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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白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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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始921
清政府腐敗無能,家族當權,財富掌握在少數人手中,權力是為社會精英服務的。老百姓生活在社會底層,社會不團結,沒有凝聚力。遇事各自自保,外敵為什麼不欺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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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生全精彩歷史
“割地賠款”是清朝解決矛盾爭端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那麼清政府當時為什麼會頻頻採用這種手段,解決當時的矛盾爭端呢?
(鴉片戰爭)
一、清政府採用割地賠款可以解決矛盾爭端。顯然,清政府是很願意採用這樣一種辦法,來解決當時清朝和西方列強之間的矛盾爭端的。
其實,除了這種方式以外,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戰爭方式。也就是和列強打下去,決不妥協。
但是,當清政府在和列強作戰的時候,他們很快就發現,很難用戰爭的方式,來解決當時的矛盾爭端。
一開始是打不贏。清政府和西方列強,最開始打的是鴉片戰爭。其實,也並不是中國軍隊一開始就不願意抵抗,實在是因為清政府的武器,明顯的弱於西方列強。當時的西方列強,已經進入了一個比較發達的熱兵器時代,而清政府還處在冷兵器時代。冷兵器打熱兵器,怎麼打得贏呢?
後來,清政府發現自己的兵器,不如人家的時候,就開始努力升級自己的裝備。他們透過開展洋務運動,以及採用購買的方式,力爭讓軍隊的武器配備,與西方列強比起來,不至於太差。而他們明顯取得了好效果,比如北洋海軍的那些戰艦,其實並不比日本差。
但是,最終還是打不贏。打不贏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因素。是清朝軍隊的思維能力、認識水平、運動習慣等各方面,都在短期內很難改變。人是戰爭的主要因素,人不行,戰爭就沒辦法打。
總之,清政府透過實踐明白,用戰爭方式,確實解決不了清政府與西方列強的矛盾爭端,所以他們才選擇割地賠款的方式。
(同治中興)
二、割地賠款的方式讓清政府心理壓力不大。這一點,咱們可以用宋朝的“澶淵之盟”來作比較。
在宋朝的時候,宋朝和遼國簽訂了澶淵之盟,這個盟約並沒有割地,只有賠款。但是宋朝已經受不了了。因為這種方式,改變了之前中原國家和北方少數民族之間,長期以來形成一種朝貢體系。中原國家不再具有主體地位,甚至與北方少數民族平起平坐了,所以他們接受不了。
宋朝朝廷為了解決心理障礙,由皇帝宋真宗親自發起,搞了一場封禪活動。封禪在古代,只有那些立下極大功業的人,才有資格做。宋真宗沒什麼功勞,卻一定要做,就是因為宋真宗想要透過這種方式,重新樹立朝廷威信,在老百姓心中的崇高地位,把面子奪回來,因而減輕心理壓力。
清政府最早簽訂《南京條約》的時候,他們的心理壓力還是很大的。不過很快,清朝又打了第二次鴉片戰爭,又輸了。清政府又一次採用這樣一種方式,解決清朝和西方列強的爭端。反覆多次做,他們就麻木了,自然就沒有心理壓力了。
再加上後來還出現了一個“同治中興”,所以他們覺得,割地賠款並不算個什麼大事,久而久之就沒感覺了。
(清政府與列強簽訂條約場景)
三、清政府採用割地賠款的方式,西方列強願意接受。原本,西方列強是透過發展殖民地的方式,拓展他們的海外市場的殖民地。而他們也依靠這種方式,在世界上的很多殖民地國家取得了成功。
但是,這對中國沒有什麼用。因為中國的體量太大了,他們根本就沒辦法一口吞下。就算吞下了,也沒辦法消化。
同時,華人的民族自尊心特別強,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民族自尊心有中國強,所以華人根本不願意被殖民。西方很難在中國取得成功。
在華人看來,所謂的殖民,就是吞併。吞併是不允許的。
不允許吞併,但並不表明不接受偏安。
事實上,中國歷史上,曾出現過多個偏安的王朝。只要把土地割出去,能確保偏安,華人也接受。
而這種方式,西方人也是願意接受的。他們在沒辦法殖民中國,更沒辦法吞併中國的情況下,獲得一些賠款,佔有一些土地,他們覺得很划算。
而且,只要採用這種方式慢慢來,溫水煮青蛙,最終一定能全面吞併和消化掉中國。
幸虧後來清政府亡了,否則的話,西方的陰謀就成功了。
(參考資料:《清史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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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洪果果
清國十個皇帝,1個暴君,5個賠款割地,真可謂全是昏君。
清國有數萬兵馬,有無數的資源,而且從補給和地理條件來看,清國要打敗幾千英華人不是不可能。軍事裝備雖有差距,但不大。何況林則徐在廈門還打敗了英華人,王鼎為此還上吊尸諫。道光罷林則徐,割香港,賠白銀,可見道光真不是個明君。
洋人一來,跑掉了,陪美女,飲美酒,看大戲。洋人走,也不回去。圓明園燒了,東北割了,款也賠了,不著急。死之後,他妻子接著賠,接著割。
中法戰爭,不戰而敗;甲午海戰,賠款割地;八國聯軍,打到北京;日俄戰爭,東北遭殃。身為皇帝優柔寡斷,生性懦弱,不善權術,當有此敗。當年康熙即位,鰲拜專權,若康熙象光緒一樣懦弱,恐又要改朝換代了。
回覆列表
清朝中後期,已經猶如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逐漸衰落,成為世界版圖上的一塊肉,飽受西方列強的欺辱。面對列強,清政府無計可施,只能不斷的割地、求和、賠款。
據史料記載,自1842年鴉片戰爭爆發後,清政府被迫和西方列強國家大大小小簽訂了700多份不平等條約,涉及到割地面積較大的條約共有4個:1858年的《璦琿條約》將黑龍江以東、外興安嶺以南的60多萬平方公里領土割讓給俄羅斯;1860年的《北京條約》將烏蘇里江以東44萬平方公里的領土割讓給俄羅斯;1895年的《馬關條約》,割讓遼東半島、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以及澎湖列島共近10萬平方公里的領土給日本;1861年俄羅斯逼迫清政府簽下的《塔城界約》,侵佔了中國自沙漬達巴哈起,至蔥嶺止約43萬平方公里領土;加上香港、澳門等地區,清政府割讓的土地累計超過了200萬平方公里,佔現在中國領土面積的五分之一。
清政府如此軟弱的態度,看似弱國無外交的表現,其實是自己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爛的結果,慈禧太后曾說,“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
造成這樣的局面,清政府難逃罪責,最主要的原因是:
政治制度落後,與西方形成差距。西方列強透過政治制度改革,探索出了符合歷史發展的政治制度,確定了國家主權在民眾,使得國家日漸強盛;而清朝仍是封建制度,皇帝至高無上,政權始終偏向滿洲人,對其他民族採取打壓。在這樣的背景下,清朝的政治,制度的意義少,而法術的意義多,不利於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發展。雖然,清朝後期,也曾想政治改革,但東施效顰的結果,導致它越加的無能。
軍事力量薄弱,難敵西方洋槍洋炮。清代軍制是從八旗制度發展而來,並以旗作為軍事編制的單位,嚴重依靠八旗子弟,還處於冷兵器時代,而西方先進的武器,令清軍節節敗退。事實證明,長矛大刀在洋槍洋炮面前,除了乖乖投降,也別無選擇。
經濟落後,難以提供有力保障。清朝採取閉關鎖國,過著自給自足的日子。西方進入了工業社會,清朝還處於農耕時代,生產力不敵西方,社會積貧積弱。眾所周知,經濟決定上層建築,沒有經濟作保障,是很難維繫一個國家正常運轉的。當清政府把手伸進老百姓的口袋,榨乾每一個華人,社會矛盾不斷升級,造成上下不和,誰還願意為國家賣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