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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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綜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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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商大使
這個問題應該對事不對人,這個問題貌似您沒有說清楚……是在校內還校外?是在課上還是課下?是自己摔傷?還是於同學鬧矛盾摔傷!亦或者是老師沒看清摔到……等等等吧
總而言之補習班肯定有責任,只是責任站比例的區別!具體情況具體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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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whyxdh50502
發生這樣的事,由開辦補習班者負全責。理由如下:
(一)這是《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由於未成年人思想和行為均未成熟,因他們的過失而造成其他人損害的,由其法定監護人負責賠償。這些參加補課的學生在家裡,家長是法定監護人,在學校老師是監護人。
(二)孩子造成骨折損傷,是因為參加舉辦者辦的有償補習班造成的,既然是有償補習,舉辦者就有負責管理,保障學生安全的責任。正是由於老師管理失責,才造成了事故的發生。
(三)孩子受傷雖然是由於其他同學的打鬧或自己不慎造成的,但正是由於辦班者舉辦了補習班才為發生這件事故提供了機會。辦班人就是他們的法定監護人。
(四)至於向肇事學生追查連帶責任賠償,也要由舉辦補習班者與其家長溝通協商,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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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百姓看春晚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歲以下兒童)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0-18歲的)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一是骨折的學生與其他學生有不有關?
二是骨折的學生自己一個人玩到什麼程度,還要分割槽域,是在學習場所內還是學習場所外!總之:不論那種情況,補課的老師或法人都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只是比例大與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