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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J你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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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傲公子
首先要說的是,排除正當防衛,打人是不對的,如果把人打傷了,而且已經構成輕傷,就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傷者索要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民事賠償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賠償該給多少,並不是傷者一廂情願的。
對於這種事情還是需要作傷情鑑定,甚至走法律途徑最好。18萬對於任何人來說都不是小數目,當然對於土豪除外。
如果打人者是在受到傷害的情況下,自衛反擊,在合情合理正當防衛的情況下把人打成輕傷,是根本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的,此外過失致人輕傷不屬於刑事案件。如果是故意致人輕傷就觸犯了刑法。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另外,在中國司法實踐當中,法官對於因為口角致人輕傷的案子,一般都會進行調解,即使調解不成也會宜輕不宜重,畢竟因為口角傷人普通常見,不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大環境下,法院輕判也是合情合理的。可能判一年左右,或者是緩刑、拘役等。這要看傷人者的認罪態度,傷人者要做的就是主動認罪,積極賠償傷者損失,如果能夠取得受害人原諒,或許會撤銷刑事訴訟,只承擔民事責任。
對於以上傷人情況,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能夠私下解決,是最好的情況。但是對於輕傷要求18萬的賠償確實有些過分。你們可以自行或者找他人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最好到法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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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網柔情
先告訴你,這還不算賠償最高的。
輕傷害案件賠18萬不是最高的,我辦理案件中,一個鼻骨骨折的輕傷二級賠了22萬,一來是家裡有錢,二來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以此取得被害人諒解,出具諒解書,最後輕判緩刑。因此說,給與不給,就看你想要達到的目的是什麼。
先看看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罰。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已經構成刑事犯罪,根據法律規定,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不是累犯,並且具備從輕處罰情節,那麼,判緩刑的機率是非常大的,甚至在檢察院做不起訴的可能性都有。所以說,積極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是一個非常關鍵的環節。賠償了,可以顯示認罪悔罪,對於法院、檢察院而言,沒有了被害人“咬”著,可以“放心大膽”的行使刑罰裁量的權力,當然,是在法律紅線內。
既然知道重要性了,那就“全力以赴”的談賠償吧。談賠償在訴訟的任何階段都可以,對於這種輕刑犯罪,越早談下來越好。可以自己談、找中間人、或透過辦案機關撮合都行,目的就是一個:達成和解。另外,這個賠償專案和你說一下,你所要賠償對方的,不僅僅是醫療費,還有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鑑定費,甚至後續治療費等等,除了上述必賠專案外,被害人還會想:我不能白白被你打傷啊?因此,他會額外的“訛”你一筆錢,這筆錢可大可小,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你要是不給,他就不給你出“諒解書”,怎麼辦?你自己決定。可能你會說:既然法律不保護,為什麼還要給他?“各取所需”嗎!很多案件都是因“各取所需”而達成和解的。
如果沒有談成或對方要“天價”,怎麼辦?依法辦唄!先說明一下,如果沒有儘快的達成和解,那麼你會損失申請取保候審的機會,另外就是能否判緩刑,也是沒有100%的把握的。但如果對方是“天價”,我們也還真不能“慣著他”,那就必須採取補救措施了,怎麼補救?向法院辦案人員表面自己的態度“我們是真想賠償,但他要的太離譜了”,把沒有達成和解的責任推給對方,以此獲取辦案人員同情,同時表明態度“法院判多少,我們就賠多少,同時為了表示歉意,我們再多拿出2萬進行補償”,這樣,仍然是積極賠償的態度,為輕判包括緩刑爭取機會,多大機會不好說,聊勝於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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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29方寸世界
給你說一個自己辦理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這是一起故意傷害罪案件,我作為被告委託代理人出庭。被害人治療受傷共花費6萬元,但索要15萬元賠償。被告家庭確實困難,入獄前享受低保待遇,一身疾病,家裡連6萬元賠償都拿不出來,其親屬求我替他代理,讓他有個心理安慰。我明確告訴原告,法律只支援6萬元賠償請求,被告最高可判一年半,即使緩刑也不能勞動,如果原告書面諒解被告人,他親屬可以代賠償7萬元,否則他出獄後有錢用於治病吃飯,根本沒錢支付賠償。對方說法律能制裁老賴,不同意7萬元賠償。被告最終被判一年半有期徒刑,賠償6萬元。
對方要18萬元,你要看包括哪些費用,刑事訴訟法不支援傷殘賠償金請求。
這類案件,一般判刑在一年半左右,如果沒有從重情節,但有自首等情節,還可從輕。被害人諒解,法院常可以對其適用緩刑或量刑從輕一些。
一般被告人羈押到宣判都在半年以上,家裡經濟條件不好,服刑出來也沒有可觀收入,在監獄服刑也不是壞事,畢竟年收入10萬的工作很少,賠償省下的錢可以保證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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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67369791
好好和對方談,其實在兩月前我也把一個給人家打成輕傷一級,醫藥費花了還不到9000快錢我給人家給了1萬,人家也把諒解書給了,現在公安機關辦理的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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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好男兒1972
我這出過類似情況,因為我心疼哥們,所以最後達成的是三萬賠償,當時把那混蛋打的去醫院搶救了二十多分鐘才醒,差點重傷。過程不必描述,只說一下經驗。第一輕傷不可能十八萬,叫他告去。第二,如果被刑拘,派出所會和你說拘留了要取保候審,一般是開口五千。你可以選擇交保釋金,但是要砍價,因為保釋金是永遠也要不回來的,他們會以各種理由沒收掉你的取保候審金。我當時給交了,沒收的單子我一直留檔,這是教訓。可以不交,送看守所去,拿錢去與看守所交涉,錢花在刀刃上,這是另一個朋友提醒我的,可惜那時我已經給哥們交了保證金了。最後派出所調節的話,據理力爭,最大限度壓縮賠償金額,調節儘量拖,一次不成兩次,兩次不成十次,派出所也煩了你就可能和對方達成較合理賠付,對方不耐煩了起訴你,叫他告去,法院送傳票,開始庭外調解,還是據理力爭,態度要好,就是不答應,漫天要價落地還錢。比如十八萬!你:一千八。十五萬!你:最多三千。拖!他們就是要錢,拿不到就會自動降低價格,才會有合理的價格出現。大致就這個過程,我全程操辦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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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彭城六扇門
這個問題有兩個關鍵點:
一是對方的醫療費多少錢?
二是對方的後期治療費需要多少錢?
如果對方住院費都花了十幾萬,後期的治療費也要花很多錢,你賠給對方18萬也不算多,這18萬中應該包含一切。
公安機關撤銷案件的前途條件是:一是,雙方要簽訂一份刑事和解協議,對方明確表示放棄追究你的任何法律責任。二是,對方要出具一份諒解書。三是,協議要履行完畢。只有滿足這三個條件,公安機關才能撤銷案件。
如果案子到了檢察院,只有滿足這三個條件檢察院才有可能做出不起訴的可能。
我的建議是:儘量的談,只要對方不是獅子大開口,儘量的滿足對方的條件吧!但如果對方要的是“天價”,是自己不能接受的,我們也不能“慣著他”,那就必須採取補救措施了,怎麼補救?
首先,積極配合法院的工作,隨叫隨到。
其次,主動表明自己願意賠償的態度。向法院辦案人員表面自己的態度“我們是真想賠償,但他要的太離譜了”,自己沒有能力進行賠償,把沒有達成和解的責任推給對方,以此獲取辦案人員同情。
第三,服從法院的判決。同時表明態度“法院判多少,我們就賠多少,同時為了表示歉意,我們也可以多拿出一部分進行補償”。
這樣,法官在判刑的時候會考慮你認罪的態度,以及你的經濟條件,判緩刑的機會還是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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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明天告訴你
首先把別人打成輕傷是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在執法過程中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寬嚴相濟的原則,辦案單位先期都是以民事責任促和達到消除矛盾和隱患為主。以此人性化辦案促進社會和諧。
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被害人得理不饒人,滿天要價,不達目地不罷休致使犯罪嫌疑人方想和解都難,一廂情願的事要麼讓錢吃虧,心裡還不舒服。針對你提出的問題在多發努力工作無效的情況下,建議走司法程式,在法庭上表明你的積極態度,不是不願意賠償是對方不給機會,相信法院會依法作出公正判決。
如果你有足夠經濟實力,建議你賠償到位,對方寫出刑事和解書,在法院判決時從輕處理,這樣簡單,避免了過多為此事消耗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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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進擊的陰陽魚
不給實體刑,給了可以撤案。被打的害怕拿不到錢,打人的害怕住監獄。被打的想盡量多萬,打人的想盡量少給。知道雙方想要什麼害怕什麼,有經驗一點的警察一般都能找到雙方能接受的價格,然後調解。
18.萬不算多,我們一個四五線城市,一個情傷一般12.萬起步。我調解最高的情傷一百八十萬,最少的五百。調解沒有標準,只要雙方都同意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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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微言法義
把人打成輕傷,就涉及到刑事上的故意傷害罪,賠償則是個權衡選擇。
首先,瞭解下何為故意傷害罪,如何量刑。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致人重傷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且,因為故意傷害輕傷的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有獲得緩刑的機會。
其次,刑事賠償關係到被害人的諒解,對當事人的量刑有重大影響,可以說沒有賠償就沒有諒解,沒有諒解就沒有緩刑。在處理故意傷害的輕傷害案件的司法實踐中,取得被害人諒解是關係到能否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或者適用緩刑的關鍵因素。如果沒有被害人諒解,司法機關輕易不敢採取非羈押性強制措施,怕引發被害人的不滿,激化社會矛盾。
在司法實踐中,刑事賠償諒解書往往是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一方談判的籌碼。因為根據中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賠償請求,法院只會支援被害人的物質損失(也就是被害人實際發生的金錢損失,比如醫療費、交通費等),沒有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被害人透過訴訟獲得的刑事賠償通常較少。為了緩和、化解社會矛盾,中國法律允許甚至鼓勵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一方和解,對於這種和解,無論賠償多少錢(在我們曾經處理的刑事案件中,對於輕傷的賠償,從三萬到五十萬的都有),只要是雙方自願,司法機關都會認可,並將被害人出具的諒解書作為定案量刑的重要依據。也不一定必須要賠償才能諒解,但通常賠償和諒解書是劃等號的,這都需要雙方去協商。有了諒解書,意味著被害人不再追究行兇者的法律責任,也體現了行兇者認罪悔過的態度,司法機關見被害人得到安撫,不追究了,所犯罪行又比較小,一般會對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判處緩刑的屢見不鮮。
再次,賠償諒解並不絕對,影響被告人量刑的因素很多。一個案件,除了被告人諒解外,還有很多因素影響當事人的刑罰。比如加重、從重的情節有,累犯、前科劣跡、主犯、認罪態度差等,從輕、減輕的情節有,自首、坦白、認罪認罰、從犯、積極賠償、被害人有過錯等。還有司法政策的影響,必須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判例中,有出具諒解書仍然判處實刑的案例;也有被害人沒有出具諒解書卻判處緩刑的案例。
最後提醒一句,諒解不成,也可爭取積極賠償。
因為諒解的賠償數額並沒有標準,都是被害人與被告人一方協商確定。有時會出現“獅子大開口”的情形,就是被害人要求的賠償超過被告人一方的經濟能力,甚至遠遠超過,這就需要被告人一方權衡了。就拿題主的18萬來說,給18萬,親戚很有可能不坐牢(緩刑);不賠償18萬,面對刑附民的訴訟,親戚可能要被判處兩年左右的實刑。如果被告人經濟能力確實拿不出那麼多(比如被害人要求二十萬、三十萬、五十萬等才願意出具諒解書),可以在賠償當事人的實際損失的基礎上,在補償一部分,稱作積極賠償。對於積極賠償沒有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根據最高院的量刑指導意見,也會從輕減輕處罰,再結合其他的量刑情節,甚至判處緩刑也有可能。
不管怎麼說,暴力手段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如遇糾紛,建議報警或透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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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說明,不論什麼原因,打人都是違法的,打人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不知道你所說的重傷是否確實,傷情是需要由法醫做傷情鑑定的。
你確定是重傷麼?你確定對方不是訛詐麼?
這樣的事不建議用私了方式解決
如果真是構成重傷,對方要求18萬私了,這個要價絕對不高,但我懷疑對方有訛詐嫌疑,所以最好走法律程式。
根據中國《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是否構成重傷,應以由法醫出據的傷情鑑定結論書為準,法醫鑑定的依據為《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你可以百度下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