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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久別盼重逢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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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蜂二師兄
說實話能不在乎別人的眼光,敢力排眾議,的確是需要很大的勇氣。
做大事者必須能不顧別人嘲笑的目光,能忍別人所不能忍,歷史上最厲害的數臥薪嚐膽,楚王為了消除大王的猜疑當聽說他身體不適,親自挑一點他的糞便嘗試看看是否消化不良,這樣的殷勤大王能不被矇蔽嗎?最後放勾踐回國了,給了他翻盤的機會。
還有創立明朝的朱元璋,被頭領打的遍體鱗傷,當聽說頭領有病時拖著瘸腿滿城找母雞,熬雞湯給頭領送去,不但感動頭領也感動了滿城的人。為後來頭領派他出外招兵買馬打下堅實根基。由此壯大自己的力量為通往帝王之路打開了通道!
不顧異樣眼光,堅持己見的確要克服心理障礙,重要的是要說服自己,自己走自己的路不要管別人說什麼,其二自己做的是對的,那就堅持下去,不管別人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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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文悟道
我不會在乎別人的眼光,人活著不是為了別人而活,要的是自己的感受,喜怒哀樂,酸甜苦辣,百味人生都得自己品嚐!和別人毫不相干!只要我覺得這件東西,這個人值得我為其付出,我就不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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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愛紫色雞尾酒
小時候聽過一個故事 說的是一匹小馬要過河 卻不知道水有多深 會不會有危險 這時過來一匹駱駝 說水很淺 完全可以放心的過去
小馬剛想過河 突然被一隻松鼠攔住了 說水很深 太危險 他的一個同伴就是在這裡被淹死的
小馬很糾結 不知該聽誰的好 最後還是冒險一試 結果 水既沒有駱駝說的那樣淺 也沒有松鼠說的那樣危險
道理一樣 每個人因為出身 受教育程度 閱歷等等因素不同 看待問題的角度和高度也會大相徑庭 所以他們對你的評價和給出的意見 是站在自己角度得出的 未必客觀 更不用說適合你了 最好的辦法 還是找到自己真正喜歡的 無論是東西還是人 能遇到真正合心意的不容易 且行且珍惜 不要活在別人的眼裡和嘴裡 否則你永遠沒有勇氣趟過自己的那條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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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華
有時會,有時不會。
為什麼?這不是搖曳秤,風吹燈嗎?
不是。這是因為當別人投以異樣目光的時候,那就要檢查一下自己,是不是出門匆忙了,對門襟衣服釦子是不是打錯親家了。如果是,不去糾正,那會引來更多異樣的目光。又比如是不是臉上的妝在不經意間弄花了……。
為什麼要在乎眾人的反對,放棄自己想要的東西或人呢?比如一個人自小就抽菸喝酒,癮已經弄得很大,都由小病吃喝出大病來了,仍然不聽家人和親友的忠告,一意孤行,那這個人一定只能是以損害健康縮短壽命為代價換來一時的口福。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也許我就是其中的一個,不過已經和煙劃清了界線,跟酒還有點藕斷絲連。此外,如果交友不慎,擇偶不配,聽不得不同意見,那是會悔恨終身的。
當然,真理和謬誤往往只有一步之差,自信不足,權衡不定,就會糾結其中。有很多即使是真理的東西,由於時過境遷也會變成謬誤。如果遇事博採眾長,就叫兼聽則明;我行我素,就叫固執己見。一個人的智慧和定力,是在不斷地學習中逐步地形成,又在現實中被不斷擊碎後逐步修正和積累。正所謂,活到老,學到老,探索真理,永遠沒有止境。只有在兼收幷蓄基調上做出的決策,才能有足夠的自信,才能夠儘量地減少或避免牆頭草、兩邊倒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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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初靈意境
我雖然在乎別人看我的眼光,我不會為了眾人的反對而放棄了自己想要的人或東西。
若是太在意別人看自己的眼光,有時候真的是活的挺累的,所以活著嘛,開心就好,堅持自己正確的做法,只要身邊的人瞭解你,懂你,知道你是怎樣的人就好了,不要太在意旁人的眼光,在這個社會上多的是那些對別人生活指指點點的人,我們沒必要為了他們而放棄了自己想要的東西或人,不要活在別人的世界裡。
我深愛過一個人,他們說我和他婚配不好,相處過程會有些麻煩,勸我和他分開,可我並沒有聽,而是堅持下去了,雖然我對他們的看法還是在乎的,可我還是愛他的,雖然最後的結果我們還是沒能走在一起,但我和他有過半年多的日子,偶爾有吵有鬧,但大多數總是快樂的。
別人的眼光,只是對於你的評價,你的人生,命運還是掌握在你的手中,不能因為別人對你們的一時看法而放棄了自己想要的東西,那樣你真的會後悔的,你不曾擁有過,不曾享受過。
若是別人對我的看法不好的話,我就努力的做到讓別人喜歡我,別人的看法也只是他人意見,我不會因為別人的評價而否定了自己,也可以接受別人的看法,不好的地方就努力改正,但別人的想法不一定是對的,因為現今社會存在著隨波逐流,甚至有的人會迷失自己,要有自己正確的看法,自己選擇的路,自己怎麼樣都要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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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方正大
在乎
在乎輿論 在乎道德 在乎法律
因為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地球人 不得不向輿論 道德 法律低頭 讓步 放棄自己需要的人和物
不在乎
不在乎的是事 假若我有權干涉地球全人類的命運 我會不在乎他人意見進行干涉 原因有二 其一沒有人相信我有能力干涉整個世界或讓整個世界消亡 因為沒有人信 所以不必在乎 其二因干涉權力是上天賦予不是人類給予 對人類可以不屑一顧 另外若不是上天賦予權力 則我所說一切上天自然不會讓其發生 因權力上天賦予 故上天讓我所說一切在現實中無情發生
所以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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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木品人生
對於別人看我的眼光,我想我先看是哪些人,是不是我在乎的人,如果不是,那他們怎麼看我,我都無所謂。我也不會為了眾人反對而放棄自己想要的。
1.別人看我的眼光,不管他們怎麼想,怎麼說都沒有辦法改變我,左右我。因為我是我自己,不是他們眼中的任何人,對他們來說,隨意做出有想法的眼光,只是他們的對人的一種表現方式。何必為了那些他們的表現方式而去想是不是應該做些改變,或者懊惱自己的做法呢?
2.我要成我自己想成為的人,如果終日或者別人的眼光裡,那這個人就不是我自己了,而是為了滿足別人而做出的我。這樣的我是虛假的,整天帶著面具生活,這是很累的,何不讓自己輕鬆些,做自己的事,讓別人愛看去看去吧!
3.眾人為什麼要反對我想要的,這是在眾人反對後,我會思考的問題。如果是我覺得正確的,即使是撞南牆,也是不回頭的。人生會有幾次的義無反顧呢?如果一直活著眾人的想法中,那人生的意義在哪裡呢?雖然可能會跌倒,可能會一無所有,但是如果是正確的事情,都需要堅持去做。
4.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樣的決心和毅力。我們總是會被世俗所搖擺,但是還是要堅定我們的心,去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或者人。生活就應該隨性些,總是被他們的想法牽扯著,那就不是我們想要的生活。
做回自己,不要在意別人的眼光。為自己爭取,活出灑脫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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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是我的至尊寶
人真的很少有不在意別人的眼光的,即使內心再強大的人,也會多多少少受到影響。否則,怎麼會有輿論的壓力和道德的束縛這類的說法。其實,我們也應該用辯證的方法去看待在意別人的眼光這件事。有時候別人會不理解你而憑空判定你的行為,這時候確實會受到一定的委屈。但是也有很多時候,正是因為每個人都會在意別人的眼光,所以不會做傷害別人的事情。現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我們每個人都會有受到誘惑的時候,自己每一次在意的人或者事,不一定就是對的人和事。如果怕別人的眼光,正好說明你所在意的人或者事是不應該光明正大的出現在你的世界的人和事。這方面來講,在意別人的眼光反而協助法律維護了社會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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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追夢菌
馬克思曾說,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所以沒有人完全脫離社會真的存在,也沒有人真正做到完全不被別人影響,只不過是每個人影響強弱的不同而已。面對別人的眼光,小事可以隨大流,但是大事要有自己的主見。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人都是喜歡抱團的,如果你處處都顯得與眾不同,時間久了容易被孤立,當然這種孤立無所謂對錯,所以平時和大家一起玩的時候,要儘量和大家保持一致,不要搞特殊。
但是遇到大事,必須要有自己的主見,每個人都有自己幾個特殊的時期,考學、選工作、換行等等,當做決定時,一定要遵循自己內心的聲音,不要受別人影響,因為大多數時候真理還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聽的多了,反而會干擾你的判斷。
所以對事看細節,真正做事的人一般都比較認真,對細節把控比較到位。看人需要看他做什麼,不要聽他說什麼。真正有能力的人往往比較低調,真正做事的人往往比較內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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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幽篁獨坐參紅塵
今天與朋友茶敘,聊到的話題是關於家庭關係中關於家庭經營的問題,與大家探討一下。
一:以人文生態環境作為參照,絕大多數家庭的家長思維處於權威不可侵犯為思想中心,棍棒教育下的命令式提議,整體偏移了家庭發展的核心利益觀,不允許背離其感官意願與之相左意見出現,由於提出異議的技術性表達錯誤而展開的對錯戰爭式溝通產生的家庭隔閡。這是面子文化作為背景的產物,實際是被個人情緒所主導的,家庭也好公司也罷不會喜歡只提出問題而沒有解決辦法的人,既然沒有更好的經驗或選擇提出,那麼請放手讓其發展接受叢林法則的錘鍊。
二:老公沒有自己的判斷力或是家庭感情偏移所產生的女方無融入感產生的家庭隔閡。
三:關於經濟與感情的關係連結,一話分兩說,積極的一面,作為男人應該用奮鬥給女方安全感,這是最起碼的家庭責任問題,相對來說女方應與男方達成共識,瞭解自己的位置分清楚主次關係(如果女方主外男方同理)雖說提倡男女平等,但單從生理結構而言男方還是佔有先天優勢,與男尊女卑無關。消極來說,有人會抱怨社會太現實,從未有考慮英雄與美女是一國的,為何自己不去鍛鍊如何讓自己成為這個英雄。
四:家庭經營應該像公司經營,因為家庭也屬於合作分工,任何合作關係都應當建立在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先決條件上,都應當達成相互理解包容,感情只是合作基礎,這是信任的出發點,所以支援女方經濟獨立觀點,如果選擇包養式生活,那麼承擔的生活成本至少會取悅於人,青春飯模式不值得提倡但不詆譭有人做這樣生活選擇的權利。
每一個正確的選擇基於一個核心利益觀,要做出這個選擇就必須選擇犧牲某些東西,包括情感。那麼別人眼光還是那麼至關重要麼?經營政治與公司需要民心工程這是另當別論的。我也許做不到程式化的生活模式,但至少要學會做兩兩相害取其輕的選擇,有的選擇註定會遇到挑戰,但做選擇的同時必須有敢於應對挑戰的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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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尤清的清澈世界
我在更年輕的時候,比較不在乎;年齡大一點時,在乎了。
因為年輕,所以風風火火,又覺得自己是對的,這樣做一定可以成功,就會不顧別人的眼光做一些事情,有成功有失敗,都化成自己的經歷,所以也沒有什麼後悔的;
長大了之後呢,則覺得別人的看法,有著他們的經驗,自己可以從他人那裡學到很多東西;然後真心覺得“逆天下之大不違”去做一些事情,特別心累,現在慢慢學會表面上順從,但是私底下,會多方嘗試這一件事的可行性,等到它成熟之後,我才會提出來。
所以,有過堅持、有過放棄,在乎別人的眼光,有的時候也不一定在乎。最重要的,還是看你自己吧,能不能過心裡那道坎。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提到一個詞:做自己。我們都知道做自己很重要,賈平凹先生就曾說過:“人最大的任性就是不顧一切堅持做自己喜歡的事,只有這樣,才可以說,我這一生不虛此行。”
而且,我覺得比較成功的人,不多不太在乎別人眼光吧。王嘉爾,出生體育世家,卻放棄了名牌大學的錄取通知書,面對很大的壓力,依然堅持音樂夢想。
鄧紫棋也是堅持不懈地在音樂領域耕耘。一路得到過肯定依舊讚賞,但與此同時也承受著別人對她的非議,她始終在音樂的道路上奔跑著。
如果他們之前一直在意別人眼光,可能我們就看不到這麼優秀的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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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辰素說
我們來拆分下,這個問題其實是兩個問題!
一,你在乎別人看你的眼光嗎?
無論哪種人,都生活在社會上。完全不在乎別人眼光的人,根本就不存在。無非是自身心靈是否強大,能對這種情況有多少的免疫力!心強則身強。
二,放棄自己的東西或人嗎
我們活著,本身就是在舍與得中行進著,放棄與否只看天秤是否傾斜的幅度。
我們的意識裡,會不自覺得去衡量,會有一個大體的選擇及衡量得失的標準。
當你傾斜過大時,你自然會有所取捨。
不是麼?就拿感情舉例
多少或纏綿悱惻,或海蜇山盟,或刻骨銘心 都因為現實,而雞飛蛋打!~
當然,雖然看過太多的分離,我還是相信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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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愛美食的釣魚人
兩個問題一起的話,只要是自己想要的東西和人,就不會在意別人的眼光,自己的生活自己才清楚,別人懂個屁,沒必要為了其他人看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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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今夜娛樂門
Go your own way,let others talk!
——出自義大利文學家但丁的代表作長詩《神曲》。
走自己的路,不要在乎別人怎麼看你,其實能做到真的很難。無論在家庭,在校園,在社會中,因為你承擔著不同的角色,就難免會得到很多的評價,這些人的評價可能會成為你一直努力的動力,因為你怕辜負別人的期望,更怕得不到他人的尊重,別人看你的眼光可能會支配你的一生,忘記來時的路。敢於走自己的路,需要莫大的勇氣。之所以能夠被別人眼光左右自己想法,還是因為想法不夠堅決,怕失去別人的支援。做一個果斷的人,做一個勇敢的人,堅持心中的信念才能獲得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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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老謝35094
我為什麼要在乎別人的眼光而活呢?其實往往人有些想法是自做多情,當你很在乎別人眼光的時候,人家把你放在眼裡了吧!所以生活過曰子都是各人的,只不違法想怎麼活就怎麼做,每個人都有不相同的活法,一個人一條路隨心所欲,而在自已的生活中。同時人都各有愛好是社會生活裡的常態,一個人的興趣愛好喜歡什麼願意做什麼,難道還因為別人看不慣不順眼而放棄呢?如果是這樣,只能說這人主觀意志不強,沒有主見凡事聽別人說,往往這類憂柔寡斷的人,在社會生活中是缼少格局成不了氣候的。甚至包括自己喜歡的人,一個人要為自已而活不應顧及太多,前怕龍後怕虎的人到頭來多是一事無成;人活在這世上還要敢想敢做,不畏懼他人多點自信,很多事情的糾結突破口,其實就在夲人的內心。<放在眼裡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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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社保養老金諮詢服務女
我們不是生活在真空的社會 所以我們不可能完全不在乎別人的眼光 但是如果為了別人的眼光而放棄自己的追求 你不覺得自己太傻了嗎 人生是你自己的 失去了在乎的人或物 傷心的也是你 那是和別人沒有關係的 所以 堅持自己的想法吧 幸福是你自己的 別人無權過問 加油 不要讓自己以後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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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