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性的區別
程序正義:英美法系的一種法律傳統。
實質正義:實質正義是正義實現的理想狀態。
2、含義的區別
程序正義:這源於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所謂的“看得見的正義”,實質上就是指裁判過程(相對於裁判結果而言)的公平,法律程式(相對於實體結論而言)的正義。
實質正義:也就是善人(或善行)應該得到善報,惡人(或惡行)必須得到惡報。如果司法制度或公共政策無法體現實質正義,就會被視為欠缺正當性。
3、意義的區別
程序正義:它旨在表達一種最基本的思想:一個人在國家裁判機構作出對其利益有利或者不利的裁判時,應當至少能夠處於一種可與裁判者就如何對待他的問題進行理性地協商的地位。
即強調尊重程式參與者作為自主、負責和理性主體的地位,要求裁判機構與他一起參與裁判結果的形成過程,向他論證裁判結果的合理性和正當性,從而使他成為裁判製作過程中的協商者、對話者、辯論者和被說服者,其作為人的尊嚴和價值得到充分的尊重。
實質正義:意味著追求結果上的公正與公平,不論過程程式如何,實質正義是正義的歸宿。
實質正義可以理解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程序正義則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一板一眼的來,結果不重要,努力過了就好~
1、屬性的區別
程序正義:英美法系的一種法律傳統。
實質正義:實質正義是正義實現的理想狀態。
2、含義的區別
程序正義:這源於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所謂的“看得見的正義”,實質上就是指裁判過程(相對於裁判結果而言)的公平,法律程式(相對於實體結論而言)的正義。
實質正義:也就是善人(或善行)應該得到善報,惡人(或惡行)必須得到惡報。如果司法制度或公共政策無法體現實質正義,就會被視為欠缺正當性。
3、意義的區別
程序正義:它旨在表達一種最基本的思想:一個人在國家裁判機構作出對其利益有利或者不利的裁判時,應當至少能夠處於一種可與裁判者就如何對待他的問題進行理性地協商的地位。
即強調尊重程式參與者作為自主、負責和理性主體的地位,要求裁判機構與他一起參與裁判結果的形成過程,向他論證裁判結果的合理性和正當性,從而使他成為裁判製作過程中的協商者、對話者、辯論者和被說服者,其作為人的尊嚴和價值得到充分的尊重。
實質正義:意味著追求結果上的公正與公平,不論過程程式如何,實質正義是正義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