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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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子善博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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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快樂活著900
如果透過合法途徑能及時要回欠薪,誰會這樣做?為什麼立法時不對那些有能力而欠薪的人,增加10倍甚至50倍的懲罰性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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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亖亖亖1234
問這種問題,就象古代那個無知的皇帝問的問題一樣:老百姓沒飯吃,為何不吃肉呢?
善意討薪,討得來嗎?再說了,薪水應該是資方按時發,按口頭約定或合同規定發,為何需要勞方去“討”?
欠錢還欠出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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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柳37764
假如是你一個家庭都靠你自己打工維持度日,家庭沒有存款,一年到頭又拿不回工薪,想想一個家庭的苦是什麼,就知道為什麼了,死的心都有,就是放不下一家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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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樓卡666
有些專案總包墊資分包墊資墊資已焦頭爛額,業主不履行合同付款惡意拖欠專案款,造成欠薪。建議直接查處惡意拖欠方對他們直接做關押做高額處罰的措施才是解決年年討薪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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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90821三思而後行
你的意思是欠錢就不用要了,也不用還了?就讓惡意欠債的人耍賴皮,不要還欠款嗎?真不知道這是一個什麼社會,世道惡劣,欠債有理,要債無理,這還是正義社會嗎?這樣的社會心態,只能讓這個社會越來越倒黴,越來越失敗,越來越讓邪惡膨脹,正義畏縮。這樣的社會還有希望嗎?
這是一種魚死網破的心理,屬於不理智的激情行為。在討薪問題上時常聽到這樣的事情發生。這是為什麼呢?
一是無奈之舉。討薪的一方往往處於弱勢,弱勢群體往往缺少支援力量,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做出的無奈選擇。
二是以硬碰硬。硬碰硬是最魯莽的行為,帶有衝動性質,一旦鬧起來,局面容易失控,這是最不理智的。
三是製造聲勢。光腳不怕穿靯的,你不給錢我就鬧,製造聲勢把你搞的人盡皆知,看誰怕誰。
四是缺少法律知識。討薪是應當的,可以協商,可以走法律程式,在法律意識淡薄的情況下往往會做出一些違法的事。
總之,從自身利益來講,幹活要不出錢來已經是一種損失,再惡意討薪的話,在法律上再付出代價,那是相當不合算的。最可怕的是那些做出極端行為的人,如跳樓,請想一想,社會存在不合理的情況是經常的,你的生命能說明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