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子選擇的通勝原則
這裡說的通勝即黃曆,或者稱作皇曆,是在中國農曆基礎上產生出來的,帶有許多表示當天吉凶的一種曆法。黃曆相傳是由軒轅黃帝創制,故稱為黃曆,民間又俗稱為「通書」。但因通書的「書」字跟「輸」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勝。黃曆主要內容為二十四節氣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運程等。後經歷代先賢的完善,對婚娶的日子有如下的原則:
1、大吉之年份
雙春,指在年頭及年尾有兩個“立春”之年。由於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葉的象徵意義,所以被認為特別宜嫁娶。
閏月,指該年在農曆中有閏月,即共有十三個月份。由於“閏”有滋潤、豐收之意,所以象徵夫妻有愛情滋潤,恩愛和睦。
雙春兼閏月,“雙春”和“閏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2、不宜結婚的年份日子
盲年,指整年沒有“立春”的日子,通常“雙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過“盲年”亦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結婚也無不可。
節日,避免一月,以免與過年這個大節相沖;避免陰氣極重的清明、盂蘭和重陽節,即三月、七月和九月,這是傳統的鬼節。
三娘煞,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於報復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結婚。
新人及親屬的生日,避開新人自己及雙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若雙親已經逝世,則避開其生忌、死忌。
喜沖喜或喪沖喜,一年內,家裡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辭世,該年便不宜辦喜事。
二、日子選擇的特殊原則
通勝吉日並非放諸四海皆準,因為個體是有差異的,嚴格來說還要考慮結婚者的出生時間。一般而言需要遵循如下原則:
1、 用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時日
這個「吉日」必然是一個有「貴人」出現的日子,五行上適宜辦喜事、不能與男方的財星及女方的官星相沖(財官多者例外)。
2、 所擇日子不與雙方家長的生辰八字相沖
這個「吉日」至少不能與雙方父母八字的用神(需求五行)相沖,不能與雙方父母的食傷星相沖(食傷重者例外)。
3、所擇日子不與卦象相沖
一些人不能確定自己準確的出生時間,只有透過占卦來確定日子,這個日子不能與卦象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相沖。
一、日子選擇的通勝原則
這裡說的通勝即黃曆,或者稱作皇曆,是在中國農曆基礎上產生出來的,帶有許多表示當天吉凶的一種曆法。黃曆相傳是由軒轅黃帝創制,故稱為黃曆,民間又俗稱為「通書」。但因通書的「書」字跟「輸」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勝。黃曆主要內容為二十四節氣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運程等。後經歷代先賢的完善,對婚娶的日子有如下的原則:
1、大吉之年份
雙春,指在年頭及年尾有兩個“立春”之年。由於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葉的象徵意義,所以被認為特別宜嫁娶。
閏月,指該年在農曆中有閏月,即共有十三個月份。由於“閏”有滋潤、豐收之意,所以象徵夫妻有愛情滋潤,恩愛和睦。
雙春兼閏月,“雙春”和“閏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2、不宜結婚的年份日子
盲年,指整年沒有“立春”的日子,通常“雙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過“盲年”亦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結婚也無不可。
節日,避免一月,以免與過年這個大節相沖;避免陰氣極重的清明、盂蘭和重陽節,即三月、七月和九月,這是傳統的鬼節。
三娘煞,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於報復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結婚。
新人及親屬的生日,避開新人自己及雙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若雙親已經逝世,則避開其生忌、死忌。
喜沖喜或喪沖喜,一年內,家裡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辭世,該年便不宜辦喜事。
二、日子選擇的特殊原則
通勝吉日並非放諸四海皆準,因為個體是有差異的,嚴格來說還要考慮結婚者的出生時間。一般而言需要遵循如下原則:
1、 用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時日
這個「吉日」必然是一個有「貴人」出現的日子,五行上適宜辦喜事、不能與男方的財星及女方的官星相沖(財官多者例外)。
2、 所擇日子不與雙方家長的生辰八字相沖
這個「吉日」至少不能與雙方父母八字的用神(需求五行)相沖,不能與雙方父母的食傷星相沖(食傷重者例外)。
3、所擇日子不與卦象相沖
一些人不能確定自己準確的出生時間,只有透過占卦來確定日子,這個日子不能與卦象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相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