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以北京市為例,摩托車年檢所需材料如下: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原件(公車單位的被委託人簽字,私車本人簽字);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3、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覆印件。屬於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上籤注已納稅資訊的,提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原件;
5、《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6、屬於受託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還應提供《委託核發檢驗合格標誌通知書》原件;
7、代理登記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託書原件。
擴充套件資料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專案和方法》中規定:
6.4.1.3 註冊登記檢驗時,送檢機動車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a)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且與車輛品牌/型號相適應的商標或廠標;
(b)貨車貨箱(自卸車、裝載質量1000kg以下的貨車除外)前部應安裝有比駕駛室高至少70mm的安全架;
(c)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駕駛室(區)兩旁應設定有車窗,貨廂部位不得設定車窗(但駕駛室[區]內用於觀察貨物狀態的觀察窗除外);
(d)乘用車、專用校車和車長小於6m的其他客車的前後部應設定有保險槓,貨車(三輪汽車除外)應設定有前保險槓;
(e)對無駕駛室的正三輪摩托車,應採用方向把轉向;對2013年3月1日起出廠的有駕駛室的正三輪摩托車,若採用方向盤轉向,方向盤中心立柱距車輛縱向中心平面的水平距離應不大於200mm。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以北京市為例,摩托車年檢所需材料如下: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原件(公車單位的被委託人簽字,私車本人簽字);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3、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覆印件。屬於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上籤注已納稅資訊的,提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原件;
5、《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6、屬於受託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還應提供《委託核發檢驗合格標誌通知書》原件;
7、代理登記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託書原件。
擴充套件資料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專案和方法》中規定:
6.4.1.3 註冊登記檢驗時,送檢機動車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a)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且與車輛品牌/型號相適應的商標或廠標;
(b)貨車貨箱(自卸車、裝載質量1000kg以下的貨車除外)前部應安裝有比駕駛室高至少70mm的安全架;
(c)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駕駛室(區)兩旁應設定有車窗,貨廂部位不得設定車窗(但駕駛室[區]內用於觀察貨物狀態的觀察窗除外);
(d)乘用車、專用校車和車長小於6m的其他客車的前後部應設定有保險槓,貨車(三輪汽車除外)應設定有前保險槓;
(e)對無駕駛室的正三輪摩托車,應採用方向把轉向;對2013年3月1日起出廠的有駕駛室的正三輪摩托車,若採用方向盤轉向,方向盤中心立柱距車輛縱向中心平面的水平距離應不大於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