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居委會職責社群居委會工作職責
社群居委會職責(一)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
2、執行居民會議的決定、決議。
3、管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里益事業,發展便民利民生產、生活服務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社群服務活動。
4、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教育居民樹立移風易俗、尊老愛幼、幫殘助弱、扶貧濟困、團結互助的新風尚,引導居民建立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
5、調解民間糾紛,促進家庭和睦及鄰里團結。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
7、協助人民政府做好青少年教育、勞改釋放和勞教解除人員的幫教、計劃生育、公共衛生、優撫救濟等項工作。
8、向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社群居委會職責(二)
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社群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社群居民遵紀守法,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物,美化、淨化社群環境,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 籌備和召集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向社群成員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執行社群成員代表大會的決定、決議,執行《社群自治章程》。
三、組織引導社群居民開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學教育、青少年教育、職業培訓等,組織社群居民開展各種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活動和教育活動。教育居民尊老愛幼、扶困助殘、擁軍優屬、團結互助、養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營造具有本社群特色的文化氛圍,加強居民的歸屬感和社群的凝聚力。
四、做好社群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組織社群居民開展便民利民的社群服務活動(包括志願者服務等),開展以勞動就業為重點的社會事務性服務,為社群特殊群體提供社會福利性服務,為他們排憂解難。
五、協助維護社會治安,配合做好“兩勞”釋放人員及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管制、緩刑、假釋、保外就醫人員的幫教和常住、暫住人員的登記管理工作,維護本社群正常的社會、生產和生活秩序。
六、調節民間糾紛,做好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進居民家庭和睦,鄰里團結。
七、協助城區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做好與居民利益相關的公共、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崗職工再就業等工作。
八、管理社群居委會的財產,根據自願原則,籌集社群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的經費。
九、依法培育和發展社群服務民間組織,協助政府部門加強對社群民間組織的指導與幫助。積極培育和發展社群志願者服務組織,壯大志願者隊伍,知道開展服務活動。
社群居委會職責社群居委會工作職責
社群居委會職責(一)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
2、執行居民會議的決定、決議。
3、管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里益事業,發展便民利民生產、生活服務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社群服務活動。
4、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教育居民樹立移風易俗、尊老愛幼、幫殘助弱、扶貧濟困、團結互助的新風尚,引導居民建立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
5、調解民間糾紛,促進家庭和睦及鄰里團結。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
7、協助人民政府做好青少年教育、勞改釋放和勞教解除人員的幫教、計劃生育、公共衛生、優撫救濟等項工作。
8、向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社群居委會職責(二)
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社群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社群居民遵紀守法,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物,美化、淨化社群環境,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 籌備和召集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向社群成員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執行社群成員代表大會的決定、決議,執行《社群自治章程》。
三、組織引導社群居民開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學教育、青少年教育、職業培訓等,組織社群居民開展各種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活動和教育活動。教育居民尊老愛幼、扶困助殘、擁軍優屬、團結互助、養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營造具有本社群特色的文化氛圍,加強居民的歸屬感和社群的凝聚力。
四、做好社群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組織社群居民開展便民利民的社群服務活動(包括志願者服務等),開展以勞動就業為重點的社會事務性服務,為社群特殊群體提供社會福利性服務,為他們排憂解難。
五、協助維護社會治安,配合做好“兩勞”釋放人員及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管制、緩刑、假釋、保外就醫人員的幫教和常住、暫住人員的登記管理工作,維護本社群正常的社會、生產和生活秩序。
六、調節民間糾紛,做好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進居民家庭和睦,鄰里團結。
七、協助城區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做好與居民利益相關的公共、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崗職工再就業等工作。
八、管理社群居委會的財產,根據自願原則,籌集社群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的經費。
九、依法培育和發展社群服務民間組織,協助政府部門加強對社群民間組織的指導與幫助。積極培育和發展社群志願者服務組織,壯大志願者隊伍,知道開展服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