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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醉太平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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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苦行僧
地下停車位通常有兩種:一種是有產權的地下停車位;一種是人防停車位。有產權的地下停車位業主是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出租;人防停車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誰投資誰受益,通常收益者是開發商,開發商也是以出租的形式出租給使用人。
提問者所說的交了地下停車費,應該是地下人防車位的租金,這筆收入歸開發商所有,物業管理企業只是代為收繳。除此之外提問者還應該交納一筆停車位的物業管理費。
地下停車位通常向物業企業交納的費用只有物業管理費。這些物業管理費主要是用於地下車庫的清潔、秩序維護、車輛進出管理系統、照明系統的維護、通風系統的維護、消防系統的維護和地下室地面的日常維修、養護工作。當然包括提問者所說的地下地坪漆和牆面的日常維修和養護工作。
物業管理企業對地下車庫收取的物業管理費用包含哪些內容,通常會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有明確的約定。業主只要開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就可以一目瞭然。當然,如果地下車庫需要大維修或更新改造,那就需要地下車庫的產權人共同湊錢。
這個問題要看產權屬於誰,與車位的租用人無關。
凡是小區公用空間,包括業主租用的公用停車場車位,維護和小修由物業負責,中修大修由專項維修資金開支。
如果地下停車場產權歸開發商,維修由開發商負責。
如果是業主購買了產權車位,維修由產權所有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