋找地點,等到選好的日期和時間上路。沒有找到合適地點時,故意拖住家屬,防止家屬報警,所以那幾天女孩爸爸,急了,租客也就更急了,到處趕時間尋找合適地點,最後事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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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墨語彈琴
我覺得這個悲劇應該是這樣的:
1 對於兩個好吃懶做,坑蒙拐騙,遊山玩水的租客來說,他們應該是想自殺,想找一個花童來參加他們的婚禮。這一對沒有親人(對老不孝,對小不養,是畜牲不如的傢伙),沒有朋友,沒有祝福的婚禮需要一個儀式,他們選擇了活潑可愛的子欣做花童。這應該是女租客的主意。沒有小孩,才特別喜歡花童。
坐計程車赴死的路上,完全有時間逃亡,他倆選擇了同歸於盡。
是自殺。
2 對於章子欣的父親章軍來說,這是個意外。孩子由爺爺奶奶撫養,不是他再婚的障礙,子欣媽媽也無意要孩子。他沒有任何動機害自己的孩子。他是最愛子欣的。
虎毒不食子,他沒有任何理由害自己的孩子。
3 章子欣的媽媽,從來沒有說要要小孩,要撫養這個小孩兒。因為她自身難保,一個連付車費都艱難的女子,她不可能也沒有這個智商去害這個女孩。
17歲就當媽媽,自己還是個孩子,欲養子,卻無能,這是個悲劇。
4 爺爺奶奶,五六十歲了,一輩子生活在農村。每天忙著摘果子,賣果子,忙著勞作,見識短淺。對這兩位老者來說,以為全天下的人都像他們一樣,都是善良的,以為這兩個喜歡孩子的租客,真的是帶小孫女出去見世面。當然,還有一個最大的誘惑就是這兩個租客說要給他包5000塊的紅包,這可能是放孫女跟陌生人走的最大的動機。
5 發生在八號的離婚,我認為應該是巧合。
孩子放暑假了,爸爸回家看看女兒,順便離婚 ,這很正常。把孩子帶到自己打工的地方,生活一個月,也有可能。
倒是那個幾年不見女兒的媽媽,離婚這天,借了路費千里迢迢來離婚的媽媽,未見女兒就走,太不合常理了。
可是,她是一個16歲就出來打工,一個17歲就生孩子的女子,沒有上過高中,能有多大見識?!自顧不暇,何談愛女兒?當天,她主要的目的是離婚成功,別被打,被關。
請善待這位父親,善待這家人,沒有陰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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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你說啥就啥吧
這倆人是無業遊民,男的有兒有女沒辦離婚手續;女的有幾段婚史,沒有生育。兩人事實婚姻已經十多年了。
他們早已厭倦了塵世,沒有一點眷念,也計劃好了在一起自殺。他們遇到小女孩後,臨時起意,讓那女的做了幾天小女孩的媽媽。
最後時刻,男的禍害了小女孩並將其殺害。這也是他們堅定不移地投水的原因。
對不起,但願不是我猜的。
我祈禱:
如果有天國,願小女孩永遠快樂地活在那裡。
如果有來世,願小女孩出生在一個有愛的家庭無憂無慮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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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使用者368305790836
是否這倆個惡魔其中一個得了不治之症,因感情好,所以情願一同赴死!而生前沒有小孩,所以便要別人的孩子來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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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靜齋9768
淳安章子欣案,堪稱世紀謎案。加害人的屍體先於被害人出現,被害人與加害人的全部死亡,謎底也許永遠都有無法揭開的一角。從說好的去上海,而後卻北轅南轍的到了福建金鑾灣,寧波象山松蘭山,影片和圖片上的孩子和那兩個不是夫妻的一對宛若一家三口,這應該和章子欣的原生家庭狀況有關。一個從小缺乏父母關愛的孩子,從小有一種對於愛的渴望,“有奶便是娘。”這幾天一千多公里來回,她在被吞噬生命之前,應該在心裡感受過這份“來之不易”的關愛。而原生父母,則在章子欣魂歸大海的時刻,辦理了離婚手續。這個世紀謎案,把很多看似無厘頭的事情串聯了一起,留下了還有很多未解的謎團,給所有幾天來一直刷屏關注的人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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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風清雲淡水天一色
謝、梁二人絕非善類,所有事情都是大致謀劃好的,這兩個東西從小父母嬌縱、好吃懶做、自由散漫、肆意妄為、一直都在坑害自己親朋好友,考慮到走投無路,回去家人也不待見這倆貨,邊相互裹挾、互相要挾自殺。自殺說明謝、梁二人在其他地方很可能還有大案要案命案,可能是從犯沒被發現。
透過電話、熟人……追蹤其這些年的生活軌跡,很可能牽扯出其他類似案件、詐騙案件……,能拋家害親,都是鐵石心腸的人,他們不會應為孩子以外而尋短見。
除了金錢、私慾他們不可能有其他什麼信仰,什麼鬼鬼神神,信鬼神的人很多,都選擇這樣的結果?信仰不是此事的主因。
從住屢次賓館、套近乎、言談手段……都是輕車熟路,可見不一般,也可能背後是一個團體。
至於某些細節沒什麼實際意義,庸人自擾罷了。
自古有”斷臂求生”的,沒有“斷頭求生”的,幾十萬、累計上百萬都騙到手,還在乎這事?自殺很可能是逃避重罪,也可能掩蓋背後事物。
這類囂小之徒,騙老人幾乎是手到擒來,騙你、你也沒跑!居然懷疑孩子親人,這類思維也真是窩囊,欺負自家人的領袖。
這類事首先譴責犯罪分子、犯罪環境、高明的騙子你也會上當,是你的錯。
惡意欠那麼多債或是詐騙,沒盡一丁點家庭義務,早些年判重刑就不會有以後的侵害他人(或機會很少)。
謝、梁二人不簡單,根本就不是什麼好東西,自殺說明還有不可告人的事。
‘對不善良的人’法律懲罰儘量嚴酷一點、殘酷一點、哪怕是初期,就是對好人最好的福脂。
回覆列表
有可能是兩人借了很多外債,相約一起共赴黃泉,但卻遺憾沒有過共同的孩子,所以借孩子當花童,一起遊玩,把錢花光後,先把孩子殺死,然後兩人一起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