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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輕拂似風

    孩子是兩個大人的結晶,無論這兩人之間發生了什麼事,孩子總歸是無辜的。至於撫養權這個事,得依據兩者間的商量協商,儘量做到給孩子一片藍天,一份純淨,一顆平凡心。

    離婚後,兩人或許都要組建新的家庭,那麼也就意味著孩子總要跟另一個人分離,或跟母親、或隨父親。無論那種情況,孩子都會受傷,做父母的在婚姻無法維持下去的時候,除了為自己著想,還更得為自己的孩子想想,把孩子受傷的心靈降到最低點,這或許是你們這一段婚姻的溫馨點。

    題主所問,離婚後是否讓孩子跟著自己,還是他父親。這個具體得看你們倆對孩子的態度,若孩子的父親,吃喝嫖賭樣樣精通,那麼孩子跟著這樣的父親,他的未來是顯而易見的,十之八九淪為社會的蛀蟲,當然了也有十之一二成為大智大勇之人,可這樣的機率,誰又敢拿孩子的一生來賭博?若孩子父親品行端正,家裡可能窮了點,人脈或是緊缺些,即便是這樣,孩子跟著他會受些苦,但孩子成長起來不說頂天立地,起碼也不會墮落深淵。

    若是自己經濟能夠獨立,在新的家庭也有話語權,對孩子的成長有著促進作用的,可以讓孩子跟著自己。在這個前提下,還得徵詢自己的現任情況,看其對孩子的態度如何,若是沒有芥蒂之心,可以共同撫養這孩子。若是有,那麼就得考慮以後相處的問題,是孩子不認繼父。還是繼父對孩子有偏離感,這些都是一個新組建家庭的導火索所在。合理解決好問題,才是硬道理。

    當然了,無論孩子跟父親還是母親,雙方都得准許孩子跟另一個人有所聯絡,不能說,跟了父親或母親,就和另一方斷絕了關係,那這樣也是對孩子的成長是極為不利的。無論還是跟誰,另一方都應給孩子一定的撫養費,讓孩子在雙方呵護下成長。問題是隨著時間而湧現,那麼就應有未雨綢繆的打算,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事都做一個協商處理之法。那樣才是對孩子最大限度的愛。父愛、母愛都是天下至純的愛,只願世間少一些悲歡離合、多一些幸福美滿。

  • 2 # 餘生只求忠善

    你說這話,我怎麼這麼一點兒都不信任,孩子歸我養,撫養費我一分不要他的,他想看孩子,就看孩子,只要不帶走,我隨他看。

  • 3 # user5886256875407

    我有一個發小的真實故事:孩子父母離婚了,男方有病,根本無條件扶養,女方帶孩子改嫁,男方父母替其承擔起了扶養費,其觀點是:孩子是自家血脈,於心不忍;其次是:自家出了扶養費,不會受虐待岐視,有一個好的成長環境,有利於孩子心身健康成長,有人說,爺爺奶奶無法律義務,爺爺奶奶不以為然,不為所動,堅持自己,本人也被受感動;另外,本人覺得:不論什麼情況,親生父母對親生子女,只要身體健康,都應負起扶養責任。

  • 4 # 秘境世界的波哥

    這要看你現在結婚的目的(二次結婚),你是想找個和你一起養孩子的男人?還是你愛現在這個男人?如果你只想找個冤大頭來和你養孩子,那就沒有評論的必要,如果你愛現在的男人,那現在的男人和你一起養你的孩子,那無可厚非,我想現在的男人也願意,現在的好多女人,二婚了,就感覺男人就必須和她一起養孩子,其實二婚男人和你一起養前夫孩子人家願意的,不願意也說的過去,前夫出錢撫養也過得去,畢竟孩子和前夫有血緣關係,後面的養父撫養是出於愛,他沒有責任和義務,因為養出來的白眼狼太多了,比比皆是,孩子大了,男人就會被掃地出門,也不是沒有,其實好多養父和孩子關係很好的也很多,但是白眼狼還是佔大多數,我沒有針對誰,我是以事論事,別介意。

  • 5 # 使用者7742389451079

    如果只是想找個人養孩子,就別禍害別人。這種情況再婚前就應該想好自己孩子自己養,畢竟不是親生的,現任不可能完全當自己的孩子養,多多少少都會有沒照顧到的地方。

  • 6 # 吱吱吱巴扎黑

    你要是沒有能力扶養就把撫養權還給前夫,別為了沒有能力的愛害了孩子一輩子。現任沒有責任和義務養你這個孩子,當然除非你魅力大到現任買一送一也無所謂也有可能。

  • 7 # 農家山裡娃

    離婚對孩子是不公平,孩子沒辦法選擇。既然一方非要離,只能面對現實,那就要看那方更愛孩子。關心孩子,能給孩子更好的條件。再婚對孩子是最痛苦的,把孩子帶到一個陌生家庭,孩子心裡樣樣都小心意意,都要看別人臉色。如果跟對方父母住,那更受罪。如果孩子爺爺奶奶身體好,對孩子關心。還是給男方好,一年給點撫養費給爺爺奶奶,多打點電話跟孩子說說話,節假日可以帶去你那玩下。現在留守兒童不都是爺爺奶奶帶嗎?孩子最好是跟父母,離了就沒辦法。能陪伴孩子長大是一種幸福,對孩子教育學習也好。希望雙方再婚的父母以後不要踢球,有了新的孩子。隨著時間的過去,別忘了那個偷偷躲在角落抹眼淚,看著別的父母陪著逛街羨慕的眼神,必競那也是你的孩子。多點關心多點責任,如有說的不全的地方。希望大家多多補充,現在離婚的多。讓那些離婚家庭的孩子沒有陰影,過得幸福快樂。為國家培養出更多人才

  • 8 # 使用者52030154671

    廢話,要是我帶一個孩子,現任帶兩個,我一個他都不養 那他的兩個孩子怎麼辦 這樣還能過嗎 趁早拉倒算 這屬於自私無能廢物

  • 9 # 王鈞泰再談情感

    首先說孩子是無辜的,尤其是孩子還小的時候她根本無法選擇應該有誰來養。

    在你離婚的時候法院的判決書裡應該明確了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及法定的監護人。

    你現在帶孩子想再結婚嫁人,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應該是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這樣的話你前夫就不是孩子法定的監護人了,但並不意味著他就可以不出撫養費,在出撫養費的同時對孩子可保留探視權。

    在此需要說明的是,現任對孩子沒有法定的責任去撫養而只是在幫你盡一份義務,是出於道義,你不必太苛求現任對孩子付出的多與少。

    一個女人離婚再婚確實不容易,很多離婚的夫妻在孩子的歸屬權上更是鬧的不可開交甚至大打出手,因為孩子和現任鬧矛盾的也大有人在。

    最後還想對你說一下,再婚前和前夫把所有的事都講清楚了,不能留有一絲的含糊。對現任更是不要刻意去隱瞞什麼,免得以後兩個人鬧得不愉快。

    不管怎樣千萬別難為了孩子。

  • 10 # 紫慧影視

    如果孩子給了女的,當然是現任養了,如果這個男的接受了女的,就應該接受她的全部,包括孩子,不過,我認為,不管是孩子判給了女方還是男方,作為孩子的爸媽,都應該以孩子為重,不要重新組建了家庭,丟棄了孩子,忽略了孩子內心的痛苦。

    我的朋友離異了,孩子給了前夫,但是朋友經常去看孩子,去給孩子做飯,當然,孩子要求晚上陪一會,朋友也會留下來,也許,各人的思想吧,朋友的現任,很不理解,甚至不願意繼續下去,這個朋友說,她能理解現任的心理,不過,孩子畢竟是自己的,不管是判給了前夫還是自己,也許,作為媽媽,就是這樣吧,婚姻實在走到了盡頭,在爭吵的環境中,還不如離婚,但是離婚後,只要孩子好,自己孤獨一生都無所謂了,哪怕最終孤獨終老。

  • 11 # 水中花66

    為什麼你不能養?非得前夫或丈夫養?你不是人嗎?你自己的孩子不該你養嗎?畜生都會養自己的孩子,你應該相信自己,不能什麼都指望男人。

  • 12 # 深圳劉芳律師

    [1]

    根據問題所述,女方帶孩子改嫁,那麼孩子是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未成年,離婚後前夫仍然應該支付撫養費。生父與孩子的權利義務關係,不因女方改嫁而結束,撫養費的支付,也不因女方改嫁而終止。

    [2]

    對於繼父,孩子如果未成年,繼父與繼子女之間就形成了撫養關係,對孩子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繼父與繼子女之間的這種義務,也不因孩子生父支付了撫養費而消除。因此,繼父也應當支付承擔孩子的撫養義務。同理,繼父如果也有未成年子女,女方也應承擔撫養義務。因此,孩子既可以得到生父的撫養費,也可以得到繼父的撫養(包括物質的和精力的扶持)。

    [3]

    兩者不同是:如果女方與孩子的繼父離婚了,那麼,孩子與繼父的撫養關係和權利義務關係隨著母親與繼父婚姻關係的解除而告結束;而孩子與其生父的撫養關係和權利義務關係卻不能解除。

    這就是孩子與生父的自然血親關係和與繼父的擬製血親關係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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