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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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法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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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股權激勵落地老師
1、公司章程約定:讓創始人或創始團隊擁有更多具有高表決權的股票(實行三權分離制);
2、投票權委託:讓其他的小股東簽署授權委託書,將公司所持有的表決權授予給創始人;
3、一致行動人:
創始股東跟創始團隊的其他小股東一起簽署一致行動協議,就公司的事項進行表決的時候依照統一的意志去表決;
4、設定一個持股實體來持有小股東所持有的股權:小股東都是透過持股實體間接地區持有公司的股權,同時持股實體所對應的表決權是由創始股東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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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快樂創業
1.小股東有知情權。股東有權瞭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包括查閱和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也可以要求查閱公司的賬簿。如果小股東遇到阻礙,他們可以透過法定程式向法院提起知情權訴訟。
這個題目其實很大,如果真正的想要說透絕非易事。我就簡單說下股東所要保護的自身權益的內容是什麼,否則連自己需要保護的自身權益內容都不清楚,談何保護?
股東權益按照學理分類分為兩類:自益權和共益權。
自益權:只涉及單個股東個人利益方面的權利,主要是財產權,如股息和紅利的分配請求權、剩餘財產分配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優先清償權等。
共益權:主要包括表決權、代表訴訟提起權、臨時股東大會召集權與主持權、提案權、質詢權、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無效訴訟提起權、累計投票權、會記帳查閱權、公司解散請求權等。
而自益權與共益權又是密切相關的,例如股東的紅利分配請求權需要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那麼這裡就是自益權與共益權密切相關的一個典型案例。股東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如何避免自身的權益受損?簡單說來就是兩種大的救濟途徑:
內部救濟:一般來說公司的董監高均是由股東實際擔任,根據現行的公司法規定,在公司內部出現股東權益受損時,股東完全可以依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對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行自力救濟。諸如(股權回購請求權、自行召集股東大會對損害股東事項進行表決等)
外部救濟:外部救濟一般就是透過訴訟方式進行解決。
案涉的題目所涉及的內容非常廣,但是就實際情況來看,侵害股東權益的情形在實務中並不鮮見,小股東想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雖然有法可依,但是實際操作當中也絕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