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在永州到深圳北G6078次高鐵上的一名女性強行坐到了靠窗座位,當列車工作人員協調座位時,卻遭到了女子的“強詞奪理”,霸佔座位不肯讓座。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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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暗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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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碧海
對於這種行為建議是;1、列車長或乘警出面進行規勸;2、如果無效,口頭傳喚並告知當事人可能產生的後果;3、還沒有成效,則通知列車前方停車站,鐵路公安部門採取強制措施。代離列車按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辦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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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798u
最近這幾次的霸座事件的處罰力度,不能說輕也不能說重,如果被處罰人最近三個月不準備出門的話,這種處罰力度可以說是無,等於是拳頭打在了棉花上,一點作用都沒有,這就行成了違規違法成本太低,所以我建議酌情加大處罰力度,像那個霸座大媽,再加上打傷兩人的情況,出了應該的經濟處罰,限行應該延長一年以上,讓他知道疼知道他的道德不符合大眾的道德,他才會有所收斂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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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萍姐聊生活
車上乘警或乘務工作人員告知此座位非無賴無果後,應立刻拷上手銬通知下一站警察帶走送其勞教三年並處罰10倍車票倍數處罰金。且終身上徵信黑名單,並通告其單位無賴行為。對潑皮無賴不直接打到痛處不足以使其痛改。更不能撫慰權益受害者心靈。防微杜漸為能震懾同類無賴,希望嚴懲各類橫氣霸道的無賴地痞流氓等危害社會治安的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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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如止水29533466
碰到那些人渣畜牲都不如的東西,禁止他她們做高鐵火車之類的,穿著人皮沒有教養的東西除了出來丟人現眼,讓它們禁止做一切車輛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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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經世致用
1.正式警告三次無果,由安全員強制驅離。2.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罰款至少一千,三年內不但乘座高鐵或兩年內不得乘座公共交通工具。
這件事由於媒體傳播速度極快,影響極大,所以一定要從嚴處理,180天的限乘200元的罰款等於是對該行為的變相鼓勵。還有列車員以及乘警的不作為也應該承擔應有的失職責任。強烈建議像這種敗壞社會道德影響社會秩序的霸座行為最少限乘三年罰款兩千,並關聯到個人徵信系統。。。一切不合理的存在都是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執法力度的不足,違法成不過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