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3483824069359

    為了使審計證據的收集、整理和評價工作更為有效,也為了審計目標的順利實現,使人們加深對審計證據的瞭解,這裡結合審計具體目標闡述審計證據按其存在形式(或稱按其外形特徵)的分類,即分為實物證據、書面證據、口頭證據和環境證據。

    實物證據是指註冊會計師透過實地觀察和參加清查盤點所獲得的,用以證明有關實物資產是否存在的證據。

    書面證據

    書面證據是註冊會計師透過實施測試程式和運用不同的方法所獲取的以書面資料為存在形式的審計證據,諸如:有關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各種明細專案表、各種合同、會議記錄和檔案、函件、通知書、報告書、宣告書、程式手冊等。書面證據是註冊會計師收集的數量最多、範圍最廣的一種證據。註冊會計師發表審計意見基本上都以書面證據為基礎。

    口頭證據

    口頭證據是經註冊會計師詢問而由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或其他人員進行口頭答覆所形成的審計證據。

    環境證據

    環境證據亦稱狀況證據,是指影響被審事項的各種環境事實。環境證據一般不屬於基本證據,不能用於直接證實有關被審事項,但它可以幫助註冊會計師瞭解被審事項所處的環境或發展的狀況,為判斷被審事項和確證已收集其他證據的程度提供依據,因而,環境證據仍然是註冊會計師進行判斷所必須掌握的資料。具體地劃分,環境證據包括:反映內部控制狀況的環境證據、反映管理素質的環境、反映管理水平和管理條件的環境證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攻城掠地如何快速升到50級?