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補辦的檔案材料:
1.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補辦《畢業生登記表》:
(1)學生本人提交補辦畢業生檔案書面申請(學生本人簽字,按手印,原輔導員和原所在學院分管副書記簽署意見,加蓋學院公章,一式兩份;
(2)學生檔案應接收單位出具的“未收到畢業生檔案”或“畢業生檔案遺失”的證明,並註明“因學生就業需要,請學校予以補辦”,加蓋公章;
(3)經學工部部長稽核簽字後,憑以上材料領取《畢業生登記表》,學生本人據實認真填寫,原所在學院稽核蓋章;憑教務處開具的《畢業證明》,到學校辦公室加蓋公章。
2.到學校檔案室影印個人《學籍卡》和《成績卡》,加蓋檔案室公章;
3.到招生辦公室補辦《入學電子檔案》;
4.到校醫院(或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開具《體檢表》;
5.到學生工作部、團委補辦各類獎學金、優秀學生幹部(團員)審批表等獲獎證明;
6.到組織部補辦組織檔案材料;
7.到原畢業高中學校補辦《入學前檔案》;
8.補辦《報到證》(參照《報到證丟失補辦程式》)。
二、檔案整理程式:
1.學生將以上材料補辦後,交原所在學院稽核;
2.稽核通過後由原所在學院負責裝檔,密封,加蓋學院公章;
3.學院負責將補辦的畢業生檔案交學工部就業指導中心;
4.學工部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將補辦的畢業生檔案轉遞至學生檔案接收單位。
一、需要補辦的檔案材料:
1.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補辦《畢業生登記表》:
(1)學生本人提交補辦畢業生檔案書面申請(學生本人簽字,按手印,原輔導員和原所在學院分管副書記簽署意見,加蓋學院公章,一式兩份;
(2)學生檔案應接收單位出具的“未收到畢業生檔案”或“畢業生檔案遺失”的證明,並註明“因學生就業需要,請學校予以補辦”,加蓋公章;
(3)經學工部部長稽核簽字後,憑以上材料領取《畢業生登記表》,學生本人據實認真填寫,原所在學院稽核蓋章;憑教務處開具的《畢業證明》,到學校辦公室加蓋公章。
2.到學校檔案室影印個人《學籍卡》和《成績卡》,加蓋檔案室公章;
3.到招生辦公室補辦《入學電子檔案》;
4.到校醫院(或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開具《體檢表》;
5.到學生工作部、團委補辦各類獎學金、優秀學生幹部(團員)審批表等獲獎證明;
6.到組織部補辦組織檔案材料;
7.到原畢業高中學校補辦《入學前檔案》;
8.補辦《報到證》(參照《報到證丟失補辦程式》)。
二、檔案整理程式:
1.學生將以上材料補辦後,交原所在學院稽核;
2.稽核通過後由原所在學院負責裝檔,密封,加蓋學院公章;
3.學院負責將補辦的畢業生檔案交學工部就業指導中心;
4.學工部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將補辦的畢業生檔案轉遞至學生檔案接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