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所在地方的用途
民用高層建築是公共區域每100平米放置一具1A級滅火器
其他請看以下《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中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 滅火器的配置
第4.0.1條 A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應符合表4.0.1的規定。
A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 表4.0.1
危險等級 嚴重危險級 中危險級 輕危險級
每具滅火器最小配置滅火級別 5A 5A 3A
最大保護面積(m2/A) 10 15 20
第4.0.2條 B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應符合表4.0.2的規定。
B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 表4.0.2
每具滅火器最小配置滅火級別 8B 4B 1B
最大保護面積(m2/B) 5 7.5 10
第4.0.3條 C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應按B類火災配置場所的規定執行。
第4.0.4條 地下建築滅火器的配置數量應按其相應的地面建築的規定增加30%。
第4.0.5條 設有消火栓、滅火系統的滅火器配置場所,可按下列規定減少滅火器配置數量:
一、設有消火栓的,可相應減少30%;
二、設有滅火系統的,可相應減少50%;
三、設有消火栓和滅火系統的,可相應減少70%。
第4.0.6條 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類液體貯罐,可燃氣體貯罐的滅火器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數量可相應減少70%。
第4.0.7條 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於2具。每個設定點的滅火器不宜多於5具。
第五章 滅火器的設定
第一節 滅火器的設定要求
第5.1.1條 滅火器應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第5.1.2條 滅火器應設定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第5.1.3條 手提式滅火器宜設定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於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15m。
第5.1.4條 滅火器不應設定在潮溼或強腐蝕性的地點,當必須設定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設定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有保護措施。
第5.1.5條 滅火器不得設定在超出其使用溫度範圍的地點。滅火器的使用溫度範圍應符合本規範附錄五的規定。
第二節 滅火器的保護距離
第5.2.1條 設定在A類火災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應符合表5.2.1的規定。
A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最大保護距離(m) 表5.2.1
危險等級 手提式滅火器 推車式滅火器
嚴重危險級 15 30
中危險級 20 40
輕危險級 25 50
第5.2.2條 設定在B類火災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應符合表5.2.2的規定。
B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最大保護距離(m) 表5.2.2
嚴重危險級 9 18
中危險級 12 24
輕危險級 15 39
第5.2.3條 設定在C類火災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應按本規範第5.2.2條規定執行。
第5.2.4條 設定在可燃物露天堆場,甲、乙、丙類液體貯罐,可燃氣體貯罐的滅火器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執行。
看你所在地方的用途
民用高層建築是公共區域每100平米放置一具1A級滅火器
其他請看以下《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中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 滅火器的配置
第4.0.1條 A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應符合表4.0.1的規定。
A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 表4.0.1
危險等級 嚴重危險級 中危險級 輕危險級
每具滅火器最小配置滅火級別 5A 5A 3A
最大保護面積(m2/A) 10 15 20
第4.0.2條 B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應符合表4.0.2的規定。
B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 表4.0.2
危險等級 嚴重危險級 中危險級 輕危險級
每具滅火器最小配置滅火級別 8B 4B 1B
最大保護面積(m2/B) 5 7.5 10
第4.0.3條 C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應按B類火災配置場所的規定執行。
第4.0.4條 地下建築滅火器的配置數量應按其相應的地面建築的規定增加30%。
第4.0.5條 設有消火栓、滅火系統的滅火器配置場所,可按下列規定減少滅火器配置數量:
一、設有消火栓的,可相應減少30%;
二、設有滅火系統的,可相應減少50%;
三、設有消火栓和滅火系統的,可相應減少70%。
第4.0.6條 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類液體貯罐,可燃氣體貯罐的滅火器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數量可相應減少70%。
第4.0.7條 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於2具。每個設定點的滅火器不宜多於5具。
第五章 滅火器的設定
第一節 滅火器的設定要求
第5.1.1條 滅火器應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第5.1.2條 滅火器應設定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第5.1.3條 手提式滅火器宜設定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於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15m。
第5.1.4條 滅火器不應設定在潮溼或強腐蝕性的地點,當必須設定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設定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有保護措施。
第5.1.5條 滅火器不得設定在超出其使用溫度範圍的地點。滅火器的使用溫度範圍應符合本規範附錄五的規定。
第二節 滅火器的保護距離
第5.2.1條 設定在A類火災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應符合表5.2.1的規定。
A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最大保護距離(m) 表5.2.1
危險等級 手提式滅火器 推車式滅火器
嚴重危險級 15 30
中危險級 20 40
輕危險級 25 50
第5.2.2條 設定在B類火災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應符合表5.2.2的規定。
B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最大保護距離(m) 表5.2.2
危險等級 手提式滅火器 推車式滅火器
嚴重危險級 9 18
中危險級 12 24
輕危險級 15 39
第5.2.3條 設定在C類火災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應按本規範第5.2.2條規定執行。
第5.2.4條 設定在可燃物露天堆場,甲、乙、丙類液體貯罐,可燃氣體貯罐的滅火器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