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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少說空話多做實事

    閒置居地浪費嚴重,但是隻要是農村戶口都有享受宅居地的權利。政府不拿出相關福利出臺,短時間內解決這一問題根本不可能,除非戶口簿上的人員削亡?

  • 2 # 鄉下庭院

    回答:自從土地確權之後,對宅基地的管理也是越來越嚴、越來越規劃化!在土地確權的規定當中,就有一條專門是針對宅基地閒置問題。如果在‘’一戶一宅‘’的前提條件下申請來的宅基地,閒置2年(含2年)以上,就會被村集體收回;如果要再次申請那可能是很難的事情。因此,現在宅基地申請好的農民朋友,不能把宅基地閒置超過2年。所以,它也是解決宅基地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如果農民朋友在外買了商品房,而戶口沒有遷出的話、正常申請來的宅基地,沒有建房;那麼可以採用有償轉讓的方式轉讓給同村的其他成員,這些都是解決宅基地閒置的方法。但這並不是買賣宅基地,而是有償轉讓使用權。因此,大家都不要誤會!一切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和集體;我們只是轉讓宅基地的使用權。同時大家要知道,任何私自買賣土地,都是違法的,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農村土地的一切權益最基本的就是要是本村集體成員的一員。也就是說,任何戶口遷出都不能享受這一切權益。因此,外村人和城鎮戶口的人,要想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益,那是不可能的事。由於現在是城鄉一體化,為了鼓勵更多有條件的人去農村發展創業;城市的人如果要想進農村發展,那隻能是去承包土地。當然,在承包期間都要跟村集體或者是組集體簽訂合同;要麼就跟當地的村民採用聯合或者是入股的方式搞養殖、種植都可以。這些都是城市人進村的好方式!即:聯合經營、聯合開發或者承包經營、承包開發都是可以的!

  • 3 # 我愛幸福樹

    解決宅基地閒置的問題,應該有多種途徑:

    一,當地政府依據各村過去申報的宅基地資料和實際狀況,合理確定村民住房面積。在此基礎上,界定各類人員的住房許可權。超出部分,應該界定為閒置宅基地。

    二,運用經濟槓桿作用,對多佔宅基地的戶,徵收土地佔用稅和費。不能浪費土地資源。

    三,進一步加強立法的可操作性。制定細則,例如,兩個兒子的戶,其中一個兒子,到底多大年齡享受宅基地使用權?叔和大爺的房產如何繼承等。規定細化了,村幹部執行起來,就有法可依。

    城裡人該怎樣進村,也有多種途徑,一是到村投資幹企業。二是到村承包土地。三是到村購買有證的房產等。無論怎樣進村,錢和自己協調能力是關鍵。

  • 4 #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解決閒置宅基地主要有轉讓利用、多方盤活利用、有償有序退出等方式進行處置;對於城裡人到農村生活居住,涉及的情況比較複雜,對戶口不在農村且已無農房的及不符合到農村落戶的,目前可通過出資入股、租賃承包、聯合聯營等多種方式,打通在一定時間範圍內實現到農村生活居住的通道。

    一、閒置宅基地的處置方式:(1)自行轉讓利用,透過協商等方式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戶。(2)多方盤活利用,由農戶或集體組織等,透過引入資金、出租、聯營、合作等多種方式進行盤活利用。(3)有序有償退出,目前國家仍在試點中,復墾還耕、集體回購利用、以地養老、在一定範圍內交易轉讓等有償退出模式都有地方在試點。國家最終採用哪種模式或綜合運用哪幾種模式,相應很快就會有結果。從公開的資料看,預計明年(即2020年)將是非常關鍵的一個時間節點,也許宅基地改革的大幕將會全面開啟,對老百姓來講,閒置宅基地的處置將有更多更好的選擇。

    二、城裡人到農村生活居住的實現方式。根據現行政策的規定,以戶口性質來看,主要應分為農業戶口、城鎮戶口兩大類,針對其具體的情況進行分析,找出實現的途徑。

    (一)農業戶口。主要下列兩種情況:

    (1)農村有宅基地的,在滿足“一戶一宅”的前提下,按規定程式報批後新建或改擴建農房。因戶口是農村的,且有宅基地,不管是新建,還是利用老屋改擴建,只要佔地面積等符合規定,是完全有權利的。如原有老屋,也可適當進行修繕。

    (2)無宅基地的,按規定程式申請宅基地新建農房。因是農村戶口,按《土地管理步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應享有宅基地的權利。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佔用基本農田,也可以是別人轉讓的宅基地。

    (二)城鎮戶口。主要有下列3種情況:

    (1)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可以申請宅基地建房。

    (2)夫妻其中一方是農村戶口的,按夫妻投靠的相關規定進行落戶。

    (3)城鎮戶口且在農村已無農房的,目前可通過出資入股、租賃承包、聯合聯營等多種多種方式,從而實現在一定時間範圍內到農村生活居住。因國家目前的法律不允許城鎮人口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建房,這只是一種變通的渠道。比如,農村張三家有宅基地,也符合農房修建的相關條件,但無資金或者不需修那麼多間房屋,城鎮人張四通過出資幫張三家完成農房的修建,雙方事先已約定修好的哪幾間房屋由張四在一定時間內無償使用,雖然確權是張三,但張四也達到了到農村生活居住的目的。據筆者瞭解,這種情況還不少。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路)

  • 5 # 阿洪168

    關於宅基地閒置的問題,在農村突顯出很多矛盾,很多人口眾多的家庭沒有宅基地,很多宅基地又在閒置荒廢,想要的沒有,擁有的不用,農村宅基地供需狀況兩極分化,很多問題面臨解決。

    一、目前出現宅基地閒置現象主要以下幾種。

    1、一戶多宅家庭的宅基地閒置。在"一戶一宅"新政出臺以前,農村很多有老房子的家庭都另外修建了新房子,搬到新房子居住後,老房子就閒置無用,多數人家都是用來堆點材草和農具。

    2、舉家進城安家落戶的宅基地閒置。如今農村有很多農民不願種地,進城打工掙到錢後就在城裡買房安家落戶,農村土地租出去或者請人做,農村房子長期無人居住,出現垮塌,荒廢現象比較多。

    3、政策移民搬遷戶的宅基地。像我們農村老家就有十幾戶人家因政策移民搬遷後,老家宅基地房子拆出後一直閒置,村委會也沒有收回進行轉讓分配,很多地方都這樣。

    二、那麼關於上述這些閒置宅基地應該怎麼處理?

    首先,政策鼓勵有合法權益的閒置宅基地農戶有償退出或者轉讓。

    為保障農民合法權益,政策對進城安家落戶的農民,鼓勵他們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或者將宅基地有償轉讓給其他有需要的農民,讓宅基地在村集體成員之間供需平衡調節。對於有償退出宅基地,目前國家只在少數有條件的農村作試點,並未普遍實施,相信將來有可能會普遍實施。

    其次,新政執行"一戶一宅"宅基地審批制度。

    以前農民建房不用申請,不用審批,自己自由修建,現在不行了,現在申請建房的,有老房子原則拆老房子翻新,特殊情況批准新宅基地的,修好新房子,老房子必須拆出,沒有宅基地的儘量申請閒置空地修建,嚴格控制佔用農用耕地。所以以後很難出現多餘空閒宅基地,也不會出現一戶多宅現象了。以前出現的會慢慢調節,達到供需平衡。

    再次,進城安家落戶又不想讓退出宅基地的農民,一定要維護好農村老房子。

    特別是戶口遷出農村的,一但房子自然垮塌,想再重新申請修建住房是無法審批的。戶口留在農村的進城後也要維護好農村老房子,房子不能垮塌,不能讓宅基地閒置荒廢,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連續兩年以上荒廢的,村集體有權收回承包經營權,宅基地是土地的一部分,所以宅基地也不能長期閒置荒廢的,沒人居住,也要把房子維護好。

    三、關於城裡人該怎樣進村的問題。

    《土地管理法》規定,禁止城市人購買農民土地或宅基地,禁止農民將土地或宅基地賣給城市人,城市人私自購買農民宅基地的行為屬於非法買賣,不受法律保護,相關部門不會給非法買賣房屋土地辦理產權證書。因此,城裡人想進村買宅基地建房是不可能的。但是城裡人到農村租房屋居住或承包土地耕種法律並未明文禁止。

    以上回答僅代表個人觀點,不作為打官司的法律依據,僅供參考!

  • 6 # 沙塵暴5478

    怎樣解決農村宅基地閒置的問題,城裡人該怎樣進村?

    這是因為農村農民的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所有的,也就是說白了農民宅基地是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的。

    因此,農民的宅基地按照國家規定,是不能做為商品房出售的,即我們所說的小產權房。如果不是本村村民購買宅基地的話,外村來本村購賣農民宅基地的,是不受任何法律保護的。

    再進一步地講,國家法律明確規定,不準城裡人到農村購賣宅基地,也給農村宅基地劃了道紅線,是不可打玻的。如果農民私自和城市人辦理了買賣合同,房子過戶手續是辦不了的,法院也不會支援的。

    農民賣房只能在本村範圍內買賣,才是合理合法。否則,後果將是非常嚴重的,也是無效的。因此,城裡人是進不了村的,門都沒有。

  • 7 # 齊東晏子

    農村宅基地閒置,確實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究其原因,是農村年輕人多流入城市務工或居住,農村老年人逐步去世又留下一些房屋無人居住。在我們膠東,農村的閒置房屋,可達百分之三十以上,有的村子甚至過半。這些宅基地都是農村合法擁有的,國家不能收回,又不允許自由買賣,閒置著確實浪費。而另一方面,有些城市人非常羨慕農村的田園生活,想到農村養老或者休閒,但國家政策又不允許城市人口到農村買房。那麼,什麼辦法能讓城市人進入農村居住,又不違法呢?

    以晏子看來,共享農房,是現在政策條件下最好的選擇。所謂“共享農房”,就是城市人和農民分享農村㿾宅基地使用權,把大量農村的閒置住房,透過網際網路招租或其他方式招租,租賃給想在農村養老或長期度假的城裡人。這種方式,可以讓城裡租客體驗享受到農村的田園生活,呼吸到他們在城裡呼吸不到的新鮮空氣,可以體驗一下農村人的悠閒與恬靜的生活方式,以此來度假休養或者養老,而農民從中獲得租房的收益,人在城裡打工,房在家裡掙錢,農村的閒置的房屋得到最大的盤活。

    這些閒置農房既可以改造後短租,比如發展民宿,也可以透過長租讓城市人根據自己的想法進行改造。想在農村短暫休閒的,可以短租,想在農村長期休養或發展的,可以長租。長租更能使雙方獲得較大的收益。例如15年到20年的長租,租賃人便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對農民進行改造,使普通農民煥發生機,更加具備園林式的休閒風格,特別適合城市那些文人墨客。比如院內窗外可以設定浴缸,院牆和房屋可以進行古樸的石頭加固,院內可以鋪上草坪安上鞦韆架,或者置一臺老舊的風車。如果有這樣的地方可以用來養老,那肯定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

    但是,農房共享必須在國家宅基地政策不變的前提下,即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使用權歸農民個人,雖然長期租客可以對房屋進行大範圍改造,但租期結束後改造過的農房仍歸農民。並且,長期租客的裝修和改造,要在原有房屋基礎上進行,不能翻建、擴建,只是在原宅基地面積以內進行加固和美化。並且,到農村租房者必須納入村集體監管,要遵從農村的民風民俗,不得對農村鄰里造成影響。而最主要的是,必須是租賃而不是賣相的買賣!

    如果能達到晏子所說的這些條件,我想農民朋友的房屋可以獲得更大的升職空間,這是盤活農村閒置房屋最好的辦法。當然,最大的問題是,這些房屋的地理位置要好,最好是離城市不要太遠,並且農村要有山有水,風光較好。同時,要加強運營和推銷,藉助“網際網路+"的方式,擴大宣傳力度。

  • 8 # 使用者1234608063384

    國家應當重視農民,

    一,農民在家務農(特別是高寒,高山,偏遠)產生的經濟價值低不夠養家餬口;

    二,農民打工可以產生更多的經濟價值,可以養家餬口,但是出現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的問題;

    三,農民工經濟收入不穩定導致生活和住所不穩定,沒有安全感,

    以上問題的出現導致農民的出路只有打工,這樣就自然而然的出現土地閒置,房屋閒置的無人村,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只有讓農民和城鎮居民一樣,讓他們把土地,宅基地,房屋讓出來,國家將這些土地宅基地房屋拿來流轉,產生經濟用於老百姓的養老保險和生活補助。

    錢不能直接給農民,國家直接給老百姓交養老保險,生活補助也是要按月發只要他們簽字畫押就行,這樣可以避免農民得到一筆錢就用光再來責怪政府。

  • 9 # 剪剪輕愁

    農村閒置宅基地是否能利用起來,有幾個因素的考慮。1、由於土地仍然屬於集體所有,那麼在其地所建的住宅只能是租賃性質。我所瞭解的幾個距城半小時車程的村莊,由於村民崇尚蓋新房,致使原來的村址多是頹敗的舊舍,甚至房倒屋塌。有個村莊很明顯的呈現為村北新房林立,村南少有人跡。加之,有的村民手中掌握著幾代人及移居城市的親戚的宅基地,更使閒置宅基地很多。2、但有利用開發價值的農村宅基地又需要具備交通便利,水電暖齊全的條件,在這樣的區域蓋居住舒適度勝過城裡的連排或小型的別墅,租賃合同以三十年為期,每年的租金約一萬左右,對有車有閒錢的城裡人是有吸引力的,同時農民也以房租為收益。3、農村閒置宅基地的開發,需要政府的引導,組織村集體統一規劃承建,起碼以百戶為單位,為小區,才能形成一個保全宜居的小區。

  • 10 # 天涯孤客5555

    房屋是可以買賣的,地不可以。城裡的房子一樣。土地一個是國家,一個是集體,都不可以買賣。使用權可以買賣。除非憲法有規定,其餘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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