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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npas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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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422074449321
記賬憑證的名稱
添置記賬憑證的日期
記賬憑證的編號
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記賬標記
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會計主管、記賬、稽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的簽章。
記賬憑證的名稱
添置記賬憑證的日期
記賬憑證的編號
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記賬標記
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會計主管、記賬、稽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的簽章。
(1)審閱法。 為了增強查詢舞弊的準確性,提高審查的工作效率,審查人員可以首先採取審閱法對記賬憑證的重要部位進行技術觀察和審視。具體內容是: ①記賬憑證的外在形式,視其基本要素是否表達清晰,有無粗糙、模糊之處,其手續是否完備,填制的經手人和複核人是否簽章。 ②記賬憑證所載會計分錄,視其所運用的會計科目是否正確,能否反映原始憑證所載的經濟業務,其對應關係是否明確,指向是否清楚,一級科目、二級科目層次是否分明,所涉金額是否無誤。 ③記賬憑證的摘要,能否說明經濟業務的輪廓和梗概,有無似是而非之處。 ④如果記賬憑證系採用計算機填制的,要對其所採用的科目編號進行查對,視其有無混淆不同會計科目的順序及其編號,填制憑證的操作程式有無錯誤,操作後有無存檔或保留必要的備份。 有時企業的記賬憑證數量非常大,審查人員一般較難對其進行全部而詳盡的檢查,審查人員可以採用抽樣審查的方法,這樣可使審查有所側重,並能提高效率。 (2)核對法。 在初步審閱的基礎上,如發現了異常或疑點,應立即將記賬憑證的可疑之處或疑點與原始憑證進行核對,這也是對記賬憑證進一步地檢查。核對的內容主要是核對會計科目核算的經濟內容與原始憑證是否相符,記賬憑證中的借貸方金額是否與原始憑證相符,特別是對附有多張原始憑證的情形,應對其進行加總驗證,不但要核對數量、金額,而且要核對其業務內容、憑證張數、業務發生的時間等;核對彙總記賬憑證與分錄記賬憑證合計數是否相符;核對記賬憑證與明細賬、日記賬及總賬,看其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矛盾的地方。如果發現了明顯的矛盾且不能正常解釋的異常憑證,審查人員應該做進一步的查詢。 (3)查詢法。 查詢是指審查人員針對記賬憑證中出現的異常和可疑之處,向被查單位有關操作人員、當事人或者知情人進行詢問。詢問可以公開、當面進行,也可以秘密進行。查詢也包括函詢,函詢有積極函詢和消極函詢兩種方式。函詢物件一般是出具原始憑證的單位、開具憑證的經辦人、被查單位的貨主或者客戶等,查詢中應查清記賬憑證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並取得有關問題的證據材料。 (4)其他方法。 在記賬憑證檢查中,審查人員還應該綜合使用其他的技術方法: ①使用比較分析法,對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填制的時間、業務發生地點、所涉及的數量、金額等進行分析。可以對比其他正常業務憑證,找出可疑憑證的破綻;對比發生誤差的憑證,找出錯誤和舞弊的共性。 ②使用經驗判斷法,分析和判斷記賬憑證錯誤和舞弊的動因和根源,界定其對相關業務及會計資料的影響。 ③採用計算統計法,分析記賬憑證發生舞弊的機率,計算出憑證舞弊所涉的金額。 ④也可以採用內查外調法,對在被查單位內部無法查清楚的特殊憑證,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尋訪,以收集外部審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