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隨雨飄渺
-
2 # 顏二哥有言23
美國確實是一個言論相對自由的國家。之所以用“相對”二字是因為它真的比世界上的很多國家多些言論自由。但是,無論言論如何自由都也會有個度。只要一個人說謊(造謠)沒有傷害到公眾和個人利益,沒人去管你。比如說,你可以路經白宮,搞一個“快閃”,高呼“打倒特朗普或特朗普是非法移民,或打倒美帝國主義”什麼的,就走人,只要你不停留,不阻礙交通,不屬於遊行示威(需要申請),誰也不會管你。然而,如果你在一個商場,突然大聲高呼“有炸彈或開槍啦!”,造成人群驚恐,爭先恐後逃竄,踩傷踩死人了,你就要被以相關的法律指控受罰。如果你的造謠(語言和文字)是對個人的,這就要看被你造謠那個人的態度了。如果對方無所謂,不理你,那就什麼事都沒有。如果對方覺得有名譽上或物質上的損失,尋求法律幫助,控告你,那你就惹上官司了。
也就是說一個人在美國造謠有沒有事就決定於造了什麼謠,謠言導致了什麼後果,以及所波及的當事人的態度而定。無論如何,無論在任何國家,任何形式的造謠都不應該鼓勵的,因為有時謠言本身造成的後果會超出一個人的想象力,不可預測的,何必自找麻煩呢?況且,做一個誠實的人不是更好嗎?
-
3 # 勿以善小而不為144
美國是一個擁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只要說的是事實,任何人,任何機構,任何組織,都沒有權力,也不敢使用權力指控其造謠,如果有人造謠,只要不傷害其它人的利益,或者並沒有造成動亂,或造成損失,都不會有人指控你犯罪,進行指責,再說美華人普遍有教養,也不會無事生非,故意造假造謠。
美國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度,沒有誰的神,只有人,愚人節的話信不信由你,沒有跨州抓捕的習慣,連通俄門,郵件門,現在又爆出共和黨競選的內部奸細門,只需要辯論,競選時言論不能當真,脫口秀,那是你的言論自由,信不信在大家。
美國言論自由也是有個度的,不傷及當事人的隱私,不傷害其家人隱私,不然會被告誹謗,是要吃官司的。不能傷及國家利益,必須拿出證據確鑿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