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是天生的音樂家。在Motown唱片公司大半個世紀以來的大家庭裡,Stevie Wonder是僅次於Marvin Gaye的最重要的黑人音樂家。而在整個20世紀樂壇的黑人歌手裡(這裡是歌手,不提及那些吹薩克斯和小號的爵士樂手),能排在他前面或者成就與他相當的,除了Marvin Gaye之外,也就James Brown、Ray Charles、Michael Jackson等屈指可數的藝人。總體而言,他是一位勤奮、有才華、音樂創作三觀端正的美國國寶藝術家(用天朝的腔調來說,Wonder同志的音樂深受人民群眾的愛戴;很和諧,很體面,毫無違和感)。無論是地位還是身材,基本像極了天朝的劉歡。Wonder的音樂旋律和節奏都是一流的,他做出了標準化的黑人血脈的流行音樂。如果非要說一些不足之處的話,則是Wonder的音樂大多數時候都太過於流行化,缺少創新和拓展自己的勇氣。除去他1970-1974的這幾年間靈感爆蹦,將他演唱、歌詞創作的才華與Soul音樂結合的天衣無縫外,其餘的時間,說苛刻點,有點吃老本的嫌疑。這一點上Prince就做的比他要好,Prince的音樂聽起來要比Wonder更有挑戰性。不過好在Wonder寫歌的技術還是一流的,他的歌一如既往的流行、好聽。換個角度看,最重要的是——他在黑人音樂歷史中的位置也恰好是承上啟下的節點,上承Jazz音樂的濃厚文化積澱背景和James Brown、Marvin Gaye等人先鋪就好的一些道路,下接Michael Jackson這類Motown後輩、Prince、各種說唱音樂、R&B等等的發展。如果是初聽Stevie Wonder的朋友,建議還是要多聽他1972年的《Music Of My Mind》《Talking Book》兩張專輯和1973年的巔峰之作《Innervisions》。這些是他所有作品裡的精華。之後的30多年裡雖然也有不少好歌,可成就上再也沒有超過1970-1973這個時期。另外,一定要看歌詞,看不懂英文的也要想方設法讀懂含義,因為Wonder的音樂如果脫離了歌詞,效果會打三分之一的折扣。
黑人是天生的音樂家。在Motown唱片公司大半個世紀以來的大家庭裡,Stevie Wonder是僅次於Marvin Gaye的最重要的黑人音樂家。而在整個20世紀樂壇的黑人歌手裡(這裡是歌手,不提及那些吹薩克斯和小號的爵士樂手),能排在他前面或者成就與他相當的,除了Marvin Gaye之外,也就James Brown、Ray Charles、Michael Jackson等屈指可數的藝人。總體而言,他是一位勤奮、有才華、音樂創作三觀端正的美國國寶藝術家(用天朝的腔調來說,Wonder同志的音樂深受人民群眾的愛戴;很和諧,很體面,毫無違和感)。無論是地位還是身材,基本像極了天朝的劉歡。Wonder的音樂旋律和節奏都是一流的,他做出了標準化的黑人血脈的流行音樂。如果非要說一些不足之處的話,則是Wonder的音樂大多數時候都太過於流行化,缺少創新和拓展自己的勇氣。除去他1970-1974的這幾年間靈感爆蹦,將他演唱、歌詞創作的才華與Soul音樂結合的天衣無縫外,其餘的時間,說苛刻點,有點吃老本的嫌疑。這一點上Prince就做的比他要好,Prince的音樂聽起來要比Wonder更有挑戰性。不過好在Wonder寫歌的技術還是一流的,他的歌一如既往的流行、好聽。換個角度看,最重要的是——他在黑人音樂歷史中的位置也恰好是承上啟下的節點,上承Jazz音樂的濃厚文化積澱背景和James Brown、Marvin Gaye等人先鋪就好的一些道路,下接Michael Jackson這類Motown後輩、Prince、各種說唱音樂、R&B等等的發展。如果是初聽Stevie Wonder的朋友,建議還是要多聽他1972年的《Music Of My Mind》《Talking Book》兩張專輯和1973年的巔峰之作《Innervisions》。這些是他所有作品裡的精華。之後的30多年裡雖然也有不少好歌,可成就上再也沒有超過1970-1973這個時期。另外,一定要看歌詞,看不懂英文的也要想方設法讀懂含義,因為Wonder的音樂如果脫離了歌詞,效果會打三分之一的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