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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879864460967

    因為樓頂漏水而產生矛盾的,大部分是沒有物業的老樓,一般情況是:

      1、保修期已過,需要重新做防水。當頂樓業主發現漏水,找樓下其它房主研究維修費用時,因多數房主不知道樓頂是公共區域,拒絕繳納維修費用,不履行維修義務,而頂樓房主又沒有義務承擔全部費用。原因及解決辦法: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因為其它房主沒有相關知識、沒文化造成的;如何解決:頂樓房主向其它不明白的房主解釋,樓頂是公共區域,和樓梯、下水井、煙道一樣都是公共區域,每個房主都有維修的義務,都必須繳納維修費用。一般都能解決。

      2、一部分房主明知道是公共區域,但就是不繳納費用,不履行維修義務,就是不管,還以各種藉口推脫應負責任,甚至裝糊塗,故意打賴,就是不出錢。如何解決:首先找這樣的房主談、解釋說明,爭取能做通工作。其次找社群出面調解。如是還是不行,最後到法院起訴,這種案子只要你能把產生費用的票據保留好,經法院核實認定後,100%勝訴。被告房主不光要支付維修費用,還要承擔起訴費用200元左右。如果被告房主不按期支付維修費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費用根據執行的難易程度不等,有可能超過起訴費,不過沒關係,都是被告來支付。(現在都講究和諧解決,輕易不要起訴,但針對個別不講理的,就得這麼做,讓他自食其果。)

      (另外還有一種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其它房主可以放棄公共區域的樓頂財產所有權,該財產所有權歸別人,由別人承擔維修費用和義務,這樣就不用出錢了。這個辦法在表面上看,其它房主是佔便宜了,實際上是造成財產損失。因購房的房款是包括公共區域的,但現在失去了公共區域財產所有權,在房產的轉讓、評詁時就會貶值(就是不值錢了,因為沒有新業主願意花相同的錢,而得不到全部財產)。(舉個更明顯的例子:比如公共區域的樓梯壞了,你也不出維修費,也把財產所有權放棄,財產所有權歸別人,由別人承擔維修費用和義務。那以後再從家裡進出,就不要再使用公共樓梯,從自家窗戸爬進爬出吧。自己看:房子還值錢不?)如果你有幸得到了全部的樓頂,那再有人想放東西,或想要回去,那就先來談談吧,結果如何就要看你的心情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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