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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080336970269

    勝可知而不可為:勝利與否可以由我們來推導,但是決定勝利的因素卻不是我們所能左右的。 勝可為也:勝利的因素我們可以左右。 “勝可知而不可為”出自《孫子兵法》的軍行篇,原文: 孫子曰: 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故善戰者,能為不可勝,不能使敵之必可勝。故曰:勝可知,而不可為。 譯文:孫武說:善戰者,先要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然後等待敵暴露出弱點或犯錯誤以擊敗之。前者取決於自己,而後者取決於敵人。所以說:勝利與否可以由我們來推導,但是決定勝利的因素卻不是我們所能左右的。 “勝可為也”出自《孫子兵法》的虛實篇,原文: 故曰:勝可為也。敵雖眾,可使無鬥。故策之而知得失之計,候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 譯文:所以說:勝利是可以造成的。敵軍雖多,可以使他無法同我較量。所以要透過認真的籌算,來分析敵人作戰計劃的優劣和得失;要透過挑動敵人,來了解敵人的活動規律;要透過佯動示形,來試控敵人生死命脈之所在;要透過小規模的交鋒,來了解敵人兵力的虛實強弱。 一、價值投資與孫子兵法之----“勝可知而不可為”與“勝可為也”。 1、有沒有人,想打勝仗就可以立刻打勝仗?有沒有普通投資者在股票市場可以想賺錢就能立刻賺錢?對第一個問題“兵聖”孫子回答是沒有,孫武有言在先:勝可知,而不可為。意思是勝利可以預知,判斷,但不能強為之。此話見孫子兵法軍行第四篇,原文如下:“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故善戰者,能為不可勝,不能使敵之可勝。故曰:勝可知,而不可為”。可以理解為,勝利是由很多條件來決定和制約的,是受客觀規律約束,不是以個人主觀意志為轉移的,人只有透過改變客觀的條件,變被動為主動,獲得有利於自我的形勢、環境與條件,才能取得勝利之勢。 如何在投資活動中遵循“勝可知而不可為”原則,我理解為首先要建立合理可靠的安全邊際。建立安全邊際是為了使投資在未來取得勝利,為了取得勝利,必須設立足夠可靠的安全邊際,只要安全邊際合理,未來的勝利可期(勝可知)。在“勝已可知”的前提下,第一,可以不必過分在意一定要買到股票的最低價,既然合理的安全邊際保證了勝利一定會到來,那麼即使暫時被套的買入價,將來仍是能夠賺錢的低價;第二,可以不必刻意追求建倉後馬上(或短期內)賺錢賺大錢,勝雖可知,但不可為,勝利是肯定的,但具體時間不好預測,沒有預測的能力,隨便亂動不如按兵不動,只要有確定性在,未來的勝果一定能夠實現。這也許就是“勝不可為”的兩種涵意。 2、孫子曰: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百戰百勝並不是最高明的,孫子倡導“勝於易勝”的理念,他說:古之所謂善戰者,勝於易勝者也。故善戰者之勝也,無智名,無勇功,故其戰勝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勝,勝已敗者也。故善戰者,立於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意思是說:古時所說善於用兵打仗的人,都是先立於不敗之地,在敵人已經處於即將為我戰勝的情況下取得勝利的。 在投資中貫徹“勝可為也”的原則,我理解為要求投資活動首先要取得“易勝”之勢,什麼是“易勝之勢”,安全邊際原則涵蓋的“確定性”、“能力圈”、“充分利用市場先生的非理性”等原則和理念為投資人提供的就是投資中的“易勝之勢”,譬如巴菲特說的“尋找最容易跨越的欄杆”、“撿還能抽上幾口的菸屁股”、“別人貪婪我恐懼別人恐懼我大膽”等等。有了可靠安全邊際做保證,投資就立於了不敗之地,勝利之勢就會向投資者傾斜。有人說此時炒股輕鬆得像撿錢,還有人這樣形容:“價值投資是在買的時候就已經賺了”,這就是投資中立於不敗之地、勝在易勝之局的道理。 3、綜合看,孫子兵法的“勝可知而不可為”與“勝可為也”原則,運用在投資上,其本質都是揭示“把握合理可靠的“安全邊際”與獲得勝利之間的重要關係”。其中,“勝於易勝”原則強調“勝利很容易,成功就在合理的安全邊際裡”;“勝可知而不可為”原則則強調“有了好的安全邊際,勝利可期但不得妄動不能著急”。 二、辯證法思想在孫武軍事思想中的表現: 1、孫武注重考察、研究戰爭勝負的客觀條件,同時又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的作用。他一面“勝不可為”,一方面又說“勝可為也”。(《虛實》篇)這不是他自我矛盾。這是他的辯證法思想。孫武的軍事思想的可貴,在於他的素樸的唯物主義思想並不是同機械的、形而上學的觀點聯絡起來,而是同生動的辯證法觀點聯絡在一起。 2、孫武初步認識到,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不是靜止不動的,而是在不斷變化中,矛盾著的雙方不是凝固不變的,而是可以變動的。戰爭也是如此,而且其變化比其他現象更為迅速劇烈。他指出:在自然界,“五行無常勝,四時無常位,日有短長,月有死生。”(《虛實》篇)作為社會現象之一,戰爭也不能例外。“亂生於治,怯生於勇,弱生於強。”(《勢》篇)對立面是可以互相轉化的,一切轉化都是在一定的條件之下進行的。孫武注重主動地創造條件,使戰爭中的變化向與自己有利的方向進行。 孫武認為,在一定的客觀條件的基礎上,還要發揮人的主觀能動作用,以爭取勝利。這就叫“勝可為”。其辦法是用各種辦法調動敵人。他說:“微乎!微乎!至於無形。神乎!神乎!至於無聲。故能為敵之司命。”(《虛實》篇)就是說,使自己成為敵人的司令官、參謀長。 這樣,就克服了戰爭問題上的機械論和消極等待、無所作為的思想,把客觀條件和主觀能動性結合起來。這充分表現了孫武兵法中的辯證法思想。 3、在戰爭中只有消滅敵人,才能保全自己。所以進攻是第一位的,防禦是第二位的。進攻可以保持主動,即軍隊行動的自由權,這是軍隊的命脈。孫武也接觸到這個原則。他說:“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虛實》篇)就是說,要爭取主動,避免被動,戰爭要以進攻為主。孫武說:“不可勝者,守也。可勝者,攻也。守則不足,攻則有餘。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善攻者動於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勝也。”(《形》篇)就是說,防禦只能使自己不可被戰勝,戰勝則需要進攻。防禦不足以達到勝利的目的;進攻則可以取得勝利而有餘。進攻、防禦,都能保持主動,那就可以達到“自保而全勝”的目的,即儲存自己、消滅敵人的目的。 4、孫武提出了這些在戰爭中取得勝利的原則,但原則並不是死的公式。他強調,原則必須依據具體情況,靈活運用。他又研究了用兵正、奇兩個方面的互相轉化問題。他說:“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聲不過五,五聲之變,不可勝聽也。色不過五,五色之變,不可勝觀也。味不過五,五味之變,不可勝嘗也。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奇、正相生,如迴圈之無端,孰能窮之?”(《勢》篇)正兵是從正面打擊敵人的,奇兵是從側面打擊敵人的。可是,隨著敵形變化,正兵也可以成為奇,奇兵也可以成為正。孫武指出,“兵形象水”。“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虛實》篇)一方面要認識原則,一方面又要靈活運用原則,這是原則性與靈活性的辯證關係。 5、孫武明確地說:“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計》篇)這裡所說的“之”、“其”都是指敵人而言。這是因為“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計》篇)對於敵人的仁慈,就是對於自己的殘忍。宋襄公的“仁義”,就是以自己的國家的存亡為兒戲。孫武的軍事思想和路線,同宋襄公的軍事思想和路線是直接對立的。 6、孫武的《吳孫子》比較科學地從春秋時期的戰爭中總結出戰爭的一般規律,富有豐富的唯物主義和生動的辯證法思想。它是古代一部優秀的兵書,也是一部出色的哲學著作。它是春秋時期兩種軍事思想、兩條軍事路線鬥爭的產物。它在當時起了很進步的作用。《孫子兵法》是中國古代留下來的一份珍貴的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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