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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bluejasmine14577623

    什麼是律師的良心呢,公平正義嗎,那是公檢法的職業道德 律師的良心就是儘自己的最大努力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現在你還認為勝訴率和良心是對立的嗎? 還有什麼是勝訴 一紙勝訴判決書、委託人所有的訴求得到滿足還是在法律的框架內最大限度的為委託人爭取利益? 立場不同、角度不同、看待問題的方式不同都會得出不同的答案。所以不要對律師有所誤解。

  • 2 # 周茂銘

    應該首先考慮案件當事人的滿意度 。當事人的滿意度裡包括了勝訴率、律師良心還有很多內容比如律師對於案件處理的熱情程度、重視程度、技術手段和水平、案件外在的客觀因素等等。

  • 3 # 海博的外公

    第一律師在相當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是謀生的職業。既然是職業,律師職業與其它任何一職業一樣,一定有自己的特殊技能。第二,訴訟是社會發展動力——人的意識形態與物質關係矛盾的競技場。既然是競技場,訴訟與其它競技場一樣必須遵守公平競爭原則。因此,公平競技守住律師職業尊嚴,才是律師職業考慮訴訟的出發點。因為職業是人格尊嚴的平臺,沒有職業尊嚴無所謂人格尊嚴。沒有人格尊嚴無所謂人,金錢再多也是受金錢束縛失去自由、被金錢奴役心頭不踏實的奴隸。

  • 4 # 唐吉訶德阿二

    勝訴率,是一個方面,良心,又是一個方面。但是,合格的律師兩個方面都不全面!客觀的說,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 5 # 大律風控

    我認為律師應該更注重良心。良心是底線,是原則,不能為了勝訴而失去。即使敗訴,守住良心也坦然。如果勝訴,失去良心,勝也是敗。

  • 6 # 我需要靈感

    這是一個偽命題!做人而言,任何時候都須講良心,不分職業!律師作為法律專業崗位,需要更高的職業操守,良知應高於普通人。另一方面,勝訴率是專業評價的一個重要指標,律師追求高勝訴率也無可厚非,但是在良知面前是可以放棄一切所謂標籤的。

  • 7 # 李堅律師

    良心是為人之本,律師更不例外。勝訴是律師追求的目標,但影響它的因素很多,所以做一個有良心的律師,就是要盡職盡責!

  • 8 # 想象比現實好

    在注重良心的同時兼顧勝訴率,就類似於注重司法公平正義的同時兼顧司法效率,良心是底線,勝訴率是律師的業績體現,不能為了業績而突破自己的底線,利益的取得也需要心安理得!

  • 9 # 廬州老曹說

    看到這個問題總感覺怪怪的。勝訴率跟良心似乎成了一對沖突的東西,選擇勝訴率就得犧牲一些良心,選擇良心就不能兼顧勝訴率。這個問題的潛在邏輯似乎可以推導為律師若過多追求勝訴率就是不大關注良心了;果真如此,只能佩服這個問題設計實在精巧。

    每個委託人自然都希望自己勝訴,律師接受委託之後,案件的勝訴或者儘可能實現委託人權益最大化,自然就會成為律師的辦理此案的終極目標。律師是為委託人的合法權益而存在的,律師的職業倫理要求律師必須終於委託人的利益。相信不會有哪個委託人會要求他的代理律師不必關注案件是否勝訴!那麼律師追求勝訴率是職業倫理使然,不存在律師在勝訴率與良心兩者之間選擇的問題。

    律師為委託人利益著想,委託人肯定不會說律師沒良心;誰會講?對方當時人可能會講。但這並不代表律師沒有良心;相反律師忠於委託人的利益,符合社會基本規則,應當是有良心,不是沒良心。

    如果律師沒有忠於委託人的利益,而與對方當事人勾搭連環損害自己委託人利益,委託人會罵這個律師沒良心。似乎勝訴率與良心這兩者真的存在衝突了,其實並不是!這種行為破壞了社會的基本信任,不管是法律層面還是道德層面,都是絕對禁止的。這是社會共識,沒有討論的必要。

    如果律師沒有責任心,對待工作馬馬虎虎,委託人本應獲得的權益因為自己的過失沒有爭取到,導致委託人利益受損,委託人可能會罵自己的律師沒良心。但這種情況的出現其實是律師缺少責任心導致未能忠於委託人的利益,對他來說根本就不存在勝訴率與良心孰輕孰重的取捨問題。

    因此,個人認為,律師忠於委託人的利益,自然追求勝訴率,就是忠於良心。勝訴率與良心,這二者對大多數律師而言,本身並不存在更注重哪個的問題。

  • 10 # 刑事辯護何律師

    問這問題的就是不瞭解律師在司法體系中的作用。這兩點並不是矛盾的。律師的職責是保護自己委託人的最大利益,這也是法律規定的。相對方的利益由對方的律師去保護,不用這邊去操心。只有雙方最充分的抗衡與爭辯,才能真正有利於居中方司法審判人員查清事實正確適用法律並做出真正公正的判決。如果某方律師為了所謂的良心而放棄充分的抗辯,而越俎代庖去充當原本居中的司法人員角色,那麼毫無疑問會對最公正終判決產生負面影響。這說小點是損害了委託人的利益,說大點那就是妨礙真正的司法公正了。說白了要清楚自己的責任,在司法體系中的位置。律師的良心就是充分保護自己當事人的利益。當然,偶爾會有原本不該勝訴的因為對方沒能充分主張權利而造成勝訴,要清楚這個不是自己沒良心,而是最多能算是居中的裁判人員沒良心,與已何干?要清楚,律師做好本職工作,遠比替別人操心而造成程式角色混亂重要得多!要明白,程式公正遠比實體公正重要得多!

  • 11 # 老張教育服務

    良心有無,是人和畜牲的明顯區別之一。律師是人,當然在具有良心的前提下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援助。很遺憾的是,人還是人,有時真不如畜牲那麼直白,在利益面前,可能失去自我。利益第一,至於勝與不勝,良心有無,可能不是什麼事了。但人在做,天在看,好自為之,人總歸是人,做了畜牲不如的事,生不如死,上帝是公平的。

  • 12 # 陝西李朋律師

    郭德綱說演員在舞臺上要臉就是不要臉,不要臉就是要臉。意思是你能夠在舞臺放下身段,“不要臉”的為觀眾表演,才能獲得觀眾的讚賞,這才是演員的“要臉”。

    律師不談勝訴,就是“不要臉”啊!

  • 13 # 大燕說法

    如果你認為勝訴率和良心只能選擇其一的話,我建議你謹慎進入律師行業。作為一名執業律師我認為勝訴率和良心是兼而有之,而非選擇題。律師在做任何一個案件都是在遵守執業律師法、執業道德的框架下,用良心做案件爭取每個案件都勝訴(案件勝訴與否在於證據鏈的完整,案件事實等資訊),無論刑事還是民事都是為了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

  • 14 # 法眼掃描

    我作了29年的律師了,下週還要到中院出庭,我認為律師更應該注重勝訴率。

    律師作為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沒有固定工資,沒有五險一金,想要生活好一點,就必須有案源,有收入,否則,在律師這一行就根本混不下去。

    按規定,律師必須在某一律所執業,才能接案子,攬業務。

    雖然委託人都是和律所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但律師可以拿提成的,或者70%,或者80%,當然了所有的稅費需要律師拿票衝,沒票那就要承擔稅費了。

    律師的業務哪裡來?靠熟人介紹,靠良好的口碑。

    律師行業有個358規律,就是說入行3年剛夠養活自己,入行5年就能過上比較富裕的生活了,入行8年就可以買房買車了。

    有人對律師有個誤解,認為律師是正義的化身,律師應該維護法律的尊嚴。

    我不贊同!我認為律師就是個服務人員,為誰服務?當然是付錢的委託人!因為你律師就是靠委託人養活的,如果不是委託人律師就餓死了。

    律師如果沒有勝訴率,熟人還會給你介紹案件嗎?你的口碑還能好嗎?

    所以,律師必須先站穩腳跟,先養活自己,再說其他的,好嗎?

  • 15 # 徐教授說法

    對於律師而言,執業過程中注重勝訴率與考慮良心是根本不衝突的!客觀地說,考慮良心也即遵守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才能辦好每一個案子,才能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才能實現勝訴率的提高!

  • 16 # 禪心論法

    我個人以為,無論是律師還是公務員或者任何行業的從業者,在做人做事時,良心應放到首位。尤其律師,決不能為了所謂的勝訴率而葬送良心,違背良心代理任何一件案件。

    其實,這個道理很明確,我們常說的做事先做人也就是這個道理。做人第一,是做好一切事的根基。看過一個著名的法律公案,就是東西德分裂期間,一個士兵對一個偷渡者的開槍行為,法官說出了那句著名的判詞,你的職責告訴你應該開槍,但你的良心、你的良知要求你,更應該讓你將槍口抬高一釐米,放過這樣一條追求自由世界的生命!

    律師作為一名法律人,崇尚法律、法律至上更是心中神聖的目標。法律的本質是公平正義,懲惡揚善。但公平正義不是寫在紙上的法律,而是法律工作者心中的良心、良知。

    一個不講良心良知、而單純追求勝訴率的律師,是一個法律訟棍,是為虎作倀者。歷史上、現實中也不乏這樣的律師。在這個禮樂崩壞、人心險惡的時代,利慾薰心的律師大有人在,這也不足為奇。

    但我堅信,良心是做人的基石,律師更應將良心置於法律之上,也只有這樣,律師才能成為人們心中法律公平正義的守護神,才能成為人們心中崇高的職業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個有良知的法律人!

  • 17 # 王樂律師

    我認為這個一個偽命題,注重勝訴率和秉持職業良知並不矛盾。這個問題後面其實隱藏著一個論斷,就是有些律師有時候會為了拿到勝訴判決而違背職業道德去做一些事情。不可否認,這是一種很惡劣的行為,有損律師的職業形象,而且會汙染社會環境。

    在這種情況下,顯然不能簡單以“違背良心”來評價違規律師的執業行為,而是需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在良心與勝訴率之間何去何從也就不言自明瞭。

    還有一種情形,所謂良心與勝訴率其實是有機統一的,比如為一名冤案的犯罪嫌疑人提供無罪辯護。越是追求職業良知,越是需要窮盡法律手段,幫助法庭還原事實真相,在此基礎上準確適用法律。或者說,越是有良心的律師,就越是要追求勝訴率。

    其實在絕大多數執業場景下,案件的勝訴率與良心並無關聯,不是說只要律師違背良心,就能改變案件結果。事實上,對於一名合格的律師,辦理案件的過程就是幫助法庭還原事實,並用自己的專業意見影響法官去適用法律。只要是符合職業道德和執業規範的行為,都是遵從一個法律人的“良心”的。

  • 18 # 朱麗霞律師

    我認為應該尊重事實和客觀證據。一個勝訴判決不是僅僅由律師來決定的,還要看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庭審進展及法官的裁斷等諸多因素。僅僅看勝訴率來判斷一個律師的能力,肯定是片面的。至於良心,每個人都有。能夠選擇讀法律,做律師的人,都是有一顆公平正義之心的。至於在執業過程中,這種初心有了改變也是可能的。這種情況每個行業都差不多。所以,委託律師,還是要儘量當面溝通,會有一個更客觀和全面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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