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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淡定30806

    唉想怎辦就怎辦隨便怎辦,人已去禮已收當作記念,有用留沒用去不可亮擺,死了心罷了情何必留戀。新生活不留痕舊的快去,莫前友莫後友一心生活,以前事以前人不可貪戀,處理事處理物立馬橫刀一

  • 2 # 伍味雜談

    那要先看下是什麼原因分手的。世界那麼大, 相遇不容易。在戀愛中,禮物是心意,是驚喜,也是種想念,但當它失去了意義的時候,也只是個物件而已。

    被傷害而分手

    如果對方心已經不在,禮物也就失去了意義。但剛失戀的時候,又容易睹物思人,觸景傷情,這個時候最好把東西封存起來,放在儲藏室或者送給有需要的人。如果對方是斤斤計較或者不願和你扯清關係而被分手的人,把所有東西打包還給對方,以此表示自己的決心。

    和平分手

    兩人處著處著沒有新鮮感了,矛盾一直累計而沒有解決,彼此都覺得疲憊,心累。本著你不耽誤我,我也不耽誤你的態度,而選擇大家好聚好散的分手。這種情況下前任送的東西,比較貴重還給對方,其他的留著也沒事。畢竟東西沒有了賦予它的意義也就只是東西而已。

    不輪哪種分手,前任送的東西的意義已經成為過去式。雖然現在已經分手了,但曾經的一切你不可抹去,時間也已經有了記憶。東西只是當初被我們賦予含義,如何處理不重要,關鍵是看我們內心是否對這份感情已經斷的徹底,是否當再次想起的時候可以正視它,是否可以從容面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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