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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湘裡小凱哥

    非常高興能夠回答這個問題,個人認為勞榮枝在搶劫後還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殺人主要是有一下幾點1 被受害者認出來了,殘忍的滅口 2 擔心被認出來 滅口 3在搶劫過程中遭到受害者的抵抗,被她殺害 4 勞榮枝本人就是一個嗜血成性的人,是個亡命徒 但是我相信現在咱們國家的法治這麼健全,各種應急處置措施這麼完善,無論是什麼窮兇極惡的歹徒只要他犯了罪終究蹦躂不了幾天的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 2 # 暉耀孝心四方平安

    這個問題本身有一定的錯誤,殺人的直接兇手是她當時的男朋友,那麼基於這個客觀條件來說勞榮枝的話,她是主犯之一,而且被害人都是她利用美色誘惑上鉤的,所以她在第一搶劫得手後,我個人覺得她應該當時沒有要殺人滅口的勇氣,但是她的男朋友友為了把她緊緊的綁在一起必定要把被害人滅口的,而做為一個當時年齡不大的女人勞榮枝是無法去抗衡的。(我這樣說,只是以事論事,沒有替勞榮枝說話的因素,望大家理解。)而在之後的案件裡可以說是如果沒有勞榮枝的美色誘惑,就不會發生那麼一起接一起的兇案。滅口對勞榮枝來說其實第一次和第一萬次是沒有任何可選性的。就本案而言,勞榮枝我個人認識她既是窮兇極惡的主犯,但在案中她做為女性,也是一個在困境中無法自救的被協迫者。 個人觀點,望大家不喜勿噴。

  • 3 # 潤友

    第一、就是勞榮枝在1996年犯罪前,曾經有多年在歌廳、舞廳和酒吧等娛樂場所上班,混跡於其中。由於在這些場所被負面的東西汙染嚴重,使她見識了、學到了、掌握了不少“潛規則”、“潛意識”,在她的思想上灌住了人生中的許多“陰暗面”和“金錢至上”的東西。因此,當她一當在人生中不順時,就走岀了搶劫犯罪的這一步。

    第二、就是“步步緊逼”的效應。我們知道,犯搶劫行為,無論有沒有搶到錢財,都是要直接判刑的,尤其是在犯了命案的情況下,判處死緩或死刑是無疑的。正因如此,當勞榮枝第一次搶劫後又殺死了人的情況下,她就知道自己已經犯下了死罪。於是,在後面的每次搶劫後,就懷著“一不做二不休”的心態,連續地犯下了殺人的滔天大罪。

  • 4 # Jiang軍

    不知道,可能精神已經出現極度問題。全國十幾億人中也沒幾個這樣的,也許是精神病的一種。大多數人可能連只活雞都不敢殺!

  • 5 # 陳天哲

    這個問題問得很好,也是值得大家反思的問題,為什麼搶劫後還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殺人?

    我認為主要有五點原因:

    一,身邊之人,或者說是枕邊之人,他們影響了她!假設她嫁給了一個好男人,然後養尊處優,自然不會走上殺人的路子……有些貴夫人連殺雞都殺不了……她的男友是個視殺人為兒戲的人,左右了她!

    二,自己的三觀!她的三觀一定是有問題的,她接受了這種不勞而獲而且刺激取財的生活方式……已經成為了三觀!如果她三觀很正,有可能阻止男友殺人,或者報警,或者勸其自首……

    三,殺人謀財害命這種事應該在天時地利人和三方面吻合了她的環境!她可能對愛她美貌之人(或者輕薄之人)有了深刻地恨,加上她有男友,加上當時的法制環境(殺人後被捕的機會不是很大)!

    四,慣性思維!人生就是這樣,每一個人都有慣性思維,慣性思維與環境有關,形成了慣性生活!一個人愛賭博,形成了慣性生活,會沉迷好多年……一個人愛盜竊,形成了慣性生活,會保持好多年惡習!

    五,法律沒有即時制裁她!假設她第一次犯罪,就把抓捕,然後判刑……有可能以後就會改造到位……所以說,對於一個犯罪分子,早日歸網不見得是壞事!

  • 6 # zxf111666詩情畫意

    一旦開了頭,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反正是揹負人命案了,也不在乎多一條。何況還要應付逃亡中的所有開支,以及意想不到的突發狀況,當面臨經濟危機,人身威脅時,很自然的就會再次採取極端手段。何況又不是第一次

  • 7 # 俗不可耐151798807

    美國的一個連環殺人犯,在20年之內連續殺死了150居然沒有人查到,他實在忍受不了警察的無能了,自己前不久主動自首了。勞榮枝之所以敢聯續殺人,就相信警察抓不到她,她的小姐妹落網可能對她觸動很大,後來就不那麼自信了,最後決定隱姓埋名,這一次被抓後也是精神上的解脫,只不過解脫的方式不同。

  • 8 # 元芳有看法

    對於勞榮枝和法子英來講,如果當年沒有被害者家屬的及時報警,被害人數絕對不會止於7人,肯定還會繼續上升,直到法子英被抓到之後,他們的邪惡之路才會停止。

    當年抓到法子英,他在採訪時說過“殺人是他的職業”,他的目標就是為了賺錢,他要滿足每月不低於一兩萬的消費水平,只要是口袋裡沒錢了,他就會想方設法去搞錢,而他搞錢的唯一方式就是綁架或搶劫,為了不被抓,他直接選擇滅口。

    只要法子英違法行為不止,勞榮枝就不會停止,她會一直跟隨法子英犯罪不止,在整個犯罪過程當中,她和法子英一樣,整個人都麻木了,殺人已經成為她們賺錢的工具,她們已經毫無人性可言了,一個人的生命在她們眼中可能就像只小雞一樣輕率。

    勞榮枝一直追隨法子英,我估計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她忌憚於法子英的兇殘,害怕如果自己一旦提出收手,同樣會遭到法子英的滅口,於是只能和法子英一條道走到黑。二是她喜歡法子英,願意跟著他做任何事,因為曾有新聞報道,勞榮枝是將法子英“視作英雄”的,心裡是愛慕他的。當年勞榮枝有著體面的工作,又年輕漂亮,而法子英則是一個剛剛坐了八年大獄的搶劫犯,沒有工作,而且年齡也大,長的不高也不帥。可能是法子英身上的匪氣吸引了勞榮枝。

  • 9 # 月亮灣拉布拉多犬舍

    搶劫殺人就是他們行兇的方式,她和她當時的男朋友,就是靠這個來謀生,至於為什麼殺人,個人分析應當是當時的大環境下所決定的。

    右上角關注幫忙點一下關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識的文章給您!勞榮枝和其男友殺人,主要是漠視生命

    上個世紀90年代末,違法亂紀的事情的特別猖獗,很多大案要案都是那個時候發生的,主要是社會大環境所引起的。

    社會上有一部分人富裕起來以後,窮人還是很多,但思想被解放了,不想勞累,就想著一步登天,結果造成很多人走歪路。勞榮枝和其男友就是,不想工作,每個月花銷都很大。其男友說一個月要保證花2萬塊左右,對於現在來說,兩萬塊一個月都是很難達成的目標,而對於那個年代,一個月兩萬,不亞於現在一個月50萬,可見其花銷和收入根本不成比例,不違法的話,很難滿足。

    另外,那個年代不像現在這麼發達,沒有監控或者是別的什麼比較很科學的手段,把被害人殺害以後,死無對證,加上用假身份證,很難查到他們身上,這也是他們流竄作案殺害7人的一個社會背景,如果擱現在,門都沒出去就得被堵屋裡。

    勞榮枝再三殺人,是因為作案多起

    目前可以斷定的時候,勞榮枝和其男友最少殺害了7人,但實際上,根據方面的辦案人員推斷,他們作案多起,可能被害人數要大大超過這個數字。

    勞榮枝和其男友殺害7人,是兩個案件,但他們流竄多個地方,據其男友的供述,他們至少在5個地方以相同的手段作案多起,但別的地方辦案人員沒有找到直接的證據,他們也沒承認過,因此只能說最少是7名受害者。

    個人認為,勞榮枝可能不會被判死刑,其男友把所有的罪名都承擔了下來,她目前只能算是從犯,不過無期應該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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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詩與天地

    你仔細看勞榮枝,天已經在她臉上打下了烙印,冷血而陰狠,她的美,只是蠢人眼中皮囊的美,而非內心散發出的和氣和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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