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正義主張

    動物與動物之間互傷不違法;但這個爆力打狗之人打狗是故意毀壞他人財物並將老人至傷卻是違法行為,不但要擔刑責而且還要承擔民事賠嘗之責,警方將其刑拘是根據刑法第257條及治安管理條例第23條依法辦案,支援警方將其刑拘

  • 2 # 鏟屎官的小酒館

    這件事的主因是狗跟狗打架嗎?這種提問未免太誤導別人。

    錯的是遛狗不牽繩,錯的是採用極其暴戾的方式解決問題。狗又做錯了什麼?是泰迪天性的錯,還是金毛護主的錯?

    幹嘛把人的錯,變成狗的鍋?如果泰迪主人牽了繩子,泰迪能撲到金毛面前被咬死嗎?

    如果金毛咬死了泰迪以後,能夠理智文明地協商解決,金毛會活生生被打死,老人會住院嗎?

    這件事的根源是人沒有素質沒有責任感行事乖張暴戾,不管有沒有狗的存在,這種處事方式值得理解同情?

  • 3 # 糖果可樂136

    我是一位養狗人士,家裡養了兩條狗,比熊,柯基,每次下樓都會牽繩,以免嚇到小孩,老人,剛才我看到一位發帖子人這樣說,養狗的人十個有九個不正常,不贊同這樣的說法。養狗怎麼了,狗犯錯,那是因為主人沒有訓練好的原因,至於大家互噴嗎,拿狗和父母做比較!希望和我一樣愛狗的人,出門一定要牽繩,透過這次的事情也是給養狗人的提示,不管大小狗。牽好,看住,以免嚇到別人

  • 4 # 喝彩703

    首先,人類做為地球上最高主宰者,應當善待動物和其它生物。狗作為人類最忠誠、最親近的朋友和工作的夥伴(搜救、導盲、輯毒、軍警……),理應善待;

    第二,善待動物無錯,養狗做龐物也無毛病,但飼養人應盡因飼養關係而產生的義務和責任,不可因疏於管理造成對他人或他人之權利產生損害,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當然,也不應當違背社會公允良俗,煩擾他人;

    第三,養狗可以,但不能把狗當人養,甚至把狗當先人,這有違人類進化發展歷史;

    第四,因飼養狗而產生的意外事件,飼養人和受害人(方)因理性對待,切不可意氣用事,升級矛盾,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退一步講,任何事情協商不成,還可以走法律途徑、司法手段維權,絕不能"以暴制暴",以身試法;

    第五,現行民法關於飼養動物的規定顯然已不能適應時代的發展,建議可由司法部在徵求社會公眾的廣泛意見後,提出草案,由全華人大審議透過儘快制定、出臺符合中國國情的動物飼養法或全面修訂動保法;

    第六,無論以何種方式,在法治中國的盛世,我們追求的:是人與自然、人與動物的和諧共生!……(不足之處,誠邀指正!

  • 5 # 容天13152250610

    養狗者必須為他人著想,不-能讓狗傷害他人的利益,更不能故意讓狗傷害他人,遛狗的人狗雖拴著繩,是防止傷害他人的,但拴繩遛狗的人,還讓狗咬死其他狗,這明顯是故意讓大狗咬死小狗,還說怪小狗,咬死小狗時你為何不拉狗繩阻止?所以狗主人故意讓大狗咬死小狗!應負主要責任!

  • 6 # MVR應用

    一切由狗引起的事件,都是不文明養狗引起的。出門給狗牽繩、給狗戴嘴套就這麼難嗎?我現在才想通,真正的狗患,是由一幫低素質、極端自私、不顧他人安危、自稱愛狗的假愛狗人士造成的!

  • 7 # 泳愛至臻

    我呼籲這個社會不應該過分重視狗的權益,而嚴重忽視人的權益,如果狗的權益能凌駕於人的權益之上,那麼讓普通人在面對狗時,是不是要畏手畏腳,不敢與狗鬥,只能被狗咬,怕把狗打傷了或打死了承擔鉅額賠償,比如這條30萬的金毛,如果碰見一條,你是願意被狗咬呢?還是賠償30萬呢?在現在社會,一個人被狗咬,如果反擊還需要對狗的死亡或殘疾負擔鉅額賠償,但是,人被狗咬,對方卻只需要負責打疫苗的錢,這樣的對等條件,讓人在與狗相遇後如何自處,實在是個大難題。我希望現代社會是一個人比狗強的社會,而不是一個人不如狗的社會。如果狗咬人讓狗主人負擔鉅額賠償,而不是隻負責疫苗錢,那麼狗的管理一定會比較簡單了,正是現在人不如狗,人的安全比狗賤,所以,養狗的人才肆意妄為,只有增加狗主人的鉅額賠償,才能有效遏制狗傷人的事件。建議,只要是狗咬人,起碼50萬元起步,按受傷害程度的2倍賠償。最後加一句,殺死沒有被主人牽著的狗和沒有戴口籠的狗,不需要負任何責任,一切責任狗主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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