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先例原則,即一個法院先前的判決對以後相應法院在處理類似案件時具有拘束力。這項原則在普通法系的確立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其最早產生於英國。在諾曼底公爵征服英國以前,英國處於不同領主統治的之下,各個領主在其領地之內適用不同的法律。英國沒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這使得英國法律適用極不統一。在1066年諾曼底公爵征服英國以後,英國開始有了強有力的中央政府,為了進一步加強王權,展示國王的權威,國王開始派遣代理人到各地巡迴審判,試圖用統一的法律制度打擊封建割據勢力,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當這些巡迴法官返回維斯特敏斯特之後,他們在一起討論案情、交換法律意見,彼此承認各自的判決,並約定在以後巡迴審判中加以適用。儘管普通法的產生可以追溯到諾曼人征服時期,然而嚴格意義的“遵循先例”原則在19 世紀才正式確立。 遵循先例原則的產生與英華人的民族特性也有很大關係。英華人民族性中最顯著的特徵是重行動,他們看重的是實際、講究的是效果,做事依賴自覺、才能和經驗,經驗主義是這個民族性的最好表述。 英國經驗主義分析學家洛克聲稱:一切知識都來自感覺和反省,而非天賦或先驗。他們認為大陸法系的成文的法典不僅令人難以把握,甚至讓人懷疑其可靠性程度這就決定了英華人不可,甚至令人懷疑其真實性。相反判例是司法活動的先前判決,是對以往案件的真實處理,是法律干涉生活的有效證明。
遵循先例原則,即一個法院先前的判決對以後相應法院在處理類似案件時具有拘束力。這項原則在普通法系的確立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其最早產生於英國。在諾曼底公爵征服英國以前,英國處於不同領主統治的之下,各個領主在其領地之內適用不同的法律。英國沒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這使得英國法律適用極不統一。在1066年諾曼底公爵征服英國以後,英國開始有了強有力的中央政府,為了進一步加強王權,展示國王的權威,國王開始派遣代理人到各地巡迴審判,試圖用統一的法律制度打擊封建割據勢力,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當這些巡迴法官返回維斯特敏斯特之後,他們在一起討論案情、交換法律意見,彼此承認各自的判決,並約定在以後巡迴審判中加以適用。儘管普通法的產生可以追溯到諾曼人征服時期,然而嚴格意義的“遵循先例”原則在19 世紀才正式確立。 遵循先例原則的產生與英華人的民族特性也有很大關係。英華人民族性中最顯著的特徵是重行動,他們看重的是實際、講究的是效果,做事依賴自覺、才能和經驗,經驗主義是這個民族性的最好表述。 英國經驗主義分析學家洛克聲稱:一切知識都來自感覺和反省,而非天賦或先驗。他們認為大陸法系的成文的法典不僅令人難以把握,甚至讓人懷疑其可靠性程度這就決定了英華人不可,甚至令人懷疑其真實性。相反判例是司法活動的先前判決,是對以往案件的真實處理,是法律干涉生活的有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