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畢業了,工作也已經簽到了老家,之前喜歡一個女生,但她有男朋友,前幾天無意中聽她說了一句,她男朋友工作可能會簽到老家,如果不能跟她一個城市就只能分手,我感覺我可能有機會。所以現在很糾結,要不要把籤的工作違約了,再在她的城市找一份?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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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蘋果譚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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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子老九
看見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了大學時光,那時候我也是處於和你一樣的狀況,一樣的暗戀,想追求卻又不敢,想撒手放棄卻又心有不甘,最後還是默默的表達了祝福。以前午夜醒來也會有點後悔,現在,我的心裡也只剩下了默默的祝福。
作為一個過來人,那麼我說一下自己的看法吧。你確定你是愛她還是喜歡她?這一點很重要!僅僅是喜歡的話,你就不必去了。如果是愛她,寧願捨棄所有也要在一起,那麼我建議你也不必急於下決定;愛一個人很美好,但是更重要的是三觀一致,能夠溝通一致。
簽約了的工作不必急於辭掉,可以先試著接觸一下再定吧,願你的美夢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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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19Y20影片剪輯
成年人應該有成年人的理智 首先要看那個城市是否適合自己發展 生活不止愛情 愛情的基礎上是柴米油鹽 如果去到了女孩子的城市但是生活上會變得拮据 那麼建議不要去
值不值得光有你有多愛她是不夠的,更主要的要看她有多值得你愛。如果你經濟條件強大,生存適應能力強,那麼你在哪裡生活都不是問題,無論男人、女人,不願離開生、養、工作的地方,大多是由於她熟悉並適應了那裡的一切,那裡有她的親人、朋友,甚至有一份理想的、得心應手的工作(事業)。其實男人也是一樣的,會有同樣的顧慮,因為愛想要為愛付出之前,先想清楚對方是否有很多值得你去愛的地方,愛多數時侯是憑感覺,有時會顯得盲目、蒼白,愛的時候優點會被無限放大,而缺點易被忽略不計,甚至被美化。人品在何種環境裡都要排在首位,責任感和擔當是必不可少的,這樣才牢靠、有保障,能經受住風吹雨打、歲月洗禮。在人的人生觀、價值觀、愛情觀裡,認為值得的事就放手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