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塹和路堤基底均應壓實,土質路堤(含土石路堤)的壓度應不低於表2-2的標準土質路堤壓度標準。
2.路基的壓實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以及其它指標應在取土地點取具有代表性的土樣,進行擊實試驗確定,每一種土應取一組土樣試驗,施工中如發現土質有變化,應及時補做全部土工試驗。
3.土質路基壓實試驗方法可採用灌沙法、環刀法、核子儀法進行。當採用核子儀法時應先進行和與灌沙法對比試驗。
4.每一壓實層均應檢驗壓實度,合格後方可填築其上一層,檢驗頻率每200㎡檢驗8點,不足200㎡時至少檢驗2點,檢驗標準必須每點都符合上表要求。
5.土質路床頂面壓實完成後應進行彎沉檢驗,檢驗的車輪重及彎沉允許值按設計標準執行,檢驗頻率為每一幅雙車道50米點,左右兩後輪隙下各一點。
6.填方地段基底在填筑前進行壓實,當路堤填土高度小於路床厚80cm時,基底的壓實度不宜小於路床的實度標準。
7.路基工程應採用機械壓實,壓實機械應根據工程規模、場地大小、填料種類、壓實度要求,壓實機械效率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
8.當採用振路機碾路基時應遵循先靜後振,先弱振後強振,先慢後快原則,直線段採用先邊後中,曲線段由內向外,向進退式進行,橫向重疊為0.4-0.5m,縱向重疊1.0-1.5m,應達到無漏壓、無死角,碾壓均勻。
1.路塹和路堤基底均應壓實,土質路堤(含土石路堤)的壓度應不低於表2-2的標準土質路堤壓度標準。
2.路基的壓實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幹密度,以及其它指標應在取土地點取具有代表性的土樣,進行擊實試驗確定,每一種土應取一組土樣試驗,施工中如發現土質有變化,應及時補做全部土工試驗。
3.土質路基壓實試驗方法可採用灌沙法、環刀法、核子儀法進行。當採用核子儀法時應先進行和與灌沙法對比試驗。
4.每一壓實層均應檢驗壓實度,合格後方可填築其上一層,檢驗頻率每200㎡檢驗8點,不足200㎡時至少檢驗2點,檢驗標準必須每點都符合上表要求。
5.土質路床頂面壓實完成後應進行彎沉檢驗,檢驗的車輪重及彎沉允許值按設計標準執行,檢驗頻率為每一幅雙車道50米點,左右兩後輪隙下各一點。
6.填方地段基底在填筑前進行壓實,當路堤填土高度小於路床厚80cm時,基底的壓實度不宜小於路床的實度標準。
7.路基工程應採用機械壓實,壓實機械應根據工程規模、場地大小、填料種類、壓實度要求,壓實機械效率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
8.當採用振路機碾路基時應遵循先靜後振,先弱振後強振,先慢後快原則,直線段採用先邊後中,曲線段由內向外,向進退式進行,橫向重疊為0.4-0.5m,縱向重疊1.0-1.5m,應達到無漏壓、無死角,碾壓均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